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侍卫
一等侍卫,官名。清代侍卫中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管廷宿卫以及随扈皇帝之事。
一等侍卫又名“头等侍卫”。侍卫处所辖侍卫之一。职司宿卫扈从。秩正三品。镶黄、正黄、正白三旗额设六十人(每旗二十人),各于该旗二等侍卫内推升,引见补授。此外,宗室侍卫内额设一等侍卫九人(每旗三人),汉侍卫内之一等侍卫无定额。雍正五年(1727)定武进士一甲一名(武状元)授一等侍卫,乾隆五十二年(1787)复定凡承袭公爵者均在一等侍卫上行走。 [1] 中华第一历史档案馆 http://www.lsdag.com/showinfo.asp?info_id=34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