公设
所谓公理或公设,指的是某门学科中不需要证明而必须加以承认的某些陈述或命题,即“不证自明”的命题。一门学科如果被表示成公理的形式,那么它的所有命题就可以由这些公理或公设逻辑地推证出来。如果我们把一门学科比作一幢大楼,那么该学科的公理或公设就像大楼的地基,整幢大楼必须以它为基础而建立起来。
2. 一条有限直缐可以继续延长。
3. 以任意点为心及任意的距离可以画圆。
4. 凡直角都相等。
5. 同平面内一条直缐和另外两条直缐相交,若在某一侧的两个内角的和小於二直角,则这二直缐经无限延後在这侧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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