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
由于我国目前尚无任何法律来界定何为公众人物,而百姓对公众人物的理解就是:
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重要影响、众所周知的人物,如知名人士、明星等。
公众人物,其实是人格权及其保护中的一个概念,是民法的概念,同时也是新闻学的概念。人格权法编第五十五条:"为社会公共利益进行舆论监督,可以披露社会公众人物的有关隐私。""被监督人不得就此主张侵害隐私权。"这个建议稿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办的《民商法前沿》上。在此之前,曾经还有一个更为详细的条文草案,详细地说明了公众人物的界定,就是"领导人、艺术家、影视明星、体育明星、社会活动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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