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与冤魂
|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 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当初,我欣赏了鉴湖女侠那张流传甚广的身穿和服手持倭刀的小照,印象最深的并不是她的英姿飒爽,而是她的美貌端庄。我有位浙江籍的同班同学,他也十分敬仰秋瑾的为人,喜爱她的作品。记得有一次,他极为自豪地说:“秋瑾是我们浙江的骄傲!”我忍不住要挫挫他的锋头,于是猛然回应了一句:“你知不知道,秋瑾可是嫁给了我们湖南人!”听我这样一讲,他顿时蔫巴了许多,但我并未神气活现。真要从头细说,秋瑾与湖南的确渊源不浅,那是一段长达八年的缘分。 1893年的冬天山寒水瘦,秋瑾随父亲秋寿南从厦门调任来湘。秋寿南的新官职是湘潭厘金局总办,上任不久,人地生疏,常接触的,较熟识的只是一些做生意的商户。封建的门第观念有一条,官家千金嫁给商户之子,绝对是掉价了,吃亏了。再说,商户后裔通常子承父业,“商人重利轻别离”,也不算好对象。但具体到湘潭首富王黻臣这人身上,情况又或有些不同。他只生一根独苗。晚清的官场如市场,卖官鬻爵正欢,谁肯出大价钱,准能得美差事。这样一来,王黻臣虽是商户,其子的前程却颇为看好。经过一番权衡,秋寿南便拿定主意,请人作伐,将秋瑾许配给了王黻臣的独苗王廷钧。 1895年农历4月5日,19岁的秋瑾与王廷钧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入了洞房。 传言不虚,湘潭王家的确堪称当地数一数二的富户。王廷钧的父亲王黻臣,是曾国藩的表弟,在曾府中当过一段时间的账房先生。曾国藩攻破南京后,其弟曾国荃征用十余只大船,运送金银珠宝奇器珍玩回湘乡老家。曾氏兄弟倒也不是什么悭吝之徒,对各路亲戚朋友均赍送丰厚。王黻臣的账目管得泉水样清明,则既归亲戚之行,又属功臣之列,自然所得更多。王黻臣一夜之间发了横财,便广置田产,安居乐业,先后在湘潭、株洲、汉口等地开了数家当铺与钱庄。眼下,能攀结到秋家这门亲事,王黻臣自然笑得合不拢嘴,一则,亲家秋寿南时任湘潭厘金局总办,是位财权在握的官爷,凡事好有个照应;二则,新媳妇秀润健朗,绝对是椒蓼多子之相。 “不见子都,乃见狂且”,仅仅一夜之间,秋瑾内心所存的一丝幻想就骤然破灭了。王廷钧原属薄柳弱质,身子骨瘦瘦纤纤。他生长于富有的家庭,从小受到百般溺爱,种种纨绔习性在他身上早已浸染得很深,吃喝玩乐,他懂得不少;诗词歌赋,却一窍不通。他性格中还有令秋瑾最为鄙夷的一面,那就是怯懦软弱,简直胆小如鼠。平日,秋瑾口无遮拦,喜欢纵谈历史,横议现实,即便在家中密室,他听了,也会赶紧关窗,惶惶然如惊弓之鸟。他一再提醒妻子,这年月,讲话不留神,可是要掉脑袋,要诛九族的!你妇道人家,闲时做做女红,小心侍奉公婆就行了,顶多再舞舞剑,写写诗,干嘛非要招惹口舌之祸? 徐寄尘女士所作的《鉴湖女侠秋君墓表》称秋瑾“不拘小节,放纵自豪,喜酒善剑,若不可绳以礼法。平生亢爽明快,意气自雄;读书敏悟,为文章,奇警雄健如其人;尤好剑侠传,慕朱家、郭解为人”。这样的奇女子,志气之大,眼界之高,一世无几,又怎肯唯唯诺诺长守闺闼,米盐琐屑以终其身?秋瑾曾在诗中自伤自怜:“知己不逢归俗子,终身长恨咽深闺。”此外,她还有两句令普天下才女心生共鸣的恨语:“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谢道韫是东晋大臣谢安的侄女,才名早著。有一天,谢安正与家中子侄讲论文义,忽见门外大雪纷飞,便欣然出题考试晚辈的才情。他问道:“白雪纷纷何所似?”侄儿谢朗应声而答:“撒盐空中差可拟。”侄女谢道韫别出心裁,道出“未若柳絮因风起”。对这一妙想天成的佳句,谢安击节久之,赞赏不止。谢道韫有幸,其实是大不幸,嫁给了王羲之的次子王凝之(请注意,也是王家的人)。偏偏这王凝之是“书圣”几个儿子中最陋弱最颟顸的一个,他从小恪信五斗米道(当时的一种邪教),驻守会稽时,匪军孙恩前来攻城,情况万分危急,王凝之却按兵不动,他对众人说:“无须防备,我已请了天神,他答应派鬼兵来救我,这些叛贼将不攻自破。”结果惨了,他被乱兵砍掉了迷信的脑袋。鲍参军则是南朝的大诗人鲍照,尽管他才高八斗,心雄四方,但出身寒门,终其一生偃蹇不遇。谢道韫与鲍参军并非同时代人,秋瑾这样写,更别有一种恨憾蕴藏于诗中。 秋瑾在湘潭苦挨苦度了六七年的时光,生了一儿(王沅德)一女(王灿芝)。尽管在王家生活优裕,但她与周围的人毫无共同语言,内心异常苦闷。在感情方面,她极力排拒王廷钧,对其言行嗤之以鼻。后者屡遭冷落,又无力抗衡,便另寻温柔之乡,流连秦楼楚馆,攀折倡条冶叶。这世界原是非常奇怪的,评议同样一件事,人们所持的却往往是双重标准。王廷钧不是柳亚子那样的潇洒名士,也不是蔡松坡那样伟大的革命家,他眠花宿柳,风流便成下流。 对王廷钧混迹楚馆秦楼,秋瑾显然忍无可忍,她在写给其兄秋誉章的信中便满纸激愤之词:“子芳(王廷钧字子芳)之人,行为禽兽不若,人之无良,莫此为甚!”既然遇人不淑,话又说到这等毫无余地的份上,以秋瑾嫉恶如仇的性情,她与王廷钧的夫妻关系显然已经名存实亡。 1903年春,王廷钧如愿以偿,捐得户部主事一职,秋瑾也随之到了北京。据徐寄尘女士《炉边琐忆》所叙,某天,王廷钧欲在家中宴客,已嘱秋瑾治炊。临到傍晚,他却被人拉着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备齐了酒菜,久等不见王廷钧回家,闷得无趣,便身着男装,偕小厮前往戏园看戏,谁知此事被王发觉,遂动手打了秋瑾。后者一怒之下,出走阜城门外,在泰顺客栈落脚。事情越闹越僵,王廷钧原本是三招就软的懦夫,又或许后悔了吧,他派人去接回了妻子。事情总算得以平息。秋瑾在致秋誉章的信中说:“后妹出居泰顺栈,则又使其仆妇甘辞诱回。”“甘辞”就是甜言蜜语,估计说了几马车,秋瑾才回心转意。 赵鹤清曾为自己的学生、秋瑾的女儿王灿芝作传,文中提到她父亲时说,“父子芳先生,纯谨士也”,“纯谨”二字,容或溢美,但与恶徒恶棍毕竟不可等同视之。尽管王廷钧是无所取长的富家子弟,但也并非百行皆丑,十恶不赦,至少他还能从善如流。当他听到本省的归国留学生盛赞秋瑾的诗名已流播海隅,便高兴得满面红光,及时向秋瑾表达了自己的崇敬之情;他深感时代骤变,不甘落伍,也曾学习洋文,他这样做难道就没有一点取悦秋瑾,试图挽回其心的意思?但形势要远远强于他的努力,秋瑾内心的情灰业已冷至冰点,无法复燃。1904年春,她留学日本。行前,王廷钧的抵触情绪非常大,想法却十分天真,他自以为扣下了妻子的珠帽与珠花,封锁其川资,就可以留人。殊不知,秋瑾为远赴东瀛早已做好第二手准备。 几乎所有相关的文艺作品都紧抓这件事大作文章,对王的阻挠之举痛加鞭挞,斥骂他是“清廷走狗”,是“革命道路上的绊脚石”。偏偏就是不肯站在人性的角度考虑半分钟。王是朝廷命官,妻子弃家出走,还可能参与反抗清廷的革命活动,一则贻讥于世,二则招祸于家,对此他能举双手赞同,慨然应允,那才真叫咄咄怪事呢。假如他能毅然投身革命的洪流,他就不是懦夫,而是勇士,他与秋瑾的婚姻又何至于坠落崖谷,沉陷冰窟?小说家聂鑫森先生对潭城旧事了如指掌,他曾撰文提出一种较为温和的说法,王之所以多方阻挠秋瑾留学,是因为他割舍不下夫妻结缡9年的情分。 假如秋瑾当初嫁的不是王廷钧,而是别人,与她情投意合,心心相印,她还会不会弃家远游,流血革命?在风云激荡的中国近代史上,女子为革命喋血牺牲,实属奇数,罕见罕闻。除了有大志向,秋瑾的内心若无大悲苦,她是很难走出这一步的。伟大目标的达成,往往始于革命者对个人现状的深度不满,女性尤其如此。有道是“国家不幸诗家幸”,轮到鉴湖女侠秋瑾,则变成了“诗家不幸国家幸”,怎么不令人感慨万端? 秋瑾留学期间,多次往返于日本和国内,全身心扑在反清大业上。她与王的婚约并未解除,但无缘相聚。可能是听人误传,她在给秋誉章的信中提到王廷钧时说,“闻早娶新妇矣”。其实并无此事。1907年暮春时节,秋瑾为“光复军”筹饷,曾到湘潭一带募捐,顺便回王家看望儿女。其弟秋宗章曾在《六六私乘》中叙及此事:“迨光复会(“会”为“军”之误)组织成立,筹饷购械,难以为继。……先大姊目击心伤。……专赴湘潭,孑身至王宅,时子芳宦京未返,君舅健在,谈及,悉姊近况,即畀数千金。”数千金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用途又是反抗朝廷,若非王家厚待秋瑾,这“断头钱”又岂肯爽爽快快地拿出? 同年六月六日,秋瑾在绍兴英勇牺牲。翌年,王廷钧“因惊致疾”。有人说,他深恐受到牵连,因此吓破了胆。这话殊失仁者之意。依我看来,王的死因可概括为两个字,其一是“慎”,其二是“情”。正因为慎于处世,所以生性胆小的他受不起震惊;正因为情分未绝,所以原本心伤的他禁不住惨痛。王廷钧并不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这桩婚姻单方面的受益者,他长期遭到命运的播弄,得不到秋侠的半分爱情,幸福便成可望不可及的镜花水月。他若娶的是那种寻常意义上的“宜室宜家”的小女子,或许能安心度日,寿终正寝。然而,他偏偏撞了大运,娶了中国近代史上首屈一指的奇情侠女,王廷钧器小如杯盏,秋瑾则心雄如江河,杯盏的结局早已不言而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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