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市乐座
日本的“座”其实就是日本式的封建行会。它起源于以公家、寺社为本所的同业特权团体,本所从座人处征收座役、座钱。平安末期由于律令制度衰落,座逐渐民间化、营利化。无论是日本的还是欧洲的行会,它的基本职能都是一样的,就是一方面充当封建政权向手工业者征敛财富的工具,另一方面也对城市工商业进行管理。但是由于城市本身的性质和作用不一样,加上受到更多官方的控制,座缺乏自我管制的能力,其组织性和约束力也不象欧洲自发式行会那样成熟。而且,在管理城市工商业方面,座表现出了强烈的垄断性和平均主义倾向。在生产和交换领域的各个环节对其成员的经济生产活动进行控制,排斥竞争。
应仁之乱后,出现许多无所属的新兴工商业者。领主把他们集中在战国大名的领国经济下加以统治,以图繁荣城下町,使商业运作更流畅而提高效率。城下町是以城郭为中心所成立的都市。十六世纪,战国大名配合其领国的统一,伴随着兵农分离政策的推行,领主下面的直属武士团与工商业者被强制居住于城下,乃形成城下町,并逐渐发展成领国政治、经济、交通的中心。各级领主为了巩固领国统治权,意图削弱乃至剥夺座对市场的统治权。同时,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到自己的城下町,也要采取更优惠的政策,营造更为便利的环境。另一方面,随着自由工商业者势力的壮大,其与座就生产和交易权利产生的矛盾冲突日益激化,加上原来隶属“座”的部分工商业者也因为经济后盾的强化,生出了脱离座独立经营的需求。竞争是市场的最大的特性。此时失去幕府守护大名及其所属小领主庇护的座显然已经成为新型商业模式的绊脚石,“乐市乐座”的政策由此应运而生了。
“乐市乐座”的名字因为游戏而为大家所熟悉,而且还经常是连在一起提及的。但准确的讲,所谓的“乐市乐座”其实是两个互有联系的独立概念。免除城下町的市场税和商业税,废除座商人特权,称为“乐市”;进一步废除座本身则称为“乐座”。也就是说,“乐市”政策下的“座”仍然被允许存在,虽然已失去了特权,而“乐座”时期已经对“座”持消灭的态度。不过,无论是“乐市”还是“乐座”,都是打压座而扶植自由工商业者,加强领主对领内专制支配的措施,只是阶段的不同罢了。
“乐市”始见于1549年(天文18年)近江国大名六角定赖建构的城下町石寺新市。最早有文献记载的“乐座”则出现在1576年(天正4年)柴田胜家统治下的越前北庄城。(想起太阁3特殊篇主人公去安土参观,回来报告后就卡片入手了吧?)说到“乐市乐座”不能不提起将其发扬光大的织丰政权。在众多的乐市、乐座法令中,无疑是以1577年5月织田信长对安土城发布的13条法令最为著名,堪称日本近世初期城下町条例的规范。该令的基本内容是否定座的特权,奖励商人来此定居,一切商人可以自由贸易,免除土木工程的徭役负担,消除对“德政”的不安,保障治安、免除房屋税等等。信长的继承者丰臣秀吉更全面推动这样的制度,如1585年(天正13年)对京都诸座下令废止座头职等中间剥削权,1587年下令废止奈良、大和郡山的一部分座,1591年下令废止以京都、奈良的所有座组织。一方面否定传统以寺社、公家的支配为中心所组织的座;另一方面以城下町为中心,对工商业等新特权组合再重新编组。丰臣的一系列“废座令”发布后,座也就走向了消亡。
但我们同时要看到的是,即使是在信长领内,乐市乐座政策并不是到处实行。信长在一些地方取消座的特权,而在另一些地方又让座继续存在,甚至新建了一些拥有特权的座。“乐市乐座”也并非意味交易上的完全自由,从政治上说,推行这个政策主旨是把商工业者从公家、寺社的隶属下解放出来,使之处于信长自己的直接控制下,确保商业利益,加强自己的权力。其实质是由座对商业的垄断转变为新兴大名对商业的垄断。
社会在前进,任何时代的产物其局限性是必然存在的。就当时而言,“乐市乐座”开创了商业繁荣的新局面,也为今后数百年日本的安定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尤其在城下町的发展史上具有深远的意义。因此它在历史上仍然是功不可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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