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日中立条约》
《苏日中立条约》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与日本于1941年4月13日签订的在战争中相互保证中立的条约。
《苏日中立条约》是在苏联为了避免东西两线作战、日本减少北方压力而实施南进战略的背景下,以牺牲中国的国家利益为前提签订的。
条约共4条,主要内容是:双方保证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相互尊重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如缔约一方成为第三者的一国或几国的战争对象时,另一方在整个冲突过程中保持中立。
签约同日,双方还发表声明:"苏联保证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保证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这显然是对中国内政的无端干涉。中国外交部于条约签字后第二天发表声明指出:中国政府与人民绝不承认第三国妨害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的任何决定,苏日两国公布的共同宣言对于中国绝对无效。《苏日中立条约》对影响二战战局的发展起到了重大作用。时至1945年4月5日,苏联政府在东线作战取得胜利后,才在盟军的要求下声明:鉴于日本帮助德国进行反苏战争,并同苏联的盟国美英交战,中立条约已失去意义。
声明不久,苏联对日正式宣战。
约•维•斯大林,反法西斯三巨头之一1917年,弗拉基米尔•伊里奇•列宁领导的十月革命胜利后,俄国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也是当时唯一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英法等国眼中的另类,在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初,英法等协约国就曾经对其进行武装干涉而遭到失败,但苏俄也丧失了大量沙俄占领的领土(有些是苏俄主动放弃)。1922年,苏联成立,但英法美等西方国家依然对其采取敌对态度。1925年,列宁去世后,约瑟夫•维萨里奥诺维奇•斯大林掌握了苏联最高领导权,并通过残酷镇压异己来稳固自己的权利。但同时苏联也逐渐成为世界主要的工业强国,1930年代末,苏联的工业产值已经超过了德国而达到了欧洲第一。
当德国法西斯政权崛起之时,英法美等西方国家就一直采取措施维护自身利益,英法等国家的绥靖政策除了维护自己利益免遭军事扩张势头正猛的德国损害以外,他们还有另外一个目的,就是将德国这股他们认为的祸水引向东方的另一个欧洲大国——苏联。在欧战战云密布的时候,斯大林对英法的妥协极端失望,他宣布停止和英法等国的军事联盟谈判,转而和纳粹德国修好,以实现自己的利益。同时,德国因为避免在东西两线同时作战,也要寻求先稳住苏联。这时,苏联和德国开始互相接近。这时的德国和苏联,欧洲这两个被认为是最强大的专制国家,虽然曾经是不共戴天的仇敌,却因政治现实令他们双方抛弃了西方国家认为是无法逾越的意识形态的鸿沟,签署了《苏德互不侵犯条约》(《莫洛托夫-里宾特洛甫条约》)。该条约中包括了“秘密附属议定书”(苏联一直否认该协定书的存在),划分两国在波兰、波罗的海三国、芬兰以及东欧其他国家的势力范围。这时,当时世界面积第三大的国家(当时面积最大国是大英帝国,面积第二大国是法国)、世界第二的工业国和德国媾和,让英法独自面对强悍的法西斯德国,只能吞咽自己绥靖政策种下的苦果。随后不久,苏联和日本签订了《苏日中立条约》,这标志着苏联与轴心国共同瓜分世界的开始。在西方,苏德瓜分了波兰。在中国,苏联和日本瓜分了中国的东北和蒙古。
苏联政府十分重视保障苏联远东的安全。1939年8月在哈勒欣河地区惨遭失败的事实,使日本政府不得不考虑,必须及时消除冲突,并同苏联达成相应的协议,于是在1939年9月15日签订了协议。过了一段时间,日本声称愿意同苏联改善关系。苏联答复表示同意。不久双方达成协议,开始就解决有争议的经济问题进行谈判。
1939年11月开始苏日谈判,12月31日签订了苏日协议,解决了中东铁路欠款和渔业问题。1940年1月19日,日本外相有田同苏联驻东京全权代表斯密塔宁谈话时,答应促使苏日关系得到进一步改善。但实际上日本仍然企图推行原先的反苏方针。苏联政府鉴于日本军国主义的敌对态度,便在远东边境地区保持了强大的兵力。1940年3月底,苏联政府在苏联最高苏维埃会议上指出:“日本毕竟应该理解,苏联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它的利益受到侵犯。只有这样理解,日苏关系才可能圆满地发展下去。”在这种情况下,日本政府不得不沿着日苏关系正常化的道路前进。从1940年7月27日通过的《适应国际形势变化的措施纲要》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日本政府把建立“大东亚共荣圈”作为自己的目标,因而确定当时要“迅速调整日苏关系”,以避免在两条战线上作战。日本政府正是根据这一方针,于7月初通过其驻莫斯科大使东乡建议就缔结苏日中立条约开始谈判。1940年10月30日,日本政府提出新的建议,意欲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在日本提出的条约草案中,没有再提1925年的协定,但建议把苏日间一切有争议的问题放在缔结条约后再解决。苏联政府不同意日本的观点。在11月18日给日本的复文中,苏联方面提出了苏联拟定的中立条约草案,并声称苏联政府不能同意在解决苏日关系中的重要问题前就签订这类条约。苏联政府建议在签订中立条约的同时,还签订撤消日本在北库页岛的煤炭、石油租让企业的协定。到那时,苏联政府可以同意在五年内根据一般的商业条件每年保证供应日本10万吨库页岛的石油。日本拒绝接受这些建议。它另行提出“解决”库页岛问题的草案,以调处日苏间有争议的问题为借口,建议苏联把北库页岛出卖给日本。苏联政府声明,日本的这个建议是不能接受的。1941年3月23日,松冈到达莫斯科。第二天他在招待会上说,他想在访问柏林、罗马回来之后,立即就改善苏日关系问题开始谈判。4月7日松冈再次来到莫斯科进行谈判。松冈建议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并再次提出条件,要苏联把库页岛卖给日本。苏联断然拒绝讨论这个建议。松冈到最后时刻——离开莫斯科的前一天,还不同意撤消北库页岛的日本租让企业。直到动身的当天,即4月13日,松冈才终于作了让步,谈判结束,签订了中立条约。
中立条约是以1940年底苏联向日本建议的草案中各条款的措词为基础的。第一条规定,双方承担义务“维护彼此之间的和睦友好关系,互相尊重领土完整,不得侵犯”缔约的另一方。第二条规定,如果缔约的一方成为一个或几个其它强国军事行动的目标时,缔约的另一方在整个冲突期间将严守中立。第3条规定条约有效期为五年,并规定可以自行延长。在签订这项条约时,双方交换了信件,规定日本应该在六个月内撤消在北库页岛上的租让企业。苏日中立条约的签订,巩固了苏联远东边境的安全。在希特勒德国的威胁日益增长的情况下,它有助于维护远东的和平。在复杂的国际形势下,缔结中立条约是苏联在欧亚两洲力所能及的各方面所采取的保障安全与和平的全部措施中的一个环节。
苏日在历史上签署了《苏日中立条约》,这是根据著名的耶鲁大学网站上的苏日中立条约英文件翻译的。
(1)苏日中立条约
为加强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和日本天皇陛下决定缔结一份中立条约,为此委任以下代表: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
V.莫洛托夫,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人民委员会会议主席和人民委员会外交事务主席
日本天皇陛下-
松冈洋右,日本外相,一级瑞宝勋章
YoshitsuguTatekawa,对苏特使和全权代表,中将,一级旭日勋章和四级金勋章
检查无误并交换条约书后,达成条约如下:
第一条
签约双方承诺双方保持和平友好关系,互相尊重对方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第二条
一旦签约的一方与一个或多个第三方势力有敌对冲突,条约的另一方将在整个冲突期间保持中立。
第三条
本条约自双方批准之日起生效,并保持五年有效期。如果条约双方都未能在条约到期一年前宣布无效,则视为自动再延长五年。
第四条
本条约应尽快批准,批准文书将尽快在东京交换。
以上代表已在两份分别以俄语和日语书写的条约文件上签字盖章表示确认。
1941年4月13日于莫斯科,即昭和16年4月13日
1941年4月13日,苏联外长莫洛托夫与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在莫斯科签订《苏日中立条约》。
主要内容:
(一)缔约国双方保证维持相互间之和平与友好邦交,互相尊重对方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
(二)倘缔约国之一方成为一个或数个第三国敌对行动之对象时,则缔约国之他方,在冲突期间,即应遵守中立
(三)本约有效期限五年。
另附一项宣言∶
苏日双方政府为保证两国和平与友好邦交起见,兹特郑重宣言∶苏俄誓当尊重满洲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日本誓当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之领土完整与神圣不可侵犯性。
条约签订之日,日本外相松冈洋右对德国驻俄大使强调说∶
「这一条约对于日本是非常重要的,它将是加于中国国民政府的一项极大的压力,可能由此而容易迫使中国屈膝求和;同时日本对抗英美的地位也因此增强了。」
俄共真理报4月15发表社论∶
「这一条约不但有助於和平的增强,同时也为日俄两国伟大人民的真实善邻友好关系开启一条大道!这种关系是日俄两国为发展相互的历史的途径所必需的。」
这一苏日中立条约显然违反了中苏协定大纲及中苏互不侵犯条约,且侵害中国领土主权之完整,因此ROC外交部长王宠惠于4月14日发表声明,予以否认称∶
「本月13日苏联与日本签订中立协定时所发表之共同宣,内称日本尊重所谓『蒙古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完整与不可侵犯性,苏联尊重所谓『满洲国』领主完整与不可侵犯性。查东北四省及外蒙之为中华民国之一部,而为中华民国之领土;无待赘言。中国政府与人民对于第三国所为妨害中国领土与行政完整之任何约定,决不能承认。
并郑重声明,苏日两国公布之共团宣言对於中国绝对无效。」
4月15日重庆「新华日报」社论「论苏日中立条约」∶
「这次苏日条约中附带的宣言,提到伪满及外蒙古人民共和国的事,这不是苏日过去的关系上久已存在的事实,当著张鼓峰诺门坎战斗时,苏日军队便是在苏联满洲及外蒙古边境地方作战的,所以以后停战及划界委员会也是有外蒙古人民共和国及伪满代表参加的。现在这个宣言,一方面是结束了过去这个有关满蒙的挑衅,另一方面也便是保证了这两方面的今后安全,这丝毫不能也没有变更中国的领土主权。尤其是苏联声明不侵犯『满洲国』之领土,只是在说明苏联决不以武力侵犯满洲,并不能即解释为苏联已正式承认伪满之独立的国家地位,更不能解释为可以妨碍我们收复东北。」
4月16日,延安中共中央又发出了「关于苏日中立条约的中共意见」,说∶
「这是苏联外交政策又一次伟大的胜利」,
「苏日条约,使苏联的国际地位极大的提高了。」
「至於苏日声明互不侵犯满洲与外蒙,这也是其中应有之举┅┅这不仅对外蒙有利,即对全中国争取解放也是有利的。」
4月27日,延安「解放」期刊又以「苏日条约之伟大意义」为题,发出报道∶
「苏日中立条约发表后,全球评论之多,空前未有。综合言之,则三国同盟方面,极力夸为自己的胜利,谓为苏德协定及三国同盟之逻辑发展。英美方面,则极力缩小该约之意义,同时亦暴露其一贯挑拨苏日关系,企图使苏联外交政策为其帝国主义利益服务之阴谋,遭到了严重失败之恐慌情绪;但仍在继续挑拨德苏关系,不说希特勒你要提防苏联,就说苏联你要提防希特勒┅┅┅但在国民党中之亲日派方面,则强调此约只於日本有利,於中国不利,散布恐慌情绪,企图引导中国走入投降道路。顽固派方面,则企图利用狭隘民族情绪以为反苏反共之活动,客观上为亲日派所利用。」
关于蒙古地位的声明
《苏日中立条约》与1941年4月13日苏联与日本签订的中立条约的精神一致,为确保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苏联政府和日本政府郑重声明:
苏联誓言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誓言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莫斯科,1941年4月13日
中国共产党对苏日中立条约发表意见
(一九四一年四月十六日)
(一)苏联根据其一贯和平中立政策,于四月十三日与日本签订了中立条约,这是苏联外交政策的又一次伟大胜利。这个条约的意义,首先在于巩固了苏联东面的和平,保证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安全发展。而苏联的这种和平与发展,也即是全世界劳动人民与被压迫民族的利益。
(二)苏日条约使苏联的国际地位极大的提高了,苏联无论在东方在西方都增大了他的发言权,这对于一切反动派都是不利的,而对于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与被压迫民族则都是有利的。
(三)苏日条约没有限制苏联援助中国进行独立的正义的对日抗战,只要中国政府的方针是坚持民族解放的独立战争,只要中国政府对于苏联的援助是用以反对日本侵略者,而不是用以反对国内同胞,例如今年一月,在皖南消灭新四军及目前在安徽湖北等省大举进攻新四军之所为,只要不是这样,我们根据苏联的国策,深信苏联是会继续援助中国的。苏联的外交政策,是独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决不为帝国主义者的利益束缚自己援助被压迫民族的正义行动的手足。日本此次对于限制苏联援外华的目的没有达到,是表示失望的!中国人民的希望,只要说到外援,便是首先寄托在苏联身上的,而苏联在这次条约上并没有使中国失望,也永远不会使中国失望。
(四)至于苏日声明互不侵犯满洲与外蒙,这也是题中应有之义。因为所谓满洲国者,早为日本用为扰乱苏联与外蒙边疆的工具,张高峰、渤蒙坎两次战争,便是明证,苏联既与日本订立和平中立条约,便不能不把这一问题同时加以解决。在苏联,根据其和平中立政策,无论与日本订约与否,都是不准备侵入东四省的,而日本却屡图侵犯外蒙,而外砌是与苏联订了互助条约的,现在苏日声明,却保证了外蒙不受侵犯,这不但对外蒙有利,即对全中国争取解放也是有利的。说到东四省的收复,原是我们自己的事,绝不能象有些投机家,总是希望苏联同日本打起来,以便坐收渔人之利,及见苏联声明不打满洲,他就认为苏联不对,这种人至少也是毫无志气的家伙。我们必须收复全国一切失地,必须打到鸭绿江边,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出中国,这是中国全民族的神圣事业,社会主义的苏联也必是赞助我们这种事业的。
(五)在苏日条约之后,中国必须坚持抗战、团结、进步三大方针。第一,任何对抗战的动摇是不许可的。第二,国共合作必须继续,解散新四军一类的分裂行动必须取消,以后再不可发生此类行动。第三,各种反动的对内政策必须停止。循此以行,外援方有所附丽,抗战才可期胜利。如果反其道而行之,则必至众叛亲离,危亡可立而待。共产党深望国民党当局实行深切的反省,善处当前的时局,则非仅国民党之利,民族解放事业实利赖之。
抗战中最爱国的言论──毛对《苏日中立条约》的声明
从1931年日本入侵中国以来,14年的抗战历史出现了无数感人涕下的豪言壮语和爱国言论,在这无数令人感动的言论中,毛泽东在1941年发表对《苏日中立条约》的声明无疑是诸多爱国言论中最爱国的言论,这个声明也是最令人精神亢奋的声明。这个声明不但激情洋溢,热血沸腾,而且独具一格,与众不同。同时也可导致内分泌失调,能引发毛卫兵类似于高潮后的脸颊潮红的现象。就如《换个角度谈蒙古》中所描绘:压抑成猪肝色的愤怒!
原文为苏联誓言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日本誓言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
这句话,充分体现了苏俄和日本对满洲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主权的尊重和维护,体现了一个国际盟友的热心关爱。当时,国民党反动派以条约侵犯中国的主权为由,发表不承认条约的反动言论,而毛则发表了热烈支持的“爱国”言论。
这个声明,充分反映了毛太阳的爱国热情。抗战期间,毛太阳以一腔热血,投身于斯大林的无产阶级运动。由于在与张国焘和王明的政治斗争中,得到斯大林的荫护而两举挫败政敌,投桃报李,饮水思源,为斯大林鞍前马后,任劳任怨,不辞辛苦。这是可以给予充分理解的。毛是一个民族主义者,所以他非常赞成各民族都独立起来建立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国家,在这里,毛太阳就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爱国之情,他热爱那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蒙古人民共和国,还热爱那个辫鞑子国家──满洲国。从中可以反映出毛太阳旷世的爱国之情。同时,普通民众爱的只有一个国家,而毛太阳毕竟是伟人,伟人就得与众不同,他爱的国家多到两个国家甚至两个以上国家,那他的爱国之情又比常人高了两倍甚至两倍以上,这番爱国之情,又岂是常人能仰望所及?这更体现了一代伟人伟大的胸襟和气魄!
爱国是正义的!爱国也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爱国是一个民族主义者的最高境界!爱国更是一个无产阶级领袖终身为之奋斗的目标!
http://www.ndcnc.gov.cn/datalib/2001/MartialCyclopaedic/DL/DL-256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