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是哈萨克斯坦、中国、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
编辑摘要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SCO)
上海合作组织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六个国家于2001年6月15日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它的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上海合作组织已经成为解决欧亚地区政治、经济、军事和环境等各种安全问题的关键论坛,将进一步推动国际社会做出共同努力应对全球面对的各种挑战,并会抓住机会扩大贸易、发展和文化交流。
上海合作组织的前身是“上海五国”机制。而“上海五国”机制发源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的、以中国为一方和以俄、哈、吉、塔四国为另一方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信任和裁军的谈判进程的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是第一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组织,它进一步加强了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列表: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观察员国家有: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它同时也是一个军事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
上海合作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国元首理事会。该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就组织所有重大问题做出决定和指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
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年度预算。除元首和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外,还设有议长、安全会议秘书、外交、国防、救灾、经济、交通、文化、卫生、执法部门领导人、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等年度定期会晤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的协调工作由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负责。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在北京的秘书处和设在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秘书长和反恐怖机构执委会主任均由元首理事会任命,任期三年。2007年1月1日起,以上职务分别由努尔加利耶夫(哈萨克斯坦)及苏班诺夫(吉尔吉斯斯坦)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组成,于2001年6月正式成立。
组织成员国:上海合作组织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组成,于2001年6月正式成立。组织观察员国:目前,蒙古国、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
目前,蒙古国、印度、巴基斯坦、伊朗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面积近3018.9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面积的五分之三;人口15亿,占世界总人口的四分之一。
为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安全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大大丰富了当代外交和地区合作的实践,在国际社会产生了广泛积极的影响;确信在二十一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五国”机制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各成员国更有效地共同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兹郑重宣布:
一、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建立“上海合作组织”。
二、“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上海合作组织”每年举行一次成员国元首正式会晤,定期举行政府首脑会晤,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为扩大和加强各领域合作,除业已形成的相应部门领导人会晤机制外,可视情组建新的会晤机制,并建立常设和临时专家工作组研究进一步开展合作的方案和建议。
四、“上海五国”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新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
五、“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
六、“上海合作组织”是在1996年和1997年分别于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两个协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合作现已扩大到政治、经贸、文化、科技等诸多领域。上述协定所体现的原则确定“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相互关系的基础。
七、“上海合作组织”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该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本宣言第六条阐述的原则及其他各项条款,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该组织新成员。
八、“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各成员国将为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而紧密协作,包括在比什凯克建立“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中心”。此外,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它犯罪活动,将制定相应的多边合作文件。
九、“上海合作组织”将利用各成员国之间在经贸领域互利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泛机遇,努力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为此,将在“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启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谈判进程,制定长期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并签署有关文件。
十、“上海合作组织”各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相互支持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十一、为协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主管部门的合作并组织其相互协作,兹建立该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并由外长批准该理事会暂行条例来规范其活动。
责成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在本宣言和“上海五国”元首已签署文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其中要明确阐明“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合作的宗旨、目标、任务,吸收新成员的原则和程序,作出决定的法律效力和与其他国际组织相互协作的方式等规定,供2002年元首会晤时签署。
2001年1月,乌兹别克斯坦提出作为正式成员加入“上海五国”。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的峰会上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五国”成为上海合作组织。新组织的宗旨是: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为加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各部门之间协调,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成立。
2001年9月1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首次会议在阿拉木图举行。会议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的备忘录,并宣布成立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
2002年7月7日,在圣彼得堡峰会上成员国元首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文件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原则及基本合作方向。此外,峰会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
2003年9月23日,在北京举行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通过了2004年上海合作组织首个预算。纲要明确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合作的优先方向及具体实施措施,指出了上海合作组织在20年内实现商品、资金、服务及技术自由流通的经济合作目标。除元首理事会和政府首脑理事会外,还建立了议会领导人、安全会议秘书、外交、执法、经济、外交、救灾、文化、教育、卫生、边防部门领导人、总检察长、最高法院院长及国家协调员定期会晤机制。
2004年1月,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设在北京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及设在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启动。
2004年塔什干峰会上批准了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蒙古在此次峰会上被赋予观察员地位,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在2005年阿斯塔纳峰会上获得观察员地位。在北京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框架内设立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常驻代表机制。成员国元首在2005年阿斯塔纳峰会上通过了上海合作组织常驻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代表条例。
2006年上海峰会任命努尔加利耶夫及苏班诺夫自2007年1月1日起分别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和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
上海合作组织目前设有两个常设机构——秘书处和地区反恐怖机构。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设在北京,2004年1月正式启动。秘书处是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为组织框架内的活动提供行政、技术和信息保障。主要职能包括:协助举行组织的各种会议;参与制定组织的文件草案;协助落实组织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文件;保管组织的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和传播组织活动的信息;编制和执行组织常设机构的预算;
代表组织同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家开展交往。秘书处编制30人。秘书长由成员国按国名俄文字母顺序轮流担任,任期3年。现任秘书长为张德广(中国籍)。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是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打击“三股势力”等领域开展安全合作的常设机构。2001年6月,《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规定在比什凯克设立地区反恐怖机构。2002年6月圣彼得堡峰会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2003年莫斯科峰会决定地区反恐怖机构所在地由比什凯克改到塔什干。2004年1月地区反恐怖机构正式启动。
地区反恐怖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协助成员国打击“三股势力”;收集、分析并向成员国提供有关“三股势力”的信息;建立关于“三股势力”组织、成员、活动等信息的资料库;协助准备和举行反恐演习;协助对“三股势力”活动进行侦查并对相关嫌疑人员采取措施;参与准备与打击“三股势力”有关的法律文件;协助培训反恐专家及相关人员;开展反恐学术交流;与其他国际组织开展反恐合作。
地区反恐怖机构下设理事会和执行委员会。理事会是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商决策机关,由成员国反恐主管部门负责人或代表组成。执行委员会是常设执行机关,编制30人。最高行政官员为执委会主任,任期3年。现任执委会主任为卡西莫夫(乌兹别克斯坦籍)。
1、政治合作
解决边界问题,巩固成员国政治互信和睦邻友好;在成员国关切的问题上以上海合作组织名义表示支持,成员国多次阐述对阿富汗、巴以冲突、伊拉克、朝核问题等问题的共同立场,在联合国安理会改革问题上,阿斯塔纳峰会宣言强调改革应遵循最广泛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应为改革设立时限和强行表决尚有重大分歧的方案。
2、安全合作
安全合作是上海合作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核心是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2001年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当天,成员国即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在国际上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作了明确定义,并提出成员国合作打击的具体方向、方式及原则。这发生在911事件之前,体现了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的远见卓识。上海合作组织由此成为最早打出反恐旗帜的国际组织之一。
3、经济合作
涵盖贸易投资、海关、金融、税收、交通、能源、农业、科技、电信、环保、卫生、教育等领域。
4、人文等领域合作
上海合作组织在文化、教育、环保、紧急救灾等领域合作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果。
上海合作组织奉行外开放的原则,致力于同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上海合作组织已与联合国、东南亚国家联盟、独立国家联合体、阿富汗建立了正式联系。2004年12月,上海合作组织获得联合国大会观察员地位。2005年4月中下旬,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分别与独联体执委会和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2005年11月,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与阿富汗驻华大使签署《关于成立上海合作组织与阿富汗联络组的议定书》。今年2月,联络组举行了首次会议。此外,上海合作组织还派代表参加了欧安组织的一些活动。成员国正在研究和商谈上海合作组织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亚太经合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亚欧经济共同体、欧洲联盟、世界海关组织和经济合作组织建立联系的问题。
2004年,塔什干峰会通过《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条例》,规定了吸收观察员的条件、程序、观察员权利等。2004年6月塔什干峰会和2005年7月阿斯塔纳峰会分别给予蒙古和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地位。
第一次峰会-上海峰会: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第二次峰会-圣彼得堡峰会:2002年6月7日在圣彼得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文件。
第三次峰会-莫斯科峰会:2003年5月29日在莫斯科举行。六国签署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细则等文件,签署上合组织各机构条例、徽标和秘书长人选。
第四次峰会-塔什干峰会:2004年6月17日在塔什干举行。六国元首签署塔什干宣言等文件,给予蒙古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
第五次峰会-阿斯塔纳峰会:2005年7月5日在阿斯塔纳举行。批准上合成员国合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构想等文件,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上合观察员地位。
第六次峰会-上海峰会:2006年6月15日在上海。此次峰会适逢上海合作组织成立5周年和“上海五国”机制建立10周年,举世瞩目。
第七次峰会—比什凯克峰会:2007年8月16日在比什凯克举行。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比什凯克宣言》。
第八次峰会—杜尚别峰会:2008年8月28日在塔吉克斯坦首都杜尚别举行。成员国元首共同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杜尚别宣言》等重要文件,会议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联合公报》。
第九次峰会--叶卡捷琳堡峰会:上合组织此次峰会将全面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深化政治、安全、经济、人文等领域合作,合作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促进地区经济复苏和民生改善,巩固地区安全稳定,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与会领导人将重点围绕巩固团结协作、推进成员国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地区经济复苏、维护地区安全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成员国元首将共同签署和发表《叶卡捷琳堡宣言》和联合公报等文件。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本组织”)成员国元首在叶卡捷琳堡举行元首理事会会议,并发表声明如下:
一、当前国际局势正处于大变革之中。谋求和平、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平等合作已成为时代的要求。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地区因素对解决全球性问题的重要性正在提高。
二、本组织成员国认为,开展国际合作是应对新威胁和新挑战、克服国际金融危机、保障能源和粮食安全,以及解决气候变化等迫切问题的重要有效途径。
三、当前世界经济和金融形势要求国际社会加强国际金融监管合作,共同防范金融危机风险积聚和扩散,保持经
济稳定。
四、本组织成员国强调,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本组织框架内的经贸和投资合作日益迫切,包括利用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的潜力。
五、本组织成员国认为,能源对于经济发展和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创造良好条件具有重要意义,决心在平等的基础上继续推动该领域的互利合作,以保障经济、稳定、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
六、本组织将在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及各国承担的国际义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国际关系的法律基础。七、本组织成员国强调,信息安全是国际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国际信息安全十分迫切。
八、本组织成员国重申,支持文明间对话,尊重民族间与宗教间和平和包容的价值观,支持不同种族、宗教和信仰间的相互尊重与和谐共处。反对把国际反恐斗争与反对特定宗教混为一谈。
九、世界和平只有在所有国家享有同等安全的条件下才能实现。部分国家的安全不应以损害其他国家的安全为代价。 十、本组织成员国指出,核武器扩散严重威胁世界和平与安全。
十一、本组织成员国欢迎俄美启动《削减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谈判。
十二、本组织成员国支持恢复朝鲜半岛无核化谈判,呼吁保持克制,在此前已达成协议的基础上,继续寻找各方均能接受的解决问题的途径。
十三、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威胁——毒品走私、恐怖主义和跨境有组织犯罪问题使阿富汗局势日趋复杂,本组织成员国对此深表忧虑。
十四、本组织成员国对斯里兰卡结束国内武装冲突表示欢迎,希望该国在确保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所有种族及宗教团体利益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实现持久和平、安全与稳定。
十五、本组织成员国将提高在共同及时应对自然和人为灾害方面的合作成效、实施旨在减少其对经济社会影响的措施作为优先合作方向之一。
十六、本组织成员国认为,在应对高危传染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威胁领域加强合作意义重大。为此应利用现有资源,就防止传染病扩散开展联合工作。
十七、本组织成员国认为,本组织已成为构建亚太地区安全与合作架构的重要因素。
本组织成员国愿与国际社会开展对话,以密切各国联系,推动建立更加公正的国际秩序,巩固全球稳定和经济发展。
“和平使命-2005”中俄联合军事演习2005年8月25日在山东潍北地区结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曹刚川上将和俄罗斯联邦国防部长谢尔盖·伊万诺夫出席闭幕式。
“和平使命—2007”联合反恐军演于2007年8月11日至17日在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举行。
尽管上海合作组织一再宣称他不针对任何第三国,但由于其影响力不断扩大,并成为一个重要的地区性的国际组织,北约和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仍然对其提防,并认为是与北约的对抗,在上海合作组织举行反恐演习时,经常同期在亚太地区举行军事演习,以示对抗。
2008年3月24日,伊朗外长穆塔基宣布伊朗正式申请加入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现有的观察员国家有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和印度。其中蒙古国、伊朗、巴基斯坦已经申请成为正式会员。巴基斯坦早在2000年就递交了加入上海五国边境的合作组织的声明,但成员国认为巴基斯坦给予阿富汗境内的塔利班伊斯兰政府支持,而这违背了组织的反恐宗旨,所以最终被拒绝。而后,阿富汗与巴基斯坦政府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巴基斯坦加快了反恐工作,再次澄清了成为上合正式会员的意愿。上海合作组织表示要在现有的六国慎重考虑之后才能做出扩展的决定。中国支持巴基斯坦成为正式会员,而俄国参照有争端的土耳其、希腊同时加入北约模式,认为巴基斯坦和印度须一同加入。而印度则更是希望与美国和北约组织巩固关系,印度在上合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抵消敌对国巴基斯坦在上合与中亚地区的战略优势。
伊朗同巴基斯坦一样有着积极的升级为正式会员的意愿,申请入盟。伊朗希望通过上合来抵制美国自2001年在中亚及西南亚(中东)地区的军事扩展。伊朗的历史盟国塔吉克斯坦表示了支持,但其他的盟国,尤其是中国和俄罗斯认为伊朗应当事先解决伊朗与国际核能机构的核问题。
中国和俄罗斯都已声明同意蒙古国成为正式会员。蒙古国另外还希望今后能够邀请日本为观察国,或以“上合+日本”的形式与日本合作。俄罗斯与中国起初对此表示保守,但自安倍晋三执政后,日本与俄中两国的关系有所改善。
俄罗斯希望阿富汗今后能被列为观察员,但至今在阿富汗境内仍驻扎着许多美国军队。
另外,白俄罗斯申请成为观察员,而俄罗斯因为它是“纯粹的欧洲国家”而反对。塞尔维亚的塞尔维亚激进党敦促政府尝试申请加入上海合作组织以拉近和俄罗斯的关系。
美国亦申请成为观察员,不过遭拒绝。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研究中心高级顾问王海运表示,对于如何扩大成员国,上合组织目前还没有相应规章、程序与标准。“现在该是讨论成员国的加入程序、标准等问题的时候了。如果没有相应标准,会挫伤一些想加入上合组织国家的积极性”。他同时表示,目前,伊朗与巴基斯坦成为上合组织会员国的可能性很小。
第一任秘书长:张德广
个人简介:
张德广,1941年2月生,山东省济宁市人。1965年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学院俄罗斯语言文学系。从1965年起,先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担任使馆秘书、参赞、大使、外交部副部长等职,2003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峰会任命张德广为上合组织第一任秘书长,2004年1月15日正式就职。
第二任秘书长: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
个人简介:
博拉特·努尔加利耶夫,1951年7月25日出生于哈萨克斯坦阿克莫拉州。1972年毕业于国立切利诺格勒师范学院外语系。曾任哈萨克斯坦外交部副部长和驻美国、加拿大、墨西哥、韩国、日本大使。2007年1月1日起担任上海合作组织秘书长,通晓俄、英、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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