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

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_4分词条

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旧址
  中共满洲省委旧址位于和平区皇寺路福安巷3号(原北市场福安里4号),是一栋坐北朝南,面阔六间,进深一间的硬山式青砖瓦房,其东侧四间就是1927年10月至1931年12月间的中共满洲省委机关所在地。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就非常重视东北地区党组织的筹建工作,党中央和北方区委(后改北方局),先后派马骏、李震瀛等一批优秀党员来东北传播马列主义,建立党组织。1927年党的“八七”会议后,为了在东北统一党的领导,决定派陈为人同志组建满洲省委。同年10月在哈尔滨召开了东北地区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宣告中共满洲省临时委员会成立,陈为人为书记,并决定把省委机关设在奉天(沈阳)。当时陈为人就在这座福安里公寓里,利用这里的复杂环境做掩护,秘密接洽组织关系,领导工人、农民、学生进行反对封建军阀压迫和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的斗争。

  这栋房子当时的布置情况是,东首间开门,进门便是厨房、餐室,当时雇一女佣人做饭看门;次间为秘书处工作人员张景珍(张光奇)的办公室;第三间为客厅(会议室),第四间为陈为人与其爱人韩慧芝(后改名韩慧英,别名王英)的卧室。1928年9月,陈为人主持召开了东北地区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会议决定将满洲省临委改为满洲省委。以后省委机关还先后出版了《满洲工人》、《满洲红旗》等革命刊物。

  满洲省委一直处在敌人的白色恐怖下,斗争十分艰苦,省委屡遭破坏。1928年12月,满洲省委在沈阳大东边门外一个工人家中召开扩大会议时,被敌人发现,陈为人、吴丽石等13人被捕。在狱中,陈为人等同志经受了敌人严刑拷打和折磨,始终坚贞不屈、后来得到党组织的营救,陈为人于1929年7月被释放出狱,8月调往上海工作。此后,福安里4号因未被敌人发现,虽然省委机关转移,但仍作为省委机关的秘密交通站。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由于沈阳政治形势发生急剧变化,满洲省委机关迁往哈尔滨沈阳的中共满洲省委旧址是我党在东北地区重要的革命遗址之一,1985年2月沈阳市人民政府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经过维修已恢复原貌,并搞了原状陈列,正式对外开放。1988年12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  址:和平区皇寺路福安巷3号(原北市场福安里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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