亩
亩是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十五亩等于一公顷。
但是使用“亩”,很可能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亩”不是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98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其中规定:“自1991年1月起,除了个别特殊领域外,不允许再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报纸、刊物、图书、广播、电视,从1986年起均要按规定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985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
1987年国家计量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规定:“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并可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亩”字来源于中国夏、商、周的井田制度所实施的井田模型,而夏、商两代的井田模型与周朝的井田模型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亩”字实际起源于夏、商两代的井田模型。在先秦一些重要文献中,“亩”往外是对“私田”的称呼;“田”往往是对“公田”的称呼。“一亩”按出土的“商鞅方升”测算约相当于0.2907市亩,那么,当时100亩就相当于29.0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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