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院
众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议会的下议院,有些国家称为第二院,众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多少的比例分配的。
编辑摘要众议院(Representative, House of)
两院制国会的起源是因为国家的创建者希望拥有一个贴近且跟随民意公论的“人民议院”;以及与一个较为慎重且具贵族气派的参议院,以防护集体情绪的狂乱。宪法规定法律之通过须经两院允许。
众议院一般被认为较参议院更具党派色彩。宪法制定者中有很多人企图让参议院(一开始是由州议会选举)成为公民直选的众议院的制衡机构。于是“建议与同意”权(如批准条约的权力)授权仅由参议院单独行使。众议院也有其独有的权力:倡议岁入法案之权、弹劾政府官员、以及在选举人团僵持不下时选举总统。然而,所有这些权力都可由参议院反制(counter-check)。参议院一般较众议院及众议员更具威望。参议员任期较长、人数较少、且(多数情况下)较众议员代表更多的选民。
众议院为国家立法机构的:
安提瓜和巴布达众议院
澳大利亚众议院
白俄罗斯众议院
伯利兹众议院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众议院
哥伦比亚众议院
斐济众议院
印度众议院
冰岛众议院
牙买加众议院
日本众议院
利比里亚众议院
马来西亚众议院
马耳他众议院
尼泊尔众议院
荷兰众议院
尼日利亚众议院
菲律宾众议院
波多黎各众议院
索马里兰众议院
泰国众议院
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众议院
美国众议院
也门众议院
众议院为国家一院制中唯一议会的:
塞浦路斯众议院
马耳他众议院
纽西兰众议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