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中国共产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机关,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负责召集。其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党的章程;选举中央委员会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央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
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成员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提名,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负责召集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并主持中央书记处的工作。
第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
第十六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曾庆红、黄菊、吴官正、李长春、罗干
第十五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朱镕基、李瑞环、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
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
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赵紫阳、李鹏、乔石、胡启立、姚依林、江泽民、李瑞环、宋平
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常委: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赵紫阳
第十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汪东兴、陈云、胡耀邦、赵紫阳
第十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泽东、王洪文、叶剑英、朱德、李德生、张春桥、周恩来、康生、董必武、邓小平、华国锋
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邓小平、林彪、陶铸、陈伯达、康生、李富春
第七届中央书记处书记: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朱德、任弼时、陈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