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南京条约
《南京条约》即中英《江宁条约》
,是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被迫与英国侵略者签订的丧权辱国的条约。1942年8月29日(清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清政府代表耆英、伊里布与英国代表臻鼎查在停泊于南京下关江面的英国军舰“汉华丽”号(又译作“臬华丽”或“康华丽”)上签订。 它宣告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结束。马克思指出:这个条约“是在炮口的威逼下订立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600页)。《南京条约》签订后,由于英国的要求,中英双方在广州和香港继续商谈,1843年7月22日(清道光二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和10月8日(八月十五日)又订立了《五口通商章程(附海关税则)》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被称为《虎门条约》,《五口通商章程》也被视为虎门条约中的一部分)作为对南京条约的补充,这二者的内容大部分是关于通商口岸贸易的具体章程。这些章程中涉及的事项本来应该是中国作为主权国家自己决定的,现在却都按照侵略者的利益而作出了规定。这两个条约包含着一些在南京条约没有的重要内容。 《南京条约》为资本主义国家侵略中国打开了大门,从此各国侵略者接踵而至。1842年7月,英舰百余艘,官兵约九千人,自吴淞口溯长江西上。进攻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叉点的镇江。意图截断南北交通,阻止漕运。驻守镇江的1500名八旗兵与英军展开激烈巷战,死伤惨重,全城遭受焚掠,一片废墟。道光皇帝遂决定接受英国的条件议和。对岸的扬州绅商,惶恐万状,给了英军五十万元,作为不占领的交换条件。8月4日,英国军舰驶抵六朝古都南京的下关,于是双方正式签定《南京条约》。
1842年
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政府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 每一个有爱国心的炎黄子孙都不会忘记这一天,它是近代史上的第一个国耻日!《南京条约》 对中国社会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个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掠夺、瓜分,自此开始, 中国由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开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始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南京条约》是由英国侵略者马礼逊根据外交大臣巴麦尊的《对中华条约草案》起草的, 条约共13款,主要内容有以下五项:
(一)五口通商。根据条约第二条规定,将中国沿海城市广洲、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开辟为通商口岸,满足了英国侵略者蓄谋已久的欲望。
(二)强占香港。根据条约第三条规定,把中国香港割让给英国,使得香港成为英国侵略 中国的桥头堡。
(三)勒所赔款。根据条约第七条规定,中国赔偿英国款项总计2100万元,分四年付清, 包括赔偿鸦片费600万元,商欠费300万元,水陆军费1200万元。这笔巨款严重地削弱了清政 府的财政收入,而这一费用必然转嫁到广大劳动人民身上,从而进一步加重了人民的灾难。
(四)协定关税。根据条约第十条规定,中国向英国商人征收进出口货物税,必须同英 国政府商议。协定关税是近代中国工业不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
(五)其它问题。英国可以在通商口岸派设邻事、管事等官;废除广东公行制度;释放卖国汉奸;英国管员与中国官员平等往来;英军占据中国的地区,直至清政府付清赔偿款项后才撤离等。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英国代表璞鼎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在南京江面上的英国汉华丽战舰上签署了南京条约。 随后,法国和美国强迫清政府分别与之签定《中法黄埔条约》和《中美望厦条约》。 真确文本现存于台湾,另一份文本则由英国政府保存。
南京条约《南京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把香港岛割让(文本上用“给予”字眼)大英;
赔偿英国2100万元“商欠和战争赔款”;
增开厦门、福州、宁波、上海,连同原有的广州,共计开放五处通商口岸 ;
两国平等往来。
废除公行制度,可自由选择商人交易。
①割让香港岛使中国领土主权不完整;香港岛
控制广州的出海口,商业上,占领香港岛就能打击广州贸易;军事上,可以控制广州和中国东南沿海,自此香港岛成为英国侵华的据点。②赔偿巨款,相当清政府全年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清政府为此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人民的负担空前沉重;开创了侵略者对中国勒索赔款的恶例。同时也为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资本积累。
③开放五口使我国东南沿海的门户洞开,便利了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侵入有利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输出。便利了资本主义国家的货物,包括鸦片,大量涌入中国,使中国经济日益半殖民地化。造成中国东南沿海手工业者大量破产,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开始解体,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贸易主权。《虎门条约》里规定,英国人可以在这些租地建屋,长久居住。五个口岸又成了英国的侵略据点。
④协定关税的规定,协定关税的规定,是一种片面的协定关税税率。它只规定英商对华进出口货物的税率中国要同英方商量,而未规定中国对英进出口货物的税率英方须同中国商量。其结果便形成了中国单方面的减让关税税率。因此,这是对中国关税主权的严重侵犯,是一项影响极深远的经济侵略措施。使中国开始丧失了海关自主权,为外国侵略者对中国进行经济掠夺提供了有利条件。使中国的进口税成为世界上最低的。自此中国自己不能调整税率,海关不能起保护本国工商业的作用,反而成为外国侵略者用之以倾销洋货和掠夺中国原料出口的工具。协定关税,不仅破坏了中国关税自主权,有利于西方国家倾销商品,而且使得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失去了关税的保障。中国开始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政治】南京条约本身是否不平等条约还有争议。但在其后续订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3年7月22日)和通商附黏善后条款(虎门条约,1843年10月8日)中,英国人相继取得了协定关税、治外法权(领事裁判权,中外人民诉讼各按本国法律管理)、划定租界、片面的最惠国待遇(利益均沾)、军舰停泊口岸等特权,则明显是不折不扣的不平等条约,损害中国主权达百年之久。 当时清朝政府轻易的放弃这些主权,一个重要原因也是因为不了解国际法,并不认识这些条款损害国家主权的严重性,反以为有许多便利,不失为一种较公道的解决办法。如认为划定租界,可便于防范外人,对中国人的扰乱可以较少;而协定关税使得中国税收实际上比较以往还有所增加,得到了实利。
【经济】1843年至1844年,新开的四个条约口岸:厦门、上海、宁波、福州相继开埠。厦门、福州、宁波因地理的限制,商务并不繁盛。只有扼长江口的上海最接近主要出口物资丝绸和茶叶的产地,又位于江、浙富庶之区,同时是国内南北海运的中间站,原在广州的英美商人及其雇佣的买办(多为广东人或宁波人)蜂拥而至,开设洋行。1853年起,上海开始压倒广州,成为全国最大贸易港口。英美法三国相继沿黄浦江设立租界,并不断扩展,形成上海公共租界和上海法租界。后来上海公共租界的中心道路为纪念南京条约开放上海而被命名为南京路。至于割让的香港,本为海盗出没的荒岛渔村。英国人在此凿山填海,大事兴建,成为英国在远东的军事政治和经济中枢,一度还是鸦片和苦力的集散地。
【传教与文化】鸦片战争时,在中国约有三十万的地下天主教徒。基督教(新教)没有公开传教,只有20名英美传教士在澳门进行一些准备工作,如翻译圣经,编写字典。1846年,道光皇帝明诏弛禁天主教,归还原有教堂,天主教于是转而公开活动。耶稣会负责江苏、安徽和直隶东南部的传教工作。遣使会负责直隶的大部分和浙江、江西。多明我会则专门负责福建。来自英美德三国十余个基督教(新教)差会也纷纷在五口设立教堂、学校、医院。其中美国归正会在厦门兴建了基督教(新教)在中国的第一所教堂新街堂,美北长老会的嘉约翰在广州接办中国第一所西医院博济医院。 【对外关系】很遗憾,对于这场战争,当时的中国人没有给予任何重视,没有任何反思。战争结束了,中国人继续沉浸在“天朝上国”的迷梦之中。《南京条约》一八四二年八月二十九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南京。 兹因大清皇帝,大英君主,欲以近来之不和之端解释,止肇衅,为此议定设立永久和约。是以大清大皇帝特派钦差便宜行事大臣太子少保镇守广东广州将军宗室耆英,头品顶戴花翎前阁督部堂乍浦副都统红带子伊里布;大英伊耳兰等国君主特派全权公使大臣英国所属印度等处三等将军世袭男爵朴鼎查;公同各将所奉之上谕便宜行事及敕赐全权之命互相较阅,俱属善当,即便议拟各条,陈列于左: 嗣后大清大皇帝、大英国君主永存平和,所属华英人民彼此友睦,各住他国者必受该国保佑身家全安。 自今以后,大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且大英国君主派设领事、管事等官住该五处城邑,专理商贾事宜,与各该地方官公文往来;令英人按照下条开叙之列,清楚交纳货税、钞饷等费。 因大英商船远路涉洋,往往有损坏须修补者,自应给予沿海一处,以便修船及存守所用物料。今大皇帝准将香港一岛给予大英国君主暨嗣后世袭主位者常远据守主掌,任便立法治理。 因大清钦差大宪等于道光十九年二月间经将大英国领事官及民人等强留粤省,吓以死罪,索出鸦片以为赎命,今大皇帝准以洋银六百万员偿补原价。 凡大英商民在粤贸易,向例全归额设行商,亦称公行者承办,今大皇帝准以嗣后不必仍照向例,乃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贸易者,勿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且向例额设行商等内有累欠英商甚多无措清还者,今酌定洋银三百万员,作为商欠之数,准明由中国官为偿还。 因大清钦命大臣等向大英官民人等不公强办,致须拨发军士讨求伸理,今酌定水陆军费洋银一千二百万员,大皇帝准为偿补,惟自道光二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以后,英国因赎各城收过银两之数,大英全权公使大臣为君主准可,按数扣除。 以上三条酌定银数共二千一百万员应如何分期交清开列于左: 此时交银六百万员; 癸卯年六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三百万员,共银六百万员; 甲辰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五十万员,共银五百万员; 乙巳年六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十二月间交银二百万员,共银四百万员; 自壬寅年起至乙巳年止,四年共交银二千一百万员。 倘有按期未能交足之数,则酌定每年每百员加息五员。 凡系大英国人,无论本国、属国军民等,今在中国所管辖各地方被禁者,大清大皇帝准即释放。 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候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誉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且凡系中国人,为英国事被拿监禁受难者,亦加恩释放。 前第二条内言明开关俾英国商民居住通商之广州等五处,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由部颁发晓示,以便英商按例交纳;今又议定,英国货物自在某港按例纳税后,即准由中国商人遍运天下,而路所经过税关不得加重税例,只可按估价则例若干,每两加税不过分。 议定英国住中国之总管大员,与大清大臣无论京内、京外者,有文书来往,用照会字样;英国属员,用申陈字样;大臣批复用札行字样;两国属员往来,必当平行照会。若两国商贾上达官宪,不在议内,仍用禀明字样为着。 俟奉大清大皇帝允准和约各条施行,并以此时准交之六百万员交清,大英水陆军士当即退出江宁、京口等处江面,并不再行拦阻中国各省商贾贸易。至镇海之招宝山,亦将退让。惟有定海县之舟山海岛、厦门厅之古浪屿小岛,仍归英兵暂为驻守;迨及所议洋银全数交清,而前议各海口均已开辟俾英人通商后,即将驻守二处军士退出,不复占据。 以上各条均关议和要约,应候大臣等分别奏明大清大皇帝、大英君主各用?、亲笔批准后,即速行相交,俾两国分执一册,以昭信守;惟两国相离遥远,不得一旦而到,是以另缮二册,先由大清钦差便宜行事大臣等、大英钦奉全权公使大臣各为君上定事,盖用关防印信,各执一册为据,俾即日按照和约开载之条,施行妥办无碍矣。要至和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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