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
何立峰,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男,汉族,1955年2月生,广东兴宁人,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2009年5月,中共中央决定:何立峰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委员,中共厦门市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2009年5月11日,天津卫视报道称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何立峰出任天津市委副书记,主管天津市滨海新区管委会。
1973年8月起先后为福建省永定县立新知青场插队知青,永定县狮象潭水电站工人。1978年2月起在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
1982年2月起为厦门大学财金系财政专业研究生(1984.02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1984年8月起先后为厦门市经济特区经济研究所干部,市政府办公室干部。
1985年5月起历任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财政局副局长,1987年7月起历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杏林区委书记。
1992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
1993年11月起任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兼市经贸委主任(1994.02确定为正厅级)。
995年3月起任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6年2月起任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8年2月起任泉州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参加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学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8.06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0年4月起任福州市委书记,2001年12月起任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2005年5月起任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
2006年11月在省委八届一次全会上当选为省委常委。
中共十六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大代表,省第七次、第八次党代会代表,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硕士研究生毕业,曾先后担任过厦门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厦门市财政局局长、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厦门市副市长、泉州市市长、中共泉州市委书记、中共福州市委书记等职。2008年担当奥运火炬手。
据天津卫视《天津新闻》2009年5月11日报道,经中共中央批准,何立峰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其福建省委常委、委员和厦门市委书记职务。邢元敏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副书记、常委职务。何立峰与天津现任市委书记张高丽(1965年至1970年在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学习)是厦大校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