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_6分词条

东京审判东京审判
60多年前一场正义对邪恶的国际大审判在日本东京进行,史称“东京审判”。1946年5月至1948年11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这是国际社会共同意志和人类正义的体现。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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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 历史概述

       

东京审判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是指1946年1月19日至1948年11月12日在日本东京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战犯的国际审判。

1946年1月19日,远东盟军最高统帅部根据1945年12月16—26的莫斯科会议规定,发表了特别通告,设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同时颁布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其内容与英、美、苏、法4国在伦敦签署的《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基本相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各1名法官组成,共11名;11国又各派检察官1人。

澳大利亚法官W.F.韦布任庭长,美国律师J.基南任检察长。中国委派法学家梅汝璈为法官。由11国检察官组成的委员会于1946年4月29日向法庭提出起拆书。被告28人,除松冈洋右等3人已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外,实际受审25人。

起诉书控告被告自1928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期间犯有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审讯自1946年5月3日开始。1948年11月12日法庭宣布判处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松井石根、武藤章、木村兵太郎绞刑,木户幸一等16人判处无期徒刑,东乡茂德判处20年徒刑,重光葵判处7年徒刑。7人绞刑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执行。绞刑于1948年12月22日执行。

自1950年起美国不顾世界舆论的反对,将判刑的首要战犯陆续释放出狱。这次审判并不能代表所有被侵略国家人民的意志。但确认侵略战争为国际法上的犯罪,策划、准备、发动或进行侵略战争者列为甲级战犯,是对国际法战犯概念的重大发展。

 

东京审判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 参与法官

       

参与国家               法官                                                              备注

澳大利亚        威廉·韦伯爵士                                    澳洲最高法院法官;法官团主席

加拿大           爱德华·斯图尔特·麦克杜格尔            前法官,加拿大省最高法院

中华民国       梅汝璈律师                                            立法院立法委员

法国               亨利·柏奈尔                                         巴黎首席检察官及首名军事法官

印度               拉达宾诺德·巴尔                                 加尔各答大学法学院讲师;曾提出异议

荷兰               贝尔特·罗林                                        乌特勒支大学法学教授

新西兰           艾里玛·哈维·诺斯克罗夫特                新西兰军法处长

菲律宾           德尔芬·哈那尼拉                                 律政司;最高法院成员

英国               帕特里克·德富林勋爵                          苏格兰最高法院法官

美国               约翰·帕特里克·希金斯                      麻省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密朗·C·克莱墨尔将军                     1946年7月代替希金斯

苏联               伊凡·密切叶维支·柴扬诺夫将军        最高军事法院成员

东京审判 历史争议

       

东京审判东京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公正性不足,甲级战犯本质上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不公平)审判,而乙级、丙级战犯的审判也有冤枉及纵放的问题。

1、远东军事法庭会被批评审判草率,证据不足就定罪、尚未审问重要问题就处死;有些判决甚至被批评为公报私仇,部分被判刑者并没有违反人道等罪行。

2、部分真正犯有违反人道罪行的日方人士并没有被重判、甚至等于没有被判刑;原因并非罪证不足,而是种种政治妥协。

3、盟军将领也承认,如果这一次是日本打赢,日本可以用相同的罪名来起诉他们。

4、最大的问题在于处罚甲级战犯,处罚涉及滥杀虐待的乙级丙级战犯是应该的,但订定甲级战犯的作法会被批评为战胜国对战败国的不当审判同盟国方面部分人士(如拉达宾诺德·巴尔)也对判决提出批评,并认为对日方不公平。

5、有些人认为日本与盟国之间的战争只是两个殖民主义集团的对抗,违法宣战应该无罪。

6、靖国神社的代表认为:靖国神社不能把甲级战犯分离出去,其根据就是不能承认对甲级战犯的判决;如果承认了,就等于认可了东京审判。

7、与会代表古贺诚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对败者的审判”,这样的审判本身是不能承认的;但是,“国际法庭的结果,我们是必须接受的。”

8、北海道大学教授高井洁司认为:既然我们日本人能够接受东京审判,那么就应该对自己的战争责任进行彻底的验证。

东京审判 历史意义

       

东京审判东京审判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对战后日本国民了解历史真相、坚定走和平发展道路的决心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当时日本也正是接受“东京审判”,才重返国际社会,实现了战后的经济繁荣。

对当时刚刚从战争的癫狂状态中恢复冷静的大多数日本国民来说,“东京审判”带来的冲击是巨大的。战时在军国主义政府的新闻管制下,普通日本国民听信了报纸上的虚假宣传,还真以为日本所进行的战争是“正义之战”。“东京审判”使他们首次了解了日本当年策划和推行侵略战争的经过以及日军在海外制造的种种惨剧的真相。一本名叫《昭和史》的普及性读物在评价“东京审判”这一历史事件时指出:“可以说,‘东京审判’从根本上推翻了(战前)日本人的战争观。”

尽管在现今的日本对“东京审判”仍有种种评说,但日本国民真正认清战争真面目应该说是从“东京审判”开始的。时过60多年,战后出生和成长起来的日本人在其总人口中的比例约为80%。《朝日新闻》登载了该报在进行的一项舆论调查结果。令人感到吃惊的是,70%的受访者对“东京审判”或者不了解其内容或者根本不知道,而且20多岁的年轻人中90%的人都不知道“东京审判”是怎么回事。这家报纸就此发表的社论说:“不知历史,就无法评判过去。首先(我们)要面对历史,以‘东京审判’为契机,重新思考其重要性。”

正确地了解和认识过去的侵略历史,方可坚定永走和平之路的决心。如果日本的领导人能够深思在“东京审判”中被处以绞刑的甲级战犯给中国等亚洲国家的人民带来的巨大灾难以及将日本引入毁灭边缘的战争罪责,恐怕就不会不顾及受害国家人民感情,固持所谓的“个人情感”,三番五次地参拜供奉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如果现今的日本人能“重回”60年前,亲临“东京审判”,目睹侵略战争期间种种阴谋的暴露,感受一下正义对邪恶的审判气氛,恐怕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盲目地去支持首相参拜靖国神社。

“东京审判”开庭的60周年纪念也再次激活了历史记忆。以史为鉴,人们或许更容易认清今天的种种现象。战后61年,日本走上了和平发展之路,无论对其邻国还是对其本身,都是一件幸事。可是,人们也不能不对时常出现的否认历史事实的言行以及主张修改作为和平宪法核心的“放弃战争”条款的动向引起警觉。重温“东京审判”的意义,正是在于让今天的日本汲取历史教训,永走和平发展之路。

东京审判 重要证据

       

东京审判向哲浚在法庭上陈词
东京审判中的重要证人许传音次子许先德回到阔别18年的南京,并带回了许传音在东京审判中出庭作证的英文证词的中文版。据悉,这份证词原是英文记录,此次是第一次完整地翻译成中文并对外公开。

华裔学者发现许传音证词 

2003年初,美国华裔历史学者胡华玲女士像往常一样在美国国家档案馆中翻看二战中有关中国的英文档案。在“东京国际军事法庭审判战犯记录”中,一份发黄的英文法庭记录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份1946年7月26日的记录显示,一位叫HsuChuan-ying的中国证人在几乎整整一天的审判中,独自用英语面对检察官和侵华日军战犯——上海派遣军司令松井石根的辩护律师的各种问题。这位中国人的回答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内容详备。在认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事实和松井石根罪行的过程中,这份证词的作用几乎是决定性的。这位中国证人就是许传音。

基督教徒家庭走出留美博士

许先德是许传音的次子,今年已经80岁高龄,依然精神矍铄。他近日向记者介绍许传音的经历时,思路清楚,有条不紊。

据他介绍,1897年,许传音出生在安徽贵池县继武巷9号一个有基督教氛围的家庭。1914年,许传音从美国伊利诺伊州立大学顺利毕业,取得经济学博士学位。此时,清政府已在辛亥革命中土崩瓦解,回国后的许传音先后在燕京、清华等大学教授铁路管理,后来又被北洋政府留用,成为铁道部铁路营业司司长。1929年,许传音卖掉了北京的四合院后举家来宁。在南京,他被委以湘贵黔铁路专员的清闲职务。在南京一切安定后,许传音在高楼门附近的峨嵋路上买了一块地,自建了峨嵋路7号的两层小楼,面积200多平方米。

在南京,许传音和一些美国朋友保持着密切关系,并加入了红十字会组织。1937年,局势骤然紧张,日本侵略军从上海向南京步步紧逼。许传音将妻小送往安徽贵池老家,自己则选择留在南京

他带美国牧师拍摄夏淑琴家受害现场

东京审判南京屠杀中被当作靶子的中国儿童
南师大南京大屠杀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张连红告诉记者,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许传音主要做了3件事。

首先,协调难民住房。国际安全区建立后,许传音受命为安全区住房委员。3.86平方公里的安全区内,共有20个难民所。由于难民很多,住房问题十分棘手,许传音四处协调,甚至把自家的房子都让出来庇护难民。

其次,掩埋被日军杀害的同胞尸体。在当时南京各个慈善机构掩埋尸体的记录中,红十字会的记录是最完备的。根据记录,当时共有43000余具尸体被他们掩埋,这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铁证。

第三,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许传音还带着西方友人四处取证。当年住在新开路5号的夏淑琴一家的受害现场,就是他带着美国牧师马吉用摄影机拍摄的。马吉的这些电影胶片后来成为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唯一的活动影像。除此之外,许传音还利用自己身份的优势,多次到日本大使馆申诉日军的暴行,并且向他们要粮食救助难民区的难民。

许先德回忆说,他父亲关于那段历史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日本人太凶残,见到中国人就杀。”

后人来宁想重新修墓

据悉,许传音的英文证词有部分小段曾被翻译成中文,但全文完整地翻译成中文,这是第一次。

许传音在东京军事法庭上作证说:“日军进城后,非常粗暴和野蛮。他们疯狂射击所见的任何人——不管是从他们面前跑过去的,还是在街上遇到的,或是四处闲逛的和从门缝中偷看的,都不免一死。南京陷落第3天,我看到尸体遍布,有些尸体遭到严重损毁。有些像刚死去前一样躺着,有的屈膝,有的身子蜷缩着,有的侧卧,有的仰面躺着,这些人或遭到射击或遭到谋杀。种种迹象表明这是日军的所作所为。沿着主干道,我开始数死尸的数目,自己就数到了500具……我发现这些尸体没有一个是穿制服的——没有一个是士兵。他们都是老百姓,老老少少,妇女儿童。”

许传音的证词有力地控诉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但此后,他便逐渐淡出了世人的视线。新中国成立后,年事已高的许传音靠出租房屋度日,过着普通人的生活。1971年,许传音去世,被安葬在黄金山公墓。

专家积极评价这份中文版证词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告诉记者,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期间,许传音在国际安全区和拉贝、马吉一起,为收容、保护难民做了很多工作,确实是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一位重要证人

今年3月,他们也曾到美国国家档案馆复印许传音的这份英文证词,但由于时间关系,还没来得及将之翻译成中文。此次许传音的后人公开这份中文证词,对深入研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非常有意义、有价值。

朱成山说,最近,日本右翼势力频频抛出歪曲历史、否定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种种言论。我们只有拿出越来越多的人证、物证,才是对这种言论最强有力的反击。

南京论定

1、日军入侵并占领南京是事先预谋的。

2、在日军占领后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人以上。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计算在内。

3、日军在占领南京期间对南京进行了强奸抢劫焚毁房屋等罪行。

东京审判 参考资料

       

[1]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06-12/28/content_5543630.htm

[2]凤凰网   http://news.ifeng.com/history/2/200710/1025_336_2727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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