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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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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于1982年1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1983年9月,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正式确立了国家烟草专卖制度;1984年1月,国家烟草专卖局成立;1991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1997年7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国家烟草专卖体制。全国烟草行业现有包括深圳、大连在内的33家省级烟草专卖局和烟草公司,16家工业公司,57家卷烟工业企业,1000多家商业企业,以及烟叶、卷烟销售、烟机、物资、进出口等全国性专业公司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全行业职工51万人。

编辑摘要

目录

1 烟草行业简介
2 烟草企业文化
3 企业领导成员
4 历史事件
5 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烟草行业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会议现场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对全国烟草行业“人、财、物、产、供、销、内、外、贸”进行集中统一管理。

中国烟草行业实行专卖专营体制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以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体制的优势,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改革,强化专卖执法,推进科技进步,狠抓基础管理,促进了经济效益不断提高。1982-2004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15778亿元,为增加国家财政积累、满足市场消费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两年来,中国烟草行业紧紧围绕“做精做强主业,保持平稳发展”的基本方针和“深化改革,推动重组,走向联合,共同发展”的主要任务,积极推进行业内部改革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狠抓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加强经济运行调控,促进了行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保持了全行业的平稳发展。2004年,累计实现工商税利超过2100亿元,比上年增加450亿元;其中实现工商税金1414亿元,比上年增加225亿元,创历史最好水平。

——严格抓好“两烟”总量控制,生产经营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全行业始终把控制烟叶、卷烟总量放在首位,严格按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组织生产销售,保持产销平衡和协调发展。2004年,全国种植烤烟1507万亩,收购烟叶175万吨。卷烟生产经营坚持抓好“控量、促销、稳价、增效”,严格控制生产进度,扶持重点企业和名优品牌,并采取多种措施抓好低档卷烟特别是五类烟生产,使全行业保持了产销增长、价格稳定、效益提高的良好发展态势。2004年共生产卷烟18735.9亿支,比上年增长4.7%;销售卷烟18778.6亿支,比上年增长4.5%。

——不断强化专卖管理,加大整顿规范力度,烟草市场秩序取得明显好转。全行业坚持“内管外打”方针,一方面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加强对市场的监管,对卷烟制假售假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严防反弹。2004年共查处卷烟制假案件26.9万起,收缴假烟68.7万件,捣毁制假窝点2805个,查获制假烟机1890台,依法拘留制假分子4215人。全行业以财经秩序专项整顿和遏制卷烟体外循环为重点,深入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市场秩序。

——稳步推进行业内部改革,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取得积极成果。行业实行了以省级烟草工商分开为突破口的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16家省级中烟工业公司,促进了烟草资源优化整合和生产集中度提高。卷烟工业企业积极实施企业组织结构调整,10万箱以下规模小烟厂已基本关闭,10-30万箱卷烟工业企业联合兼并重组整合步伐不断加快。到2004年底,全行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卷烟工业企业减少到57家。在企业联合重组中坚持以名优品牌扩张为支撑,通过实施百牌号战略,明确重点扶持发展牌号,有效促进了产品结构调整和卷烟牌号整合。2004年生产卷烟牌号由原来的1000多个减少到400多个,并培育出了“白沙”、“红梅”、“红河”3个产销量超过百万箱的重点名优品牌。

——全面推进卷烟销售网络建设,烟草商业现代流通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国网建工作先后总结推广南通、武汉、成都、上海网建试点先进经验,近两年在“全国网建学上海”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和推广江苏、大连、福建的网建先进经验,加快新业务模式的推广,全面推行客户关系管理,建立公正的货源分配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指导零售户经营,促进了网络功能的发挥和网建整体水平的提高。到2004年底全行业共建立客户服务中心2297个、电话订货中心1281个、配送中心1694个,全国有持证零售客户415万个,传统商业正逐步向“电话订货、网上配货电子结算现代物流”的现代流通发展。同时,加快进行取消县级公司法人资格的改革探索,逐步向地市级公司统一经营过渡,积极培育具有活力的市场竞争主体。

——坚持科技进步,大力推进技术创新,“降焦减害”取得新的进展。在烟叶生产方面,全行业广泛推广“品种良种化、种植区域化、技术规范化”的“三化”措施,一批先进实用技术得到普及,烟叶质量不断提高,目前上中等烟叶比例达到85%。在卷烟生产方面,广泛应用烟草薄片、膨胀烟丝、打叶复烤等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降低能耗,改善卷烟配方结构,提高卷烟产品质量和吸食的安全性。2004年全行业卷烟焦油量降至平均每支13.6毫克。重视和不断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目前全行业有7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9家行业级企业技术中心。2003年国家局明确提出了发展中式卷烟的战略性课题,制定了《中国卷烟科技发展纲要》,以降焦减害、提高质量、节约资源为主线,积极开展中式卷烟研究工作。行业信息化建设进度加快,全行业卷烟生产经营决策管理系统、公文远程传输系统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并投入运行。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职工队伍建设,保证了行业改革与发展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全行业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组织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开展行业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征文评比活动等多种形式,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先进典型,促进了行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贯彻活动不断深入开展。行业各单位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大规模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对司局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进一步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有力地保证了行业健康发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烟草企业文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两个至上”在岗位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打造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的愿景,推进行业文化创新,促进行业文化繁荣,提高中国烟草文化软实力,增强中国烟草核心竞争力,为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文化支撑。

二、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行业文化建设,推动行业文化创新,宣贯行业文化架构体系,检验行业文化评价体系,规范行业视觉识别系统,打造行业服务品牌,保证行业平稳发展。(简称:“211”,即:两个体系、一个系统、一个品牌。)

三、架构体系:

行业共同价值观——国家利益至上,消费者利益至上;
行业愿景——责任烟草、诚信烟草、和谐烟草;
行业使命——报效国家、回报社会、成就员工;
行业精神——宽容开放、改革创新、敬业奉献、自律自强;
行业行为信条——潜心做事、低调做人;
行业行为准则——讲责任、讲诚信、讲效率、讲奉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企业领导成员

姜成康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 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

张保振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泽华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克明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辉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潘家华

国家烟草专卖局 党组成员、驻纪检组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历史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1、1981年5月18日,国务院发文批转轻工业部《关于实行烟草专营的报告》。为了加强对烟草行业的集中管理,改善市场卷烟供应,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决定对烟草行业实行国家专营,成立中国烟草总公司,对烟草行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集中统一管理。
2、1982年1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挂牌成立,从而正式确立了烟草专营和集中管理的体制。
3、1983年9月23日,国务院发布《烟草专卖条例》,并于11月1日起施行。
4、1984年1月6日,国务院根据1983年9月23日发布的《烟草专卖条例》,批复同意将轻工业部烟草专卖局改为国家烟草专卖局,与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李益三同志任局长、经理。
5、1984年9月10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烟草专卖条例》施行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截止到1985年12月,全国烟草机构组建上划工作基本完成。中国烟草行业初步形成了农、工、商、贸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全国性经济实体。
7、1986年11月,江明同志任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中国烟草总公司经理。
8、1987年2月25日,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郝建秀、国务委员张劲夫出席在京召开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开幕式;田纪云副总理对会议报告批示“我支持召开这次会议,并向我国烟草行业做出贡献的同志致意”。
9、1987年全国烟草行业实现工商税利170亿元,自此实现税利长时间居全国各行业之首。
10、1990年1月,在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烟草专卖局针对卷烟市场形势的变化,明确提出“八五”期间烟草行业要坚持一个方针,即“控制总量、提高质量、调整结构、增加效益”;实现两个转变,即由“速度效益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粗放经营型”向“集约经营型”转变;抓好三个基础,即原料基础、物资基础和装备基础;力求四个突破,即管理上有突破、技术上有突破、产品上有突破、国外市场上有突破。
11、1991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烟草业从此走上依法治烟的轨道。
12、1991年8月10日,国务院副总理朱 f基、国务院生产办副主任赵维臣等领导同志到国家局(总公司)机关现场办公。朱副总理在详细了解了烟草行业情况后,明确提出了“限产压库”的方针,就控制卷烟产量、技术改造、丝束生产和亏损挂账等问题作了重要指示。
131993年1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知》(国发[1993]7号)。通知要求: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禁止以各种名义兴办新烟厂,凡未经国家批准的计划外烟厂一律予以取缔;对盲目发展烟叶生产的势头实行有效控制;加强卷烟市场管理;烟草行业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深化改革,加快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14、1993年4月19日,国务院实施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归国家经贸委管理。
15、1994年12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国家工商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这是国务院为贯彻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是针对卷烟走私严峻形势,为整顿卷烟流通秩序作出的战略部署。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各级烟草专卖局(公司)及全行业干部职工紧急动员起来,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开展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斗争。
16、1996年10月22日,国务院任命倪益瑾同志为国家烟草专卖局局长。1997年1月23日至26日,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倪益瑾同志代表国家局党组提出“狠抓基础,稳中求进”的行业工作指导思想。
17、1997年7月3日,李鹏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3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8、1998年6月24日,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方案和《国务院关于部委管理的国家局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6号),设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烟草专卖局为国家经贸委管理的主管全国烟草行业、实施烟草专卖制度的行政执法机关。
19、1999年6月22日,全国烟草系统“三讲”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烟草专卖局长(公司总经理)座谈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对全系统省级局机关开展“三讲”教育作出明确部署,并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针对“两烟”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辣手治乱”、狠抓规范的要求。进而在2000年1月16日至19日南京召开的全国烟草工作会议上,国家局党组明确提出了“一要规范、二要改革、三要创新”的行业工作重点。
20、2001年1月13日至15日,全国烟草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倪益瑾同志代表国家局党组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在总结“九五”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局党组提出“十五”期间发展的总体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坚持“1144”跨世纪改革与发展的基本思路,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规范为基础,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强化专卖管理,推进市场体系建设;对企业组织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优化生产布局,促进产业升级;推进技术进步,增强国际竞争实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全面推进烟草行业新世纪在新水平上进一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十五”以来,行业标准化工作积极推进,富有成效。

一是标准化工作机构和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设立了行业标准化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加强了对行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完成了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标委)和卷烟、农业、企业、烟机、工程和劳动定额6个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分标委)的换届,成立了信息、烟用材料和物流分标委。实行了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的专家评审制。印发了《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国烟科〔2006〕90号)、《烟草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国烟办综〔2005〕338号)和《烟草行业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工作规程》(国烟科〔2006〕379号)等。

二是初步建立了行业标准体系框架,制订和发布了一批标准、规程。编制了《烟草行业标准体系表》,建立了烟草机械、烟草信息和烟用材料标准体系。重点组织研究和制修订了《卷烟》国家标准以及一批涉及相关产品安全、卫生、环保和节约能源资源、控制成本等方面的重要标准。发布各类标准和计量检定规程189项。依托标准,加强了行业信息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工作,制订了行业发展急需的信息代码类标准。开展了形式多样、重在实效的标准宣贯工作。建立了行业用压力、流量和风速计量基准,开展了部分专用仪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

三是标准化示范带动工作初见成效。组织20个烟叶生产县(市)参加了“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工作。启动了卷烟标准化生产示范企业建设。卷烟商业企业的标准化工作稳步推进。

四是标准化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初步建成了行业标准化工作网络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了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网上申报和相关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五是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稳步推进。行业已将或正将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和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iso/tc126)公布的46项国际标准中的37项转化为国家或行业标准,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随着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标准化工作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是行业标准化工作基础尚显薄弱。部分企业的主要领导对标准化工作重视不足,支持不够,领导缺位;一些企业标准化工作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不落实,用于标准研究或标准化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足,贯标工作不到位;行业从事标准化工作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缺乏,特别是缺少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较丰富实践经验、熟悉标准化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标准执行效果的信息反馈、综合评价和监督检查机制尚未系统建立。

二是标准的整体技术水平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存在差距。有利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控制成本、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尚不完善。

三是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烟草和烟草制品技术委员会、国际烟草科学研究合作中心(coresta)和烟草科学研究会议(tsrc)等国际组织的交流和实质性合作不够紧密,对国外制定或提出的相关政策、技术法规以及技术、产品研发动态的针对性研究明显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发展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行业重点工作,以全面提升行业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主要目标,着力完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体系和标准体系,着力加强对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深入研究,着力提高标准执行的有效性,为建设创新型行业、保障行业的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服务。

2.基本原则:

行业标准化工作要依据《烟草行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坚持夯实基础、重点突破、示范带动、持续提高的原则。夯实基础就是要加强标准化工作和研究机构建设,全面构建标准体系,完善工作机制。重点突破就是要集中力量制订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具有引领作用的标准,特别要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转换为标准;要基本建立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努力实现制修订国际标准的历史性突破。示范带动就是要在行业各主要领域发掘、培育标准化工作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动实现整体提升。持续提高就是依托技术创新成果和相关工作的不断进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的不断提升。

3.战略目标:

行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立系统、完整的行业标准化工作体系和标准体系,标准研究和标准制修订水平显著提高,参与或主持制修订国际标准的能力明显增强,标准化工作对行业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的贡献度不断提升。

到2010年,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在烟叶生产、烟草制品、烟用材料、烟草信息、烟草物流、烟草企业劳动定额定员和烟草机械等领域建立系统、完整的标准体系,进而建立包含有500项左右烟草类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国家标准为基础、行业标准为主体、强制性与推荐性标准相配套的行业标准体系并初步搭建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二是制订卷烟等级质量综合评价标准;三是研究、制订一批符合发展循环经济总体要求、有效节约能源资源、科学控制成本的重要标准;四是在烟叶主产区基本实现烟叶标准化生产与经营;五是着力创建15个左右涉及卷烟生产、营销和打叶复烤等专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示范企业;六是建立行业的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库;七是在实验室大气环境条件、卷烟和滤棒硬度、吸烟机和打叶复烤检测仪器等方面建立计量检定标准并开展相关工作;八是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标准执行效果评价机制;九是力争在制修订国际标准方面有所突破。

到2020年,要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是构建系统、完整的行业标准体系;二是全面建立烟草和烟草制品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三是打造一支高水平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四是完成若干“以我为主”制修订的国际标准;五是构建运行有效的行业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六是建立完整的行业计量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发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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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工作:

(1)重要标准的研究与制修订。

制订一批有效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规范相关工作、巩固烟叶生产的基础地位、实现安全生产、科学控制成本、指导“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的重要标准,包括:

——引用或自主制订相关的检测方法与限量标准,科学规范烟用农药化肥的使用,限定烟草和烟草制品中有害成分残留量。

——完善卷烟加工过程的工艺技术标准,建立卷烟“品质参数”与“特性参数”检测方法和相应的控制性标准。

——制订并完善烟叶生产技术指导与收购、卷烟营销与配送以及专卖管理等方面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建立各类烟用材料质量指标的检测方法、有害成分限量、降解程度判定以及烟用添加剂许可及限量等方面的标准,建立包括安全、卫生、环保、质量、成本以及对设备适应性等方面内容的烟用材料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制订并完善行业信息安全、信息代码、数据元、应用系统规范和信息化管理类标准;构建行业物流标准体系。

——完善各类烟草机械产品标准、大修标准和通用基础类标准;积极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实现烟机制造标准的跟踪、借鉴、掌握与超越;及时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转化为标准。

——加强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及国际烟草科学研究组织的交流合作,着力加强对相关国际标准、国外相关政策和技术法规的针对性研究。

——建立科学权威的行业用标准物质和标准样品库;不断完善行业计量检定标准。

(2)着力提升行业各类企业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要着力提高烟叶生产与经营的各个环节以及相关农用物资质量保障等各个方面标准化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着力加强卷烟生产、卷烟营销、烟用醋纤丝束生产、打叶复烤和烟草机械制造等领域重点骨干企业的标准化工作。

2.重点专项:

(1)制订卷烟质量综合评价标准。

依据卷烟烟气中有害成分、包装材料中挥发性成分、包装材料降解程度、烟用添加剂安全性以及卷烟产品成本构成等,科学划分卷烟等级并制订卷烟质量综合评价标准。

(2)建立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体系。

科学确定行业各类企业节能、降耗、减污、控制成本的指标体系,着力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建设。

(3)建立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

要依托技术创新,发掘比较优势,逐步建立行业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有效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3.平台建设:

(1)发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建立权威、高效的全标委和各分标委;着力加强重点骨干企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建设,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科学构建行业标准化工作体系。

构建起在国家统一领导下,以全标委为主导,分标委为基础,中国烟草标准化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标准化中心)、行业重点骨干企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研究室为依托,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的行业标准化工作体系。

国家局和各直属单位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或本地区标准化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直属单位须有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

标准化中心要在国家局有关部门领导下,建设成为行业重大标准课题的协调和研究中心,标准化工作技术指导和服务中心,行业用相关检测和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中心,以及标准物质归口定标和发放中心。

具有法人资格的卷烟生产重点骨干企业、烟用醋纤丝束生产企业及部分重点打叶复烤企业要建立企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并设立标准研究室;要建立并不断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开展重在实效的标准化工作,特别要及时将自主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

(3)完善行业标准化信息网络。

2010年底前,要完成标准化工作体系、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包括标准制修订项目管理系统、标准电子版发行系统、国际标准跟踪反馈系统等在内的标准信息资源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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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适度超前的标准预研机制:

建立“密切跟踪、超前研究、及时制修订”的标准预研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国际相关标准和技术的发展态势,开展针对性预研并适时提出工作预案,提高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2.建立标准化培训和标准宣贯机制:

定期组织对行业和企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起草人员、行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标准化知识的系统培训。各单位、各企业要加强标准、特别是相关重要标准的宣贯工作,要努力提高员工和有关人员认真学标准、严格贯标准的自觉性。

3.建立标准执行效果的综合评价和奖励机制:

建立科学、公正的标准执行效果综合评价机制,提高标准化工作的有效性。要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广大科研、管理人员积极投身标准化事业,促进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4.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战略:

加快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标准化工作人才队伍。在2010年底前,要形成由十位左右标准化工作领军人才、百位行业内外有关技术骨干和千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为提升行业的标准化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5.建立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必要经费的投入是实现行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战略的基本保障。国家局从经费上重点支持完成行业标准化工作的主攻任务,着力加强“十、百、千”人才队伍建设并奖励在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化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人员。行业各直属单位、各企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着“科学预算规范使用”的原则,在年度经费预算中列出专项,确保相关工作经费的足额投入。

积极贯彻并有效实施《烟草行业标准化中长期发展战略(2007—2020年)》,需要行业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需要各单位、各企业、各有关人员的努力工作、相互配合及自觉行动。全行业要把实施标准战略落实到各相关工作中,使标准和标准化工作在提高中国烟草核心竞争力、促进行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健康倡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支持拥护公约:国家烟草专卖局作为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曾多次明确指出,拥护中国政府在烟草控制上的立场和态度,认真执行有关政策,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对于《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中国烟草的立场是一贯的:我们尊重世界卫生组织关心人类健康的良好愿望,对于制定《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表示充分的理解,并愿意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未来《公约》生效后的履约过程中。

加强有效管理:中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烟草专卖制度,是一项最有力的控烟措施。对烟草行业实行专卖管理,不仅有利于控制总量,保持产销平衡和防止盲目发展,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严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烟草市场经济秩序。在烟草专卖体制下,国家对“两烟”生产进行了严格的计划控制。烟叶的超种超收行为和卷烟的超产瞒产行为受到了严厉制裁。20多年来,特别是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烟草行业始终把加强计划管理、控制“两烟”总量放在生产经营工作的首要位置,在总体上保持了产销之间的协调发展。

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在严格依法生产经营的同时,联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打击非法烟草贸易的活动。为了有效打击烟草产品走私,2000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烟草专卖局与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卷烟走私整顿卷烟市场的通告》,强调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明确分工,采取了海上抓、岸边堵、路上查、市场管等有力措施,取得了重大成果。为了进一步提高打击烟草非法贸易的效率,国家烟草专卖局与海关总署签署了联合打击卷烟走私备忘录,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了打击卷烟走私联络员网络和情报系统,密切海关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联系。

与此同时,针对目前国际烟草制品走私、制假向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的新形势,国家烟草专卖局除继续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外,还积极探索加强国际间合作,打击跨国非法烟草贸易活动的途径。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专门派出了联合代表团赴巴西,沟通两国打击非法烟草贸易活动的情况,共同探讨加强合作的有效途径。

在严厉打击社会上各种违法活动的同时,烟草行业注重整治系统内部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对超产瞒产、体外循环、地区封锁、不正当竞争以及内外勾结、倒买倒卖等严重问题进行了专项整顿和严肃查处,使“两烟”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关注公众健康: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20多年来,始终致力于推进科技进步,努力实施降焦减害工程。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要求,全行业全面启动了降焦减害技术研究和应用,许多卷烟生产企业把质量控制重点转移到降焦和控焦上来,推动了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降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平均每支卷烟的焦油量已从上世纪70年代末的30毫克左右降低到目前的14毫克以下。目前,烟草行业正在积极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工作,努力研制和生产高质量、低危害的卷烟产品。

积极展开行动:烟草行业在努力满足市场需求,增加国家财政积累的同时,也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一系列控烟工作。在行业内加强了国家有关烟草控制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合法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树立遵纪守法、负责任的企业形象。2001年5月25日,向全行业发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禁止中小学生吸烟”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2001年7月6日,发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卷烟包装有关用语的通知》。2001年7月31日,发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自动售烟机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各级烟草公司设置自动售烟机,要求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强对卷烟零售商户的监督管理,采取切实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尤其是中小学生购买卷烟、雪茄烟。2001年10月14日,发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规范卷烟包装体上有关警句标注的通知》。2003年8月26日,发出国家烟草专卖局印发〈关于规范卷烟促销活动暂行规定〉的通知。

加强对卷烟零售客户的宣传,防止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销售任何烟草制品。为了有效开展该项工作,国家烟草专卖局要求全行业各卷烟配送中心、批发网点及所辖范围的卷烟零售客户,都在柜台的醒目位置摆放“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并自觉做到不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2003年3月20日,向全行业发出《国家烟草专卖局专卖司关于稳妥进行卷烟零售市场合理化布局的通知》,对卷烟零售客户的合理布局提出要求,各地在具体实施中,中小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不予办理卷烟零售许可证。

通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加强对青少年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烟草行业真诚地回报社会,热心于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热心于扶贫、救灾、助学、助残等公益和慈善事业,并且广泛参与社会有关劝阻青少年吸烟的公益活动。比如,国家烟草专卖局与宋庆龄基金会全国少年工作委员会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等单位连续9年联合组织了以“无烟花季,健康成长”为主题的劝阻未成年人吸烟的“太阳花杯”系列公益活动,通过在全国中小学生中举办作文、英语、书法、绘画比赛和知识竞赛、“太阳花小使者”培训班、主题夏令营等活动,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9年多的时间里,全国有28个省、市、区的数千万中小学生及相关人员先后接受了宣传教育,劝阻青少年吸烟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 - 直属机构

郑州院 
昆纤 
南纤 
珠纤 
合肥设计院 
烟草进修学院

司局子站
办公室(外事司)
专卖司
法规司
科技司
老干办
培训中心
杂志社
信息中心
董事会
销售公司
烟机公司
电子商务
双维公司
计划司
运行司
财务司
人事司
监察局
经济研究所
服务局
烟草学会
烟叶公司
投资公司
中烟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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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与参考:
[1]^国家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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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组织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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