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孟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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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雄何孟雄
何孟雄(1898-1931),炎陵县中村人。我党创始人之一,北方工人运动领袖,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政治活动家。1913年考入长沙岳云中学,1919年就读北大时,投身“五四”运动,参与创办北大马克思主义学说研究活动,加入北京共产主义小组,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1年底起,先后任中共北京地委书记、中共唐山市委书记、武汉市委组织部长等职。大革命失败后,曾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农民运动委员会书记、军委书记、南京市委书记、上海泸东、泸中、泸西区委书记等职。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1931年1月在上海被捕,2月7日在龙华被秘密杀害,时年3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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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雄 生平

       

何孟雄1913年考入长沙岳云中学,后就读商业专科学校、工业专科学校。参加反日爱国运动,与毛泽东蔡和森结识。

1919年考入北京大学,参加五四反帝爱国运动的罢课、讲演、示威等斗争,是北京大学进步学生中的活跃分子。同年冬与邓中夏张昆弟等到长辛店、南口、唐山了解工人生活状况和工人斗争。

1920年参加北京工读互助团,边参加劳动,边读书,结识缪伯英。3月参与发起成立北京大学马克思学说研究会,阅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书籍。10月加入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同年底成功地领导了北大印刷厂工人的索薪斗争。

(图)何孟雄与妻子缪伯英合影何孟雄与妻子缪伯英合影

1921年初加入北京共产党早期组织。同年秋同缪伯英结婚,将住处充当中共北京党组织的联络点。1921年10月至1925年5月任张家口铁路机厂工业研究所秘书。

1921年12月至1925年5月任张家口铁路机务工人精业研究所秘书。不久代表北京社会主义青年团赴苏联出席远东各国共产党与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途经黑龙江省满洲里时遭奉系军阀逮捕入狱,身受酷刑,后经组织营救获释。随后参加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北京分部领导工作。在李大钊直接领导下,积极发展党的组织,开展工人运动。利用交通部密查员身份,组织京绥铁路工人俱乐部。

1922年起任京绥铁路工人俱乐部特派员。1922年3月起任京绥铁路车务工人同人会总会秘书。同年7月至1923年7月任中共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候补委员。1922年11月领导京绥铁路全路车务工人大罢工获胜,组织成立京绥铁路总工会,促进京汉、京奉、京绥、正太、津浦“五路联合”,加强了北方铁路工人的团结。

1923年2月参与领导京汉铁路北段的总罢工,领导了北京学生和各界援助工人的群众运动,并在追悼二七烈士大会上讲演。6月赴广州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后负责中共北方区委国民运动委员会工作,协助李大钊发展和建立北方十三个省区的国民党组织。1923年7月至10月任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1923年10月至12月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长。1924年春起任中共京绥铁路支部书记。1924年3月至5月任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国民运动委员会秘书。6月至秋天担任中共北京区执行委员会兼北京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长。

1925年从北京大学毕业。1925年5月至10月任京绥铁路总工会秘书。1926年1月被派到唐山工作。1926年春至下半年任中共唐山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领导唐山各矿区、工厂和山海关党组织得到很大发展。在此期间,作为北方党组织和工人运动的重要领导成员,参与发动和领导了京绥铁路、开滦煤矿、唐山铁路机车厂、正太铁路和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等许多重大斗争。

1926年秋奉调南下到武汉,任中共湖北区委兼汉口市委组织部部长,参与领导湖北省和武汉地区党的工作。

大革命失败后,被调到上海,1927年9月至1928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沪西区委员会书记。1927年10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委员,以省委巡视员身份到南京附近组织秋收暴动。不久任中共淮安特委书记,领导发动农民武装起义。1928年5月至10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兼上海市委员会候补委员。

1928年10月至1929年1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兼上海市委员会常务委员。1928年10月至冬任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兼上海市委员会军委书记。1928年11月至1929年11月任中共中央农民运动委员会委员,参与领导江苏各地开展秘密的农民斗争。

1929年7月至8月任中共上海市沪中区委员会书记。同年8月至1930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沪东区委员会书记。1929年11月至1930年7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兼上海市委员会候补委员。

1930年6月任中共上海市沪中区委员会书记。7月起任上海市沪中区行动委员会书记、江苏省总行动委员会委员。曾三次向中共中央递交政治意见书,系统批判“左”倾冒险主义观点。同年夏因公开反对党中央“左”倾冒险主义错误,受到不公正处分。

1930年12月中共中央在决议中明确肯定其观点是正确的。1931年1月列席中共六届四中全会,受到“左”倾领导的再次错误批判。

1931年1月17日因叛徒告密,在上海被国民党当局逮捕,2月7日就义。1945年4月中共第六届七中全会决议充分肯定其“为党和人民做过很多有益的工作”。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何孟雄 参考资料

       

[1] 湖湘人物 http://www.library.hn.cn/difangwx/hxrw/xdrw/ls/hmx.htm

[2] 上海通 http://www.shtong.gov.cn/node2/node4429/node4432/node70704/node70707/userobject1ai49277.html

[3] 上海档案信息网 http://www.archives.sh.cn/docs/200806/d_203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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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湘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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