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维护银行业的合法、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自2003年4月28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银监会的成立与职责明确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人民银行职责专业化的过程,两者正是在这一期间进行职责分工的明确与细化。央行监管职责的剥离与银监会的设立,实现金融宏观调控与金融微观监管的分离,是与中国经济、金融发展大环境密不可分的,是金融监管与调控的对象-金融业、金融市场日益复杂化、专业化、技术化的必然要求。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消费者的利益; 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增进市场信心; 通过宣传教育工作和相关信息披露,增进公众对现代金融的了解; 努力减少金融犯罪。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
6、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8、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
10、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11、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12、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4、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5、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6、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
17、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8、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9、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2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刘明康:主席
蒋定之:副主席
蔡鄂生:副主席
郭利根:副主席
王华庆:纪委书记
王兆星:副主席
1、必须坚持法人监管,重视对每个金融机构总体风险的把握、防范和化解;
2、必须坚持以风险为主的监管内容,努力提高金融监管的水平,改进监管的方法和手段;
3、必须注意促进金融机构风险内控机制形成和内控效果的不断提高:
4、必须按照国际准则和要求,逐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
1、良好监管要促进金融稳定和金融创新共同发展;
2、要努力提升中国金融业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竞争力;
3、对各类监管设限要科学、合理,有所为,有所不为,减少一切不必要的限制;
4、鼓励公平竞争、反对无序竞争;
5、对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要实施严格、明确的问责制;
6、要高效、节约地使用一切监管资源。
中国银监会党委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并印发了《银监会党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具体意见》分为七个部分,24条,涉及制度46项,具体工作71项,全面体现了《实施纲要》的基本精神,充分体现了银监会系统的实际。在整体结构上注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五者并重;在任务安排上做到近期具体、中期原则、远期宏观;在工作内容上坚持继承中发展、总结中创新。《具体意见》坚持与监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监管工作改革发展相结合,力求做到既全面部署和深入推进银监会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又为银行业监管工作和自身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保证。
为保证《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银监会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由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负总责,党委委员、副主席唐双宁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胡怀邦具体负责,明确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二是制发了银监会机关实施《具体意见》任务分解表。分解表将《具体意见》的任务化分为197项具体工作,分别明确了牵头单位、配合部门、完成时限和措施要求。三是银监会党委书记刘明康与各位党委委员,各位党委委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银监局局长近日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责任书的双方要对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银监会的《具体意见》负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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