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桓
乌桓,又名“乌丸”、“古丸”,中国古代北方民族之一,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
编辑摘要秦末汉初(前3世纪末)之际,匈奴王冒顿单于击败东胡。东胡人北迁至鲜卑山和乌桓山,各以山名为族号,分别形成鲜卑人和乌桓人。乌桓山即现大兴安岭中部的东西罕山。乌桓随水草放牧,以穹庐为室,常要向匈奴进贡,匈奴每岁向乌桓征收牲畜、皮革。
汉武帝元狩4年(前119年),汉骠骑将军霍去病进攻匈奴左地,迁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置护乌桓校尉,使之与匈奴隔离,为汉侦察匈奴动静。王莽时期,令乌桓不再向匈奴缴纳皮布,多次强召乌桓伐匈奴,甚至以妻子为人质,动辄威杀之,招致乌桓反目,遂降匈奴。
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46年)乌桓趁匈奴内乱之时进攻匈奴,把匈奴赶出大漠以南。东汉对乌桓优抚,允许乌桓人部分移居太原关内各地,驻牧于辽东属国,乌桓人大多归附于汉。乌桓南迁后,原居地为鲜卑所占,留在塞外的部分乌桓人民,亦附鲜卑,常助鲜卑寇边。
东汉末年,辽东、辽西等地的乌桓大人趁乱称王。初平元年(190年),辽西乌桓大人蹋顿统一现辽宁一带的乌桓各部。袁绍赐予蹋顿单于称号。汉献帝建安十年(205年)袁绍官渡之战之后败给曹操,其子袁熙、袁尚投奔乌桓蹋顿,形成残余势力。建安十二年(207年),曹操北征乌桓,战于柳城,斩蹋顿诸王,降汉者达二十余万人。从此乌桓彻底衰落,地位为鲜卑取代。
五胡十六国时期,乌桓与各族杂居,形成“杂胡”。乌桓、鲜卑和匈奴的混血后代“铁弗”人赫连勃勃立国胡夏。参见匈奴历史。
唐朝时嫩江以北有乌丸国,传说是乌桓后人所创。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曾派兵征伐,之后乌桓融入其他民族。
乌桓,亦作“乌丸”、“古丸”、“乌延”等,为东胡系统的古代民族之一。语言与鲜卑同,属东胡语言的分支,无文字,刻木为信。东胡盛时,与鲜卑同为其重要成员。秦汉之际,活动于饶乐水(今西拉木伦河)一带。东邻挹娄、夫余、高句丽等,西连匈奴,南与幽州刺史所部相接,鲜卑居北,乌桓居南。 西汉高祖元年(前206年),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击破,
部众离散,乌桓一支逃至乌桓山(今内蒙古自治区阿鲁科尔沁旗以北,即大兴安岭山脉南端),“因以为号”。但乌丸之名,战国时已出现,《史记•货殖列传》曾指出:“夫燕亦勃、碣之间二都会也……北邻乌桓、夫余,东缩秽貉、朝鲜、真番之利。”有的学者认为乌桓初为部落大人之名,后来引申为部落之名。另一种说法,认为乌桓、鲜卑不是因山得名,而是以族名转为山名,后又有乌丸川等。 乌桓的先世,据《后汉书•乌桓传》云:“乌桓者,本东胡也。”王沈《魏书》同,认为乌桓与鲜卑同出自东胡。至于乌桓在加入东胡前,《竹书纪年》提到: “后芬即位,三年,九夷来御。曰吠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赤夷尚赤,居于东方,似与乌桓人有关。在乌桓习俗中,穹庐皆东向,并把天地、日月、山川。日色近赤,能给人以光明和温暖,对于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带的乌桓来讲至关重要。丁谦指出:“乌桓者,乌兰之转音也,蒙古语红曰乌兰,故《传》中又称为赤山。”乌桓山即赤山。乌桓人死后,烧其所着衣物,杀犬以殉,“使护死者神灵归乎赤山”,赤山似应为乌桓祖先的根据地,故称其在 “辽东西北数千里”。其后的赤山,即“渔阳赤山”,则是乌桓南迁后之地,即今赤峰市赤山。也许是乌桓自原来辽东西北,西拉木伦河以北的赤山迁出,至老哈河流域以后,别立一赤山以为纪念。乌桓人往往请萨满唪诵指引路径,以一犬牵之,使死者之魂历经险阻回归到赤山。这种习俗似乎说明其祖先当初就是坐着犬拉雪橇到蒙古草原东南部的。乌桓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渐吸收了一部分匈奴人和汉人。公元119年(西汉武帝元狩四年),汉军大破匈奴,将匈奴逐出漠南,乌桓又臣属汉朝,南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驻牧,代汉北御匈奴。公元49年(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又从五郡塞外南迁至塞内的辽东、渔阳及朔方边缘十郡,即今辽河下游、山西河北北部及内蒙古河套一带驻牧。乌桓在两汉时先后两次南迁,逐渐发展壮大,但受汉护乌桓校尉管辖,分成若干部落,各自为政,一直没形成统一的部落联盟。中国古代民族。与鲜卑同为东胡族的一支。秦末(西元前3世纪末)东胡为匈奴击破后,部分迁居乌桓山(今辽河上游西喇木伦河以北)而得名。汉武帝(西元前140∼前87年在位)击败匈奴,迁乌桓于止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边塞,始置护乌桓校尉,持节监护乌桓各部不得与匈奴通。东汉魏晋沿置。乌桓原是游牧部落,南迁后开始发展农业。3世纪初乌桓大部分归 附曹操,有万馀落入迁中原,渐与汉族融合。留居塞外的大多并于鲜卑。 据考证,今内蒙古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西北140里有—座乌辽山,即乌桓人迁驻之地。乌桓人在这块土地上逐步成长、壮大并向南迁徙,与建都于中原的封建政权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方面密切交往,直至进入中原各地,融合于其他各族之中。西汉武帝时期,乌桓族主要活动在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塞外,相当于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中东部、赤峰市北部、河北省北部、辽宁省北部地区。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乌桓首领(大人)朝贡于汉朝,接受侯、王、君长的封号。不久,率众大规模迁居缘边十郡。其向西发展到今内蒙古河套、鄂尔多斯一带,东汉末年,因曹魏政权的征讨,除部分乌桓人远迁辽东地区外,“其余众万余落,悉徙居中国”。此后,这个古代民族逐步在历史中消失。
衰落
乌桓自被曹操击破后,势渐衰落。当时除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乌桓内迁外,其它诸郡乌桓大多留居原地,并保有一定实力。直至两晋,无论在塞外或塞内,乌桓的活动尚频见史册。西晋初,幽州北边障塞内外乌桓分别归附鲜卑慕容氏、宇文氏、段氏统治,并逐渐与鲜卑融合。有一部分最后加入库莫奚之中。自幽州北边而甫,直至冀州的渤海、平原二郡,乌桓骑
兵营分布其间。王浚为幽州刺史兼乌桓校尉,最后以乌桓和鲜卑的兵力为后盾南面称制。并州乌桓张伏利度拥众 2000壁于乐平(今山西昔阳县西南),307年(晋永嘉元年),为石勒所并。石勒攻下幽州后,徙幽、冀二州乌桓于襄国(今河北省邢台市西南),4世纪中叶附前燕。前秦苻坚灭前燕后,处乌丸杂类于冯诩、北地。而后,慕容垂又利用乌桓之助建立后燕。垂曾引丁零、乌丸之众20余万为飞梯、凿地道以攻邺城,并以乌桓张骥为辅国将军,刘大为安远将军,鲁利为建威将军,随慕容氏南征北战。北魏初,拓跋珪攻信都(今河北省冀县),张骧举城降,后骧逃往中山(今河北省定州市),依慕容详。珪拔中山,骧被擒。398年(天兴元年),其子张超收集乌桓、汉民2000余家据渤海郡之南皮(今河北省南皮县),自称乌丸王,后南走平原(今山东省平原县)。次年,为魏征虏将军庾岳击杀。 魏晋以后,乌桓与其它诸族错居杂处,民族成分发生了变化,形成所谓“杂胡”。《魏书》载:“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 乌丸往往成为杂夷的泛称。除散居上述诸郡外,又扩展至陕西的上郡、冯翊、北地三郡。而雁门郡的乌桓,与鲜卑、匈奴等融合成为铁弗刘氏或独孤氏,后发展为赫连勃勃的夏国。幽、并二州乌桓继续内迁,遍布于太行山以东今河北省中部和南部,并积极参与十六国、南北朝时各地区的政治斗争。一部分久处郡地,逐渐被同化于汉族,乌桓姓氏相继有郝氏、刘氏、张氏、王氏、鲁氏等出现;而另一部分随着鲜卑的强大而加入其中,先同鲜卑融合,最终随鲜卑汉化而同化于汉族。与汉朝的关系及民族融合
自匈奴击破东胡后,乌桓势孤力单,故役属于匈奴。匈奴单于每岁向乌桓征收牲畜、皮革,若逾时不交,便没收其妻子为奴婢。汉武帝元狩元年(前119),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即今老哈河流域、泺河上游及大小凌河流域之地,为汉侦察匈奴动静,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使不得与匈奴通。王莽执政,令乌桓不再向匈奴缴纳皮布税,匈奴遂劫掠乌桓人畜。王莽又驱乌桓攻匈奴,以乌桓妻子为质,以杀戮为威,乌桓遂降匈奴。东汉初,乌桓常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各地。建武二十一年(公元45),汉将马援率军往讨,不胜。次年,匈奴内乱,且遭旱灾蝗祸,乌桓又乘机攻击之,匈奴转徙漠北。汉光武帝刘秀乃以金、帛贿赂乌桓大人。二十五年,辽西乌桓大人郝旦等九百二十二人降汉,贡奴婢、牛马及虎豹、貂皮等。汉乃封其渠帅、大人共八十一人为王侯、君长,许其内迁,使驻牧于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雁门、太原、朔方十郡鄣塞之内,其地大约相当于今东北大凌河下游、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和中部、内蒙南部、鄂尔多斯草原一带。并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今河北宣化),掌赏赐、质子、关市诸事。经汉明帝、汉章帝、汉和帝三世,汉与乌桓相安无事。乌桓南徙后,原居地为鲜卑所占;少数留居塞外者皆归降鲜卑,自2世纪初起,常助鲜卑、南匈奴寇掠汉边;塞内乌桓则多从乌桓校尉抗击鲜卑、匈奴。2世纪中,汉与南匈奴对抗,各部乌桓亦各自为政,或从汉攻匈奴,或与匈奴联兵攻汉。2世纪末,汉还频频利用乌桓骑兵镇压各地义军。灵帝中平二年(185),令张温为车骑将军,发幽州乌桓三千骑至关内镇压凉州义军。乌桓因数被征发,死亡略尽,人心浮动,军无斗志,皆临阵不战,逃归幽州各部。中平四年,泰山太守张举、中山相张纯等反,就利用幽州乌桓,寇掠青州、徐州、幽州、冀州四州,张纯自号弥天安定王,为诸郡乌桓元帅。中平六年,张纯死,乌桓军亦随之瓦解。后公孙瓒在河北称霸时与乌桓交好,被称为白马将军。汉献帝初平元年(190),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其侄蹋顿即位,有武略,统一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乌桓。建安五年(200),袁绍被曹操败于官渡之战,旋即病死。十年,绍子尚等往奔辽西,投奔蹋顿。十二年,曹操远征乌桓,战于柳城,乌桓败绩,蹋顿及名王以下被斩,降汉者达二十余万口。曹操使柳城降者及幽州、并州各郡乌桓共万余落徙居中原,妻子为人质,精壮随军作战,由是三郡乌桓号为天下名骑。残留故地的乌桓,因其地不久即为鲜卑所占,均与鲜卑融合;内徙者则渐为汉人所同化。
在对其曾经游牧地区的发掘中,发现有大量的马具、箭簇、剑、刀、矛、斧以及绘有马、牛、羊等牲畜图案的饰具。农业和民族手工业也有一定的比重。耕种常以布谷鸟的叫声为准。主要农产品有穄等种类。出土器物中有铁锄等农具,说明已具备较为原始的耕作手段。乌桓妇女擅长于手工纺织,用毛皮等制作日常生活用品。她们出嫁时要佩戴自己制作的首饰。在西岔沟出土的乌桓文物中有精美的金丝穿珠扭环饰品。乌桓是以畜牧业为主,辅以弋猎、农耕的古代民族。史称其“俗喜骑射,弋猎禽兽为事。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舍,东开向日。食肉饮酪,以毛毳为衣”。畜牧业颇发达,马、牛、羊甚多,因此,不仅是其衣食的来源,同时,婚嫁也皆以马、牛、羊为“聘币”,人亡则取死者生前所乘之马烧以殉葬,若仇杀,也可出马、牛、羊以赎死。并用牛、羊祭祀鬼神、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先大人有健名者,毕皆烧之。同时,马、牛、羊及皮货还作为匈奴交纳的贡税及向汉魏朝贡或互市之物,成为交战双方的主要掠夺品。 狩猎在乌桓人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野兽中的虎、豹、貂皮是向匈奴缴纳贡献和与汉关市贸易的重要物品。牧猎经济的重要性也可从出土文物中得到证实。
乌桓人兼营农业,在进入西拉木伦河流域后,乌桓人逐渐定居下来,兼事一些农业。史称其“俗识鸟兽孕乳,时以四节,耕种常用布谷鸣为候。地宜青穄、东墙,东墙似蓬草,实如葵子,至十月熟。能作白酒,而不知作麴蘖。米常仰中国”。穄即糜子。东墙,也叫沙蓬,植株可作饲料,果实可榨油或食用。据《广志》云:“色青黑,粒如葵子。幽、凉、并皆有之。”这两种
文化
乌桓语言系属与鲜卑相同,属东胡系统,有突厥语族、通古斯语族、蒙古语族等不同的说法。
乌桓人以游牧为主,髡发,父死可妻后母。他们的婚俗葬送礼仪与高句丽族相似。
社会风俗
乌桓俗贵少贱老。怒杀父兄,不以为有罪,然不害其母,因母有族类;而父兄以己为种,故无人过问。血族复仇之风颇盛乌桓人髡头,女子至嫁时才蓄头,分为髻,戴一种桦皮制的高帽子,称为句决。男子娶妻,皆先私通,略其女去,半年百日后,始遣媒送马、羊、牛为聘;婿随妻归,服役二年后,妻家才厚遣其女回夫家。部落内,除战争外,一切皆从妇女之计。父兄死,妻后母,报寡嫂;寡嫂之小叔死,小叔之子可以伯母为妻;小叔若无子,再轮及其他伯叔。乌桓人土葬,用棺。葬时亲旧环坐,两人诵咒文,杀一肥犬及死者生前所乘马,烧衣物、服饰,歌舞、哭泣相送。相传犬能护佑死者神灵返归赤山(一说在今兴安岭南脉,乌桓人认为人死后魂归此山),不致中途遭横鬼遮拦。乌桓人敬鬼神,祀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及已故著名大人。以牛羊为牺牲,饮食必先祭。
姓氏
乌桓的主要姓氏 :郝氏、审氏、鲁氏、桓氏、王氏(乌丸氏、乌桓氏、乌氏)、渐氏、薄氏(薄奚氏)、展氏(辗迟氏)、库傉官氏 (库褥官氏、库褥管氏、库氏)
概述
建安五年(公元200年)曹操破袁绍于官渡。
建安六年在仓亭再败袁绍。
建安九年占领业郡。
建安十年春正月斩袁谭于南皮,袁尚和袁熙投奔北方的乌桓部落,夏四月,乌桓攻鲜于辅于犷平,秋八月曹操赶到,将乌桓逐至塞外。建安十一年四月破壶关,秋八月东征海贼管承,彻底解除关内的忧患;同时,曹操开始着手准备北征辽西乌桓,由董昭负责开凿了两条漕运:平虏渠和泉州渠。 建安十二年五月,为了彻底解除关外的威胁,曹操率领大军到达无终,准备出塞作战。但是,当地夏秋季节常见的阴雨天气导致进辽西的滨海道不通。 七月,曹操任命当地人田畴为向导官,避开滨海道,北出二百年人迹罕至的“卢龙塞”,一路开山填谷,长途奔袭,途经“白檀”,“平冈”,率领精锐骑兵万骑出大凌河,行程达800华里,出其不意的进攻辽西乌桓的巢穴“柳城”。 八月,距离柳城还有“二百里”时,乌桓单于蹋顿等人才察觉,仓促集结数万骑兵抵挡,两军在“白狼山”遭遇,曹操大破乌桓,占据柳城,袁尚袁熙投奔辽东公孙康。不久,公孙康杀二袁,归顺曹操。至此,曹操北征之战大获全胜。九月,曹操从柳城胜利回师。 曹操此次作战,历时近一个月,行程400余公里,其中包括无数的的山河险阻,难行之地,还有一次大型遭遇。解除了“三郡乌桓”对中国北部的威胁,扫清了袁氏的残余势力,彻底统一河北。并且收编乌桓精骑,增强了自己的军事实力。
三郡乌桓
乌桓,亦作乌丸,原与鲜卑同为东胡部落之一。 自匈奴击破东胡后,乌桓役属于匈奴。后来汉将霍去病击破匈奴左地,因徙乌桓于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五郡塞外,并在幽州置护乌桓校尉,监领乌桓,使不得与匈奴通。新莽建立,乌桓又降匈奴。东汉初,乌桓常与匈奴联兵扰乱代郡以东各地。光武时,乌桓一部南迁,并置乌桓校尉于上谷宁城。汉末大乱,朝廷屡次征乌桓部落镇压起义。后来,张举、张纯等造反,利用幽州乌桓,寇掠青、徐、幽、冀四州,屠戮百姓。《三国志》记载:“三郡乌丸承天下乱,破幽州,略有汉民合十馀万户”。公孙瓒,刘虞和袁绍也都利用或者对抗过乌桓。初平元年(190),辽西乌桓大人丘力居死,其侄蹋顿即位,有武略,统一辽东、辽西、右北平三郡乌桓。“蹋顿又骁武,边长老皆比之冒顿”。当时他们活跃在今天大小凌河以及克尔沁草原一带。袁绍灭公孙瓒占河北,占有三郡乌丸,“宠其名王而收其精骑”。《汉末英雄记》记载,袁绍在给乌桓的文中说:“控弦与汉兵为表里,诚甚忠孝,朝所嘉焉。”曹操攻南皮时,乌桓就蠢蠢欲动,二袁投奔更是直接导火索,曹操北征乌桓是势在必行。
战前准备
早在建安十一年,曹操让董昭修建了两条漕运:一是“平虏渠”,由今河北省饶阳县至沧州市。一是“泉州渠”,在今天津市宝坻、武清二县境。这样做是为了便于运粮北上。在北上之前,曹军很多将领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袁尚已经完啦,秋后的蚂蚱没几天蹦达拉。如果我们孤军深入,后方的刘备肯定会劝刘表趁虚进攻许都。那时候恐怕就进退不得!针对这种言论,曹操的大谋臣郭嘉做了精辟的分析,他说:乌桓恃其边远,肯定不会做准备,我们应该出其不意,这样即使孤军深入也一定能击败他们。况且袁氏与乌桓关系非同一般,而河北百姓对袁家还有一些感情,一旦今天我们放过袁尚,等到来日他养成气力,则“民夷俱应”,到那时再想制住他就难啦!所以一定要迅速灭亡袁氏。至于刘备更不足虑,现在他依附刘表,刘表不会重用他,所以,即使是“虚国远征”也不用担心。从事后来看,郭嘉言论的预见性之强令人叹服。曹操采纳了郭嘉的建议,决定北征乌桓。建安十二年(公元207年)五月,曹操率领大军抵达无终(今天津市蓟县),兵临塞口,准备出滨海道,过碣石,进攻柳城。从曹操此次北上带到无终的将领来看,除了本地人,就是一些骁勇的“骑将”,可见曹操是做好大规模骑兵作战的准备,他们分别是:张辽、徐晃、张郃、张绣、韩浩、史涣、鲜于辅、阎柔、曹纯;另外有牵招、郭嘉等人。可眼看大军就要启程进军辽西,天公却不做美,夏秋季节大雨连绵,“浅不通车马,深不载舟船”,“傍海道不通”,进军时间不得不一拖再拖,一直到了秋七月。此时的乌桓也已经有了准备,“遮守蹊要,军不得进”。这样看来似乎只有退军这一条路了。如果此时退兵,那么将前功尽弃,任由二袁养成气力,将来乌桓骑兵一定会时常骚扰幽州,那时曹操的背后就永无宁日。曹操当然不会轻易的离去,他在徐无山(今河北玉田东北二十里)请出了当地的“ 地理通”----田畴。
出塞之路
(1)最著名的一条就是“滨海道”,位于狭长的滨海平原,也就是今天所谓的“辽西走廊”。这条路从蓟出发,经玉田,丰润,延山海关取锦州。在中国历史上它经历了太多的沧桑,而山海关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但是,这些情况大多发生在唐宋之后,而在东汉时期,这条路虽然也是通往辽西的主要通道,但其交通条件比起后世就差太远了。要知道西汉辽西郡所辖十四县无一位于今天锦州到山海关之间的沿海地带。这条路在没有坏天气的情况下,塞外游骑就直插右北平和渔阳的内地郡县。而一旦遇到夏秋季节的大雨,这条路又成了不可行之路,曹操偏偏就遇到这种情况,“浅不通车马,深不载舟船”,只能说秦汉时期中国的东北地区交通条件相当恶劣。而那时还没有山海关,近代考古证明,东汉末年的山海关一带叫做“碣石”,在今辽宁省绥中县西南的海滨,西距山海关约三十里。《太平御览》引《淮南子》记载:“东方之极,自碣石过朝鲜,贯大人之国”。后来司马宣王平公孙渊就是过碣石,《晋书》记载:“经孤竹,越碣石,次于辽水”,看来司马懿的运气比曹操好多了,他没有遇到这么恶劣的天气。(2)另一条路就是田畴说的“卢龙塞”,《三国志》记载:“旧北平郡治在平冈,道出卢龙,达于柳城;自建武以来,陷坏断绝,垂二百载,而尚有微径可从”。这条路就是今天河北喜峰口到冷口一线,古称“卢龙塞”。这条路在中国历史上同样有太多的故事。东晋时前燕慕容儁进兵中原,经由此塞。明末皇太极避开袁崇焕的山海关防线,从喜峰口突进遵华,进围京师,使崇祯逼死袁崇焕,史称“己巳之役”。日本侵略中国时,国民党二十九军在喜峰口抗击日军,阻止其进关,在此血战一场。当然,这些都发生在东汉以后,可以说是曹操北征乌桓之后,这条路的价值才重新显示出来。和滨海道一样,卢龙塞也是在后世才逐渐形成较为优良的交通条件。在西汉时期,汉与匈奴在右北平一带长年作战,卢龙塞还是畅通的,但是从东汉建武年间直到建安年间,长达两百年的时间这条路人迹罕至,只有“微径可从”,基本来说这是一条没有路的路。要不是田畴这个“辽西通”,看来当时是没人能想到从这条路出塞的。曹操当时从这条路出塞,将面临塞外的“五百里”险地,“堑山堙谷”,越过白檀(今河北承德市西南古北口东北一百四十里滦河之滨)之后,一直到达平冈(今内蒙喀喇沁左翼)才算进入平地。可以直指乌桓的巢穴柳城(今辽宁朝阳西南)。
血战白狼山
建安十二年七月,郭嘉建议曹操抛弃辎重,率领轻装部队千里奔袭。曹操同意,于是,命田畴为向导官,大军从无终出发。临走前,曹操又命人在滨海道旁立个牌子,上书:“方今暑夏,道路不通,且俟秋冬,乃复进军”,表面是通令全军的路标,其实是为了麻痹敌人。乌桓人看到,信以为真,“诚以为大军去也”,不做准备。可他们无论如何没想到曹操会出卢龙塞。在田畴的带领下,曹军过卢龙塞,出关,一路逢山开路,遇水叠桥,尤其是塞外“五百里”绝地,大大延缓的曹军的行程。直到到达平冈一带,曹军才真正可以急行奔袭。实际上即使是到了平冈,离柳城还是有百余公里的距离。曹操真不愧是战术大师,曹军一直急行军到距离柳城不足“二百里”的白狼山(今建昌县城东的大黑山)附近,二袁与蹋顿、辽西单于楼班、右北平单于能臣抵之才仓皇集结“数万骑”向西迎敌。两军在白狼山遭遇。这是场遭遇战,其实也是场决战。如果曹操战败,那么全部曹军势必全军覆没于辽西,因为他们没有退路。如果乌桓战败,那么他们的柳城势必失守。当时乌桓的优势是以逸待劳,兵马“盛众”,但他们面对曹军的到来却措手不及,而且和其他游牧民族一样,他们单兵能力强,但整体作战弱。曹操的优势是出其不意,手下都是勇冠三军的猛将和百战余生的精锐骑兵和“虎豹骑”,不过他们经过十几天的山路和急行军,体力已经大打折扣,更何况他们的重装主力步兵在后面,面对多于自己的乌桓军很多人也都发怵。俗话说:“狭路相逢,勇者胜!”曹操登白狼山观敌阵,看到乌桓军阵不整,阵形松散,便命令张辽、张郃二人为前锋冲阵。别人也许害怕,张辽可不怕,他“劝太祖战,气甚奋”,曹操看他气吞山河,勇猛无畏,“壮之,自以所持麾授辽”,张辽拍马下山,直冲敌阵,在张辽的带动下,曹军的精锐骑兵与乌桓骑兵在白狼山下一场血战。徐晃、张郃、韩浩、史涣、鲜于辅、阎柔、曹纯奋勇争先,数万骑兵的大混战,可以想象战斗的惨烈。乌桓原本就人心惶惶,一看曹军如此勇猛,其阵行开始崩溃,混战中,曹纯麾下虎豹骑“获单于蹋顿”,斩首。乌桓群龙无首,最后终于被杀得七零八落,“死者被野”,三郡乌桓的主力骑兵在这场决战中开始全面崩溃,《三国志》记载:“虏众大崩,斩蹋顿及名王已下,胡、汉降者二十馀万口。” 白狼山之战曹操大获全胜,并一举平定了三郡乌桓的“亲袁势力”,直接占据柳城。
行军时间和兵力问题的探讨
(1)行军时间:《三国志》只记载:“秋七月,大水,傍海道不通......引军出卢龙塞.....八月,登白狼山”,并没有具体的走了几天,只知道七月启程,八月到白狼山。 这样看来是用时一个月,但这显然时间是太长了。这条路全程400公里(800华里),如果在平原旷野,步兵急行军一昼夜可达120公里以上,这400公里也就是三天三夜多点的脚程,除去一昼夜的休息时间,不到四天的时间也就可以走完。再除去“五百里险地”多用两天的时间,那充其量其时间也不会超过七天。更何况到平冈之后曹军的前锋是骑兵,这就更要快了。那么曹操到底用了多少时间呢?我认为曹操请田畴应该是在七月初,那么“田畴献策”是在这几天中,之后包括路线制定,军队动员,这又要几天,也就是说,曹操临离开无终是在七月十日左右,到达白狼山则肯定是八月初。曹操一共用了10到20天的时间走完这400公里的路。那么这个速度也还是太慢,千里袭敌,不带辎重,那“五百里”路又不是“阴平”,就算是一直爬山也该比这快,更何况他们还有很长的路是骑马。平均起来只有每天20到40公里的行程,这对以快速机动著称的曹军而言,太不可思议。是什么原因造成曹操应该很快的“奇袭”速度却显得不快呢?原因就出在“马”身上!如果在南方作战,多步兵,双方白刃相交,可以不带马。但对付以“控弦”著称的乌桓骑兵,如果不带马,光靠步兵要想取胜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曹操可以不要辎重,可以把重装步兵丢在后面,但马却无论如何不能丢。而在那“五百里”的险地,人可以过去,但马就未必能过去了,因此,《三国志》才会说:“堑山堙谷”,目的在“开路铺路”,让马通过,正如《邓艾传》记载:“凿山通道,造作桥阁”至今阴平还有邓艾修的栈道一样,曹操开的路也流传到后世。换句话,马不但没有加速曹军形成,反而拉了后退,拖延了时间。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10天曹操能以这样“边开边走”的方式走完这400公里,那他的行军速度其实是相当惊人的。如果是20天,也不算慢。
(2)兵力问题:郭嘉说曹操是“虚国
东临碣石
白狼山之战后,曹操“屠柳城”。他没有进一步追击逃亡到辽东的二袁,而是坐等二袁的人头。果然,没多久公孙康就把它们送来了。这就是著名的“隔岸观火”,《演义》里是郭嘉的计谋,名为“遗计定辽东”。是不是郭嘉的计谋我们不知道,但郭奉孝确实死于此时此地,当时环境恶劣,“寒且旱”,连曹操自己也说:“这次赢得困难,赢得侥幸!”郭嘉英年早逝很可能是因为水土不服,这也成为曹操志满意得之际美中不足的原因。紧接着,曹操收编三郡乌桓骑兵加入自己的军队,“由是三郡乌丸为天下名骑”。大大发展了曹军的骑兵部队。建安十二年九月,曹操从柳城班师,此时滨海道可行,曹操途经碣石,策马上山,遥望渤海,回想自己功盖寰宇,意气风发,于是留下《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
水何澹澹,山岛竦峙。
树木丛生,百草丰茂。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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