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股势力
2001年6月15日,上合组织签署《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首次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作了明确定义。“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
提问 编辑摘要“三股势力”提法错误_统战工作必须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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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势力”指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恐怖主义。国家把这三者一视同仁,是重大的矛盾认知错误。
民族分裂主义里面有一部分宗教人士,这一部分宗教人士里面有少数的民族分裂极端分子,这部分极端分子的违法活动利用了宗教身份或宗教场所作掩护,实际上是对宗教的劫持。把民族分裂极端分子里面的少量宗教人士视为“宗教极端主义”,是对事物本质的认知错误,再把它与民族分裂主义相提并论,是对部分与整体的认知错误,错上加错。
恐怖主义是各种目的之极端主义采取的暴力手段的通称,它只是手段而不是目标,把它与民族分裂主义等量齐观,是对因果关系的认知错误。
所以,“三股势力”提法是错误的提法,是一系列认知错误的产物。正确的提法可以是“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势力”、“民族分裂主义极端组织”、“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分子”。
历史上,民族分裂主义久已有之,而且必将长期存在。只有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分子才会无视千年历史形成的现状,才会认为分裂目的可以用恐怖手段实现而无须各族人民同意,才会实施伤害各族群众的暴力犯罪。所以,也仅有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分子和组织需要严阵以待和依法制裁。对待其他分裂主义人士,错误的做法是怀疑、孤立、压制、打击;正确的做法是信任、团结、宽容、交流,应通过媒体或专项的宣传,介绍民族分裂主义的历史和各族人民的立场,使之对民族分裂主义目标的可能性自发地形成评估和判断,自觉地避免极端主义。
“三股势力”错误提法,放大了对立面,扩大了打击面,不必要地伤害了非极端的分裂主义人士的感情,造成宗教关系、民族关系紧张,导致对民族分裂主义极端势力的防范工作陷入疑神疑鬼、草木皆兵的危机,既是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失误,又给统一战线本身造成巨大损失。
党中央、国务院对“三股势力”提法要尽快检讨和纠正。 [首发日期:09.07.15]
『加注重发』:本文写成后立即发到外交部、公安部、安全部、国防部、民政部、民委、宗教局、等国务院组成部、委、局、室和新疆、西藏自治区,并指定转交各单位党、政首长阅。不知他们是否理解和接受本文见解。
………………………………以下不是--银河之闪--的内容…………………………………………………………
所谓三股势力是指暴力恐怖势力(如拉登就是恐怖主义组织头目)、民族分裂势力(如俄罗斯车臣非法武装组织)、宗教极端势力(如乌兹别克斯坦的伊斯兰运动组织)。
暴力恐怖势力是指通过使用暴力或其他毁灭性手段,制造恐怖,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的团体或组织。
民族分裂势力是指从事对主权国家构成的世界政治框架的一种分裂或分离活动的团体或组织。民族分裂势力是反社会发展和人类进步的政治力量。
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在宗教名义掩盖下,传播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
“三股势力”各自的表现形式虽有所不同,但本质并无根本不同。因此,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沆瀣一气,同流合污。他们以宗教极端面目出现,以“民族独立”为目的,一方面制造舆论,蛊惑人心,一方面大搞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安定。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独立,在乱中推翻中亚各国的世俗政权,按照他们的“纯粹民族教义”建立“纯粹伊斯兰政权”。
“三股势力”在中亚的出现绝非偶然,而是这一地区特定历史、地域和人文条件的产物。
在中亚居住着一百多个民族,这诸多民族、宗教、文化因素长期在这里相互交汇与融合,又彼此撞击与冲突。上个世纪,在直到一九九一年前苏联解体的七十年中,这里一直包括在前苏联的版图内,按主体民族的聚居情况划分为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等五个加盟共和国。前苏联解体之后,各加盟共和国纷纷独立,原有的主导思想体系和组织体系迅即瓦解。一时间,中亚地区出现一个巨大的“思想文化真空”。
中亚五国的主体民族都信奉伊斯兰教,而同五国相邻的中东地区又是世界伊斯兰势力最集中的地带。独立之初的中亚各国政府在一时惶惑之中,都不约而同地想利用伊斯兰教来填补前苏联解体留下的“思想文化真空”。包括一些国家元首在内的政府高官,带头到清真寺祈祷或赴麦加朝觐。这为伊斯兰势力在中亚的复兴提供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于是,伊斯兰教宗教团体、清真寺数量和信教人数急剧增长。到一九九七年,哈萨克斯坦的宗教团体由独立前的二十多个增加到一千一百八十个,清真寺由六十三座增加到四千多座。吉尔吉斯斯坦的清真寺由独立前的二十座增加到近两千座。在乌兹别克斯坦,宗教组织一下子冒出两千零七个,清真寺由八十座猛增到一千八百一十六座。有些人利用人们的宗教热诚,散布有悖于宗教经典的异端邪说。他们超出正常宗教信仰,介入国家政治事务,甚至鼓吹发动“圣战”,“消灭异教徒”,企图推翻世俗政权,建立“纯伊斯兰国家”。这样,一个通常的宗教问题很快就转化为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中国也同样遭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的侵扰,“东突”恐怖势力是中亚“三股势力”的主要力量之一,该势力以将新疆从中国分裂出去为目标,与中亚地区的一些组织相勾结,参与、制造了一系列恶性恐怖事件,包括袭击中国驻外使馆、杀害中国公民等。
在境外的“东突”组织有50余个。在新疆境内,有组织、有纲领、有计划的恐怖主义组织也有40多个,一些组织已形成一定规模。
俄罗斯前驻华大使、现俄联邦委员会议员伊戈尔·罗加乔夫6日在接受俄罗斯电视台新闻频道采访时也说,“东突”组织同很多外国恐怖机构都有联系,并且在经济上依靠他们。“东突”恐怖组织定期策划冲突和挑起民族矛盾。
2001年12月10日,《新疆日报》头版头题予以公布了上述“三股势力”的六类主要恐怖活动案件 。
一、爆炸
1992年2月5日,恐怖分子在乌鲁木齐市部分公共汽车、录像厅、家属楼制造一系列爆炸案,造成3人死亡、20多人受伤。1993年6月以来,恐怖分子先后在喀什、和田、阿克苏等地制造10起爆炸案件、4起暗杀和预谋暗杀案件,造成2人死亡、36人受伤;1997年2月25日,在乌鲁木齐市连续制造5起公共汽车爆炸案,炸死9人,炸伤68人;1998年2月22日到3月30日,恐怖分子在叶城县连续制造6起爆炸案,致3人受伤,天然气输气管道被炸坏;
二、暗杀
目标是基层党政干部、爱国宗教人士和无辜群众。1996年3月22日,恐怖分子将新和县爱国宗教人士阿克木司地克阿吉杀死;1996年5月12日,对艾提尕尔清真寺大毛拉、自治区政协副主席阿荣汗阿吉实施暗杀;同年4月29日,杀死库车县 阿拉哈格乡库纳斯村原乡党委副书记卡吾力托卡一家5口人;1999年8月23日,残忍杀死泽普县波斯喀木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副书记、乡派出所指导员胡达白尔地.托乎提及其子;2000年1月25日,乌什县发生恐怖分子袭击两家汉族群众,一次杀死7人、杀伤2人的特大恐怖案件,最小的孩子才2岁;1月26日,在新和县将60岁汉族老人杀害。
三、纵火
恐怖分子在短时间内制作了40多枚化学自然纵火装置,于1998年5月23日在乌鲁木齐市15个繁华商贸场所统一投放,幸被及时发现扑灭。
四、投毒
1998年1且30日到2月18日,恐怖分子在喀什市制造了23起投毒案,致使4人中毒,l人死亡,多头牲畜被毒死。
五、制造打砸抢骚乱事件
1995年7月7日,恐怖分子在和田市策划、制造了冲击、打砸和田地委、行署、公安机关的骚乱事件;1997年2月5日、6日,恐怖分子在伊宁市策动、制造了严重的打砸抢骚乱事件,打死7人,打伤200多人,砸烧汽车20多辆。
六、制造暴乱事件
1990年4月5日,恐怖分子制造了震惊中国的阿克陶县巴仁乡反革命武装暴乱,致使武警、民兵等8人死亡,重伤7人。
“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近日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煽动闹事“要勇敢一点”、“要出点大事”。在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国际恐怖势力这“三股势力”的策划煽动下,暴徒袭击目标明确,手段极其残忍,就是妄图通过残杀无辜群众制造事端,引发仇恨,从而达到分裂破坏的罪恶目的。
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邪恶目的,已经把罪恶的矛头对准了我们的社会,对准了我们的正常生活。对于“三股势力”分子而言,无辜的生命可以任意残害,他人和公共财产可以随意破坏,法律的尊严可以肆意践踏。这种反人类、反社会的暴行,只能把“三股势力”的罪恶本质暴露无遗,必将激起全社会的强烈反对。
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捍卫法律尊严,是党和政府的光荣职责。事实再次表明,“三股势力”敌视国家、危害社会、残害人民的本质没有丝毫改变,其手法有日趋残忍、极端的趋势。我们必须提高警惕,不为任何煽动蛊惑所扰,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事端的犯罪分子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坚定捍卫改革发展带给我们的幸福生活,决不让“三股势力”的罪恶企图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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