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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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持 释义

 

“住持”之语义为“安住之、维持之”。原意指代佛传法、续佛慧命之人,后乃被用来指称各寺院之主持者,或长老。此词用在寺职称谓时,又称寺主或院主。日本佛教界称之为住职。由于住持之住处称为“方丈”,故“方丈”一词亦被引申为住持之意。 
    相传住持一职为唐代百丈山怀海所创。《敕修百丈清规》卷二〈住持章〉云∶ “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 
   关于住持的意义,依《禅苑清规》所述,是各处一方续佛慧命;契嵩的《广原教》谓,藉人持其法,使法永住不泯灭,故云住持。此外,又有住持三宝或如《净土论》所谓“法王善住持”等义。住持有三种职务,即说法、安众、修造等。《禅林宝训》卷四引用密庵禅师之语云(大正48·1037c)∶“住持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辨。住持人达此三事,则不被外物所惑矣。”
又,禅宗由于住在寺内的徒众甚多,故各寺均设住持一人,其下另置若干职位。至后世,此住持之称也通用于其他诸宗。

住持 佛教寺庙里的主要职称

 

(一)住持:即一寺的主僧。住持的名称起源于禅宗寺院,意思是安住于世而保持佛法。住持和尚在我国俗称为方丈,在寺院内住持僧居住的地方,也称作方丈室。
(二)两序职事:寺院在住持和尚之下,设东西两序职事。凡僧人中长于学、德者,归属西序职事,西序重资望,称之为头首;凡僧人中长于世法者,归属东序职事,东序重能力,称之为知事
西序职事是序职:实际上也就是虚职。它们按次策分为:座元、首座、西堂、后堂、堂主、书记、藏主、知藏、参头、烧香、记录等职。
东序职事是列职,也就是实职。它们按次第分为:都监、监院、副寺、维那、增值、知客、衣钵、汤药、悦众、寮元、管堂、库头、钟头、殿主、夜巡、门头、香灯、司水等职。
一般来讲,职事人员在序职之外都兼有列职。现将两序的职事择要介绍如下:
都监:地位在监院之上。上辅住持,下匡监院,虽然不像监院那样要劳苦理事,但总管各种大事,所以亦叫总理或都总。
监院:监督一寺的僧人谓之监院,其地位在住持之下,执掌寺中的一切行政事务,通常称为当家师。
首座:即坐席中的首位,因其地位处在众僧之上,所以名首座。
西堂:如果有其他寺庙退隐的长老来住本寺,寺院里也必须给予一定职务,以表示礼遇。按中国传统习惯,西位是宾位,所以称为西堂。出于同样的道理,本寺前住持住在本寺,则称为本堂或退院。
维那:又称网维。“维”是汉语网维之义,“那”(念no)是梵语“翔摩跎那”的缩语。维那一职,是负责堂内众僧修持,执行上殿、过堂(僧人用膳)、念诵和仪规的纲领职事。
僧值:本意是值日增,又名纠察。在寺内各处巡查,负责监察上殿外寮各僧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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