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Chinese Soviet Republic)诞生于1931年11月7日,终结于1937年9月6日,建立者为中国共产党,首都为江西省瑞金。由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在中华民国境内,因此,被中华民国政府视为武装叛乱割据政权。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建立了自称为“推动革命斗争、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为毛泽东,成员有周恩来、朱德等63人。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要领导人如下:
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31年11月27日-1937年09月06日)
项英(副主席,1931年11月27日-1937年09月06日)
张国焘(副主席,1931年11月27日-1937年09月06日)
人民委员会主席
毛泽东(1931年11月27日-1934年02月03日)
张闻天(1934年02月03日-1934年10月10日)¹
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
朱德(1931年11月25日-1936年12月07日)
毛泽东(1936年12月07日-1937年08月22日)²
注:
1934年10月10日中央政府撤离瑞金,在原中央苏区成立中央办事处,1935年中央抵达陕北后,11月在陕北成立西北办事处,人民委员会不再出现。
1937年8月22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改为中共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
宪法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于1934年建立了自己的宪法。该宪法宣称,其宪法大纲代表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中国所要实现的基本任务。这些基本任务主要有:
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他在全中国的胜利。
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工农、中国共产党军队成员等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制定劳动法,宣布八小时工作制。
推翻与外国“帝国主义”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苏联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巩固的联盟者。
货币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不承认中华民国的货币,而是发行了独立的货币。
终结
1937年9月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后一个政府机关“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为“中华民国陕甘宁边区政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至此自动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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