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名牌
世界名牌协会WFBA法律地位及国际版权公告
世界驰名品牌协会(简称世界名牌协会)WFBA、《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驰名品牌》、《世界名牌》、世界驰名品牌排行榜及出版物、户外媒体、电视、网络、平面媒体等,法律地位和国际版权权利公告。
世界名牌协会官方网站 WWW.WFBA.ORG
(1961年10月5日海牙国际公约)
WORLD FAMOUS BRAND ASSOCIATION(WFBA)中文译名为世界驰名品牌协会、世界名牌协会,其刊物《世界驰名品牌》或《世界名牌》已经注册(登记号:4226072)、国际版权号(ISSN 1995-0292)。 未经许可不得盗用世界驰名品牌协会或与世界驰名品牌协会机关刊物《世界驰名品牌》英文《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驰名品牌排行榜”等相近的名称、域名,或中文近意“世界著名品牌”、“世界名牌”等表示语出现于公共宣传。如广告、出版物、网络。不得用以上机构或近似中文意思的机构、项目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世界驰名品牌协会最早研究发现并规范和统一了世界驰名品牌系统概念,规范了世界驰名品牌排行榜为40行业前100名排行榜。WFBA指出WORLD FAMOUS BRAND 世界驰名品牌是世界驰名注册品牌(商标)和世界驰名非注册品牌(商标)、企业商号的总称。世界驰名品牌协会设立了“世界驰名品牌排行榜”、和机关刊物《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驰名品牌》、《世界名牌》、《世界驰名品牌年鉴》属于协会研究成果和文化成就不容侵权。、
世界驰名品牌协会基于最先并唯一获得的充分完备的法律手续、既定的公认的章程、以及各项最先和最早的研究成果和文化成就得到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广泛认同,因此世界驰名品牌协会是世界唯一的权威合法的世界驰名品牌国际社团组织和国际经济组织。
世界驰名品牌协会(WFBA)按国际惯例和国际公约,是“WORLD FAMOUS BRAND”、“世界驰名品牌”、“世界名牌”唯一合法认证和证书授予者。各非法机构如杂志、媒体、国际品牌认证中心、品牌实验室、某大学、某国内行政机构内部的品牌推进工作委员会、小组等,未经WFBA授权的品牌活动、会议、公布和证书均属无效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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