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杀》

《群杀》_5分词条

一种文字类网络武侠游戏,分为职业规则、五行规则、分组规则。职业规则是指每个马甲拥有独立属性的规则;五行规则是指每个马甲拥有同等属性的规则;分组规则是指把全部马甲分成几个组进行游戏的规则。

《群杀》群杀

目录 [隐藏]

《群杀》 简介

       

参加者组成若干支队伍,每个队伍分到若干角色,每个角色都有不同的属性、特点,每个队伍只知道自己队伍的角色和属性,不知道别的队伍角色和属性,因此要通过运用各种战术策略和特殊道具,得到保护自己、杀伤对手的目的,每轮游戏结束时,会评出精华杀帖,得到精华杀帖的杀手,可以为自己的队伍赢得金钱(道具要靠金钱或者发群杀花絮文来获得)杀伤最多敌方角色的队员,会获得类似“金牌杀手”的称号,最后剩余活人最多的队伍,则会成为群杀冠军队。

《群杀》 规则详解

       

职业规则有很强的衍生型,首先就是职业的确定,可以多种多样。二杀时出现的超杀和医生只是职业规则最简单的一种,其次到七杀的五马甲五职业规则,都是这种规则的衍生。这种规则的好处就是每个职业独立存在,每个职业各有各的特点,每个队伍可以根据相关职业分配自己的战术。职业规则对职业的要求是很高的,而且职业规则也做不到看似大家都平等而让规则平衡的样子,所以职业规则需要一个动态的平衡体系。这种规则如果职业体系建立差了,会导致规则一无是处,如果职业体系完善比较好,玩起来会很简单并且刺激。所以优秀的职业属性规则书写,是比较困难的事情。职业规则还是一种会让你每轮都可以改变战术的规则,相对来说要求领队的战术能力较强。

五行规则最大的特点就是五马甲都是平等的,每个属性在开杀以前都是公平的,大家机会平等。

分组规则始于四杀,经历过八杀、九杀。四杀的分组规则和后面两次群杀的规则还是有很大差异的。分组规则有很强的融合性,在具体如何分组之后的小组规则里,可以容纳各种规则。

《群杀》 历史

       

第一届群杀举办于04年10月,仅四个队,每队10人。规则也很简单,每两人同时杀一人的时候,这人死亡,没有现在规则的个人属性。
第二届群杀举办于04年12月,五个队伍,每队10人。规则增加了超杀、炸弹、医生三种属性。
第三届群杀举办于05年3月,六个队伍,每队10人。规则类似第二届。
第四届群杀举办于05年8月,八个队伍,每队4人。类似球赛规则分别举办小组赛与淘汰赛
第五届群杀举办于06年2月,十二个队伍,每队5杀2评。规则按照同盟分组并保密的方式进行。
第六届群杀举办于06年7月,十六个队伍,每队5杀1评。规则结合五行,给予每个马甲平等而又都有“属性”的身份。
第七届群杀举办于07年4月,十六个队伍,每队5杀1评。规则给予五人不同身份,并更改“两人同时杀一人的时候,这人死亡”这个默认规则。
第八届群杀举办于07年8月,十八个队伍,每队5杀,主办方邀请十评委。规则第一次采用分组,并在组内采用职业加计谋的方式。
第九届群杀举办于08年4月,二十一个队伍,每队5杀,主办方邀请十评委。规则第二次采用分组,并在组内采用五行加计谋的方式。

《群杀》 具体玩法

       

一、总则

《群杀》群杀

A 、参赛队伍及杀手

1,本届群杀参赛队伍限定16支以内,队伍以论坛为单位(超过16支按报到先后顺序为准),同一论坛只能出一支队伍。

2,每队成员包括领队1人,杀手6人,其中领队可以兼任杀手、花絮队员。另,允许提供两名替补队员名单。

3,各队为其中5位杀手分配5个主办方发放的参赛马甲,再就参赛马甲一一对应五行属性,分配好属性后请私下告知主持人,并对外保密。每队分配1佣兵专用马甲,领队或五行队员不可兼任,必须专人专用。

4,每位杀手比赛初始生命点数为3,生命点数上限为4,下限为-1。
生命点数为0,宣告杀手死亡,已死亡杀手在死亡的当轮可以发一篇僵尸贴(此贴跟杀跟总数不能冲突,即当轮杀贴不能超过三贴),但战报确认死亡后,不得再发杀贴。

5,杀手生命点数在任何情况下均反弹有效,即0血及-1血时均存在反弹。但被攻击对象血点为0或-1后,均不存在生血。

6,各参赛队之间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私下的联合、互透马甲、互透五行属性等行为,如经查实,证据确凿,立即取消所有参与联合队伍的参赛资格。注:十杀官方QQ群信息真假难辨,故不为判定联合证据。

B、佣兵

1,佣兵为特备杀手,可攻击任何属性,被攻击的对象被攻击前无论血点多高,使用何种药品,皆为一刀毙命。但被攻击后,当轮不可使用药品回血,也不可使用复活。

2,已经中刀的马甲,再被佣兵攻击,血点归零,不存在鞭尸。而被佣兵攻击之后,血点已归零,此时若再被杀手攻击,则存在鞭尸(若跟刀杀手与被攻击杀手属性恰不损血,则不存在鞭尸)

3.每个参赛队配备一名佣兵马甲,每名佣兵只能发一篇杀贴,请各领队注意,发贴轮次只有前三轮

C、群杀日程

1,本届群杀将于2008年8月28日接受报名,2008年9月10日开幕,比赛一共进行4轮,每轮2天,每两轮之间休息2天,总赛程预计16天。若存在特殊原因,则以主哨通知时间为准。
2,具体日程如下:
2008年8月28日报名
2008年9月1日公布背景及人物设定。
2008年9月5日确认最终参赛队伍。
2008年9月7日发放比赛马甲。
2008年9月9日各队向主办方回报比赛马甲属性分配情况以及佣兵使用名单。
2008年9月10日18:30为开幕式。
2008年9月10日20:00至2008年9月12日20:00为第一轮
2008年9月12日20:00至2008年9月14日20:00休息
2008年9月14日20:00至2008年9月16日20:00为第二轮
2008年9月16日20:00至2008年9月18日20:00休息
2008年9月18日20:00至2008年9月20日20:00为第三轮
2008年9月20日20:00至2008年9月22日20:00休息
2008年9月22日20:00至2008年9月24日20:00为第四轮

D、冠军及金牌杀手

1,4轮比赛结束后,剩余生存者数量最多的队伍(佣兵不计在总人数内)获胜,获得下届群杀的举办权
如果剩余生存者数量相同,则比较剩余总生命点数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两队获得金钱总额
如果仍相同,则比较两队获得的精华总数
如果仍相同,则由领队抽签决胜
2,出现以下情况将提前结束比赛:
只余下一支参赛队还有人生存
余下的若干支参赛队中有一支总人数超过其它参赛队人数之和
3,精华贴数最多的杀手获得金牌杀手称号
如果精华数量相同则看平均得分,高者获得金牌杀手称号
杀死人数最多(包括反弹而死的)的杀手获得杀人王称号
杀人王如果多名,评选时先比较直接杀死人数再比较反弹死人数。
得精华最多的队伍获得最佳文风队称号

群杀过程中表现最好(无争执、冲突、恶意扰乱游戏、妨碍游戏进程、不尊重他人等行为)的队伍获得最佳风度队称号

二、赛制

A、杀帖

1,每轮每队必须发3篇杀贴,当未死亡杀手数量不足3时,按未死亡杀手数量发杀贴,佣兵帖不占发帖数。
2,每轮每队的任意两张杀贴不得攻击相同的目标
3,每轮每名杀手只能出一张杀贴
4,杀贴不得攻击自己的队友
杀贴不得攻击杀手本人
杀贴不得攻击以前轮次死亡而未复活的杀手
5,如果某队当轮可发3篇或2篇杀贴而没有发够帖数,则每少发一篇杀贴,其剩余杀手血量最高者受2点伤害(记录伤害的顺序为:金木水火土).
6,每篇杀贴根据出刀者和中刀者的五行属性,判断该刀效果
以出刀者为金属性为例:
金属性攻击金属性,两者属性相同,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金属性攻击木属性,金克木,中刀者生命点数减3
金属性攻击水属性,金生水,中刀者生命点数减0
金属性攻击火属性,火克金,出刀者生命点减1,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金属性攻击土属性,土生金,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出刀者生命点数加1,如果出刀者生命点数已达上限,则不再增加

《群杀》群杀血点计算器
附:五行攻击效果表
属性攻击金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金属性攻击木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3
金属性攻击水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0
金属性攻击火属性,出刀者生命点数减1,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金属性攻击土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出刀者生命点数加1
属性攻击金属性,出刀者生命点数减1,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木属性攻击木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木属性攻击水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出刀者生命点数加1
木属性攻击火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0
木属性攻击土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3
属性攻击金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出刀者生命点数加1
水属性攻击木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0
水属性攻击水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水属性攻击火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3
水属性攻击土属性,出刀者生命点数减1,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属性攻击金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3
火属性攻击木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出刀者生命点数加1
火属性攻击水属性,出刀者生命点数减1,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火属性攻击火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火属性攻击土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0
属性攻击金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0
土属性攻击木属性,出刀者生命点数减1,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土属性攻击水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3
土属性攻击火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出刀者生命点数加1
土属性攻击土属性,中刀者生命点数减2

B、结果公布

每轮比赛结束的休息日,主持人将公布本轮战果,内容包括:
1、本轮参赛选手的伤亡情况,按生命点数-1点至4点分类
2、本轮剩余人数最多的队伍和剩余人数最少的队伍
3、本轮药品交易及使用情况
4、死亡率最高的五行属性
5,第3轮不再公布剩余人数最多的队伍

《群杀》群杀

三、有效杀贴及有效花絮的判定
A、有效杀贴条件:

1,必须是在1000字以上的中文武侠小说(散文、诗歌、穿越玄幻无效,明显非武侠的小说无效)
2,文章背景必须符合故事大背景的设定
3,杀手必须登场,且占有一定的戏份
4,被杀者的名字必须在文中出现并确定死亡(即不一定要登场)
5,帖子最后必须注明“XXX贴杀XXX”字样
6,必须是新撰写的原创杀贴,旧文参赛一经查实,每发现一贴,给本队血量最高的杀手记为3点伤害(记录伤害的顺序为:金木水火土)
7,杀手必须在当轮开始后或结束前发贴,提前或超时发布的参赛贴作废,作废帖使用药品,补发无效
8,杀手帖必须在帖子标题内注明“第X轮杀贴”字样
9,杀贴一经杀手发出不得编辑,否则将判无效。在贴杀目标不能更改,出现人物不能更改的前提下,可以要求主持帮助编辑,杀文以编辑后的时间为准
10,杀贴全文有暧昧情节并超过300字,经领队超过半数的人认定为色情,给杀贴写手所在的队伍血量最高的杀手记为2点伤害(记录伤害的顺序为:金木水火土)杀贴有效但不参与精华评选,出于对写手的尊敬,主办方将对该情节屏蔽
11,五行杀手的杀贴内容可以出现佣兵死亡,但杀贴不得贴杀佣兵。一经出现,即判杀贴无效。
12,杀贴被判无效,只要不是旧文参赛或抄袭,在本轮结束前所在参赛队仍有机会补发有效杀贴。
13,重复发贴,则只判第一贴有效。
14,在杀手未全灭的情况下,某队连续两轮缺刀,即判其队内血量最高的2名杀手血点归0(记录伤害的顺序为:金木水火土)
15,在杀手未全灭的情况下,一篇杀贴都不出的队视同弃权退出
16,杀贴不能对其他队的队员/领队或评委进行人身攻击,否则即判所在队出局。

B、有效佣兵杀贴条件:

1,符合有效杀贴的条件
2,佣兵本人必须登场并占有一定戏份,被杀者必须登场且占有一定的戏份并确定死亡。佣兵杀贴不得出现佣兵死亡,佣兵杀帖不能帖杀佣兵。
3,佣兵帖必须在帖子标题内注明“第X轮佣兵帖”字样
4,佣兵杀贴可以参与精华评选
5,佣兵杀贴不准使用任何药品
6,佣兵杀贴不计金钱收入(精华奖励计金钱收入),不纳入每轮每队发贴总数
7,五行杀手全亡,记为佣兵同时消亡,不能出贴(即佣兵杀贴必须在参赛队伍有队员存活的情况下才能发贴)

C、有效花絮贴条件:

1,必须在花絮贴标题内注明“XX队第X轮花絮”字样
2,必须在当轮结束前发出
3,题材不限,字数300字以上,内容必须与本届群杀相关
4,必须是原创贴,对于是否新贴无明确要求,但须符合第3条
5,有限花絮每轮满足3篇,每篇计1钱收入,超出篇数不计金钱收入。

四、评委及精华贴评选

A、评委及评分

1,主办方邀请8人作为比赛评委,每轮评委打分评选精华杀贴。主办方同时邀请4位佣兵评委作为替补评委。
2,只有在本轮前24小时内发布的有效杀贴有资格参与精华贴的评选,24小时之后,本轮结束前发布的杀贴仍然有效,但不参与精华评选。
3,评委需对具备资格的杀帖进行打分,评分为10分制,不扣除最高分及最低分。精华帖判定以各评委均分为准。4,评委打分需在本轮结束后的第二个休息日20:00以前发出,否则将判无效
5,评委打分限定为最多小数点后一个数字(如9.8,8.9等,整分依然有效)
6,如果某评委连续两轮不做评分,即认定此评委自动退出
7,评委因故无法及时做出评分时,请及早通知主办方以更换替补,声明由主办和当事评委沟通后发在论坛。
8,当出现精华贴平分时,若跟精华杀贴的总数不起冲突,平分杀贴同时当选。若跟精华杀贴总数起了冲突,由平分双方的领队抽签决定
9,每轮评选精华贴的数量不超过具备评选资格的杀贴总数的五分之一,例如本轮总贴数40,可以评选5张精华贴,但因为具备评选资格的杀贴仅有12篇,则只评选12/5=2篇精华杀贴。
10,每轮参与精华贴评选的时间段如下(只有在此时间段发布的杀贴才能参与当轮精华评选,第四轮没有精华帖子评选):
第一轮——2008年9月10日20:00至2008年9月11日20:00
第二轮——2008年9月14日20:00至2008年9月15日20:00
第三轮——2008年9月18日20:00至2008年9月19日20:00
11,每轮根据杀贴总数不同,所选出的精华杀贴数也不同——
当杀帖总数在43-48时,最多评选6张精华杀帖
当杀帖总数在37-42时,最多评选5张精华杀帖
当杀帖总数在29-36时,最多评选4张精华杀帖
当杀帖总数在23-28时,最多评选3张精华杀帖
当杀帖总数在17-22时,最多评选2张精华杀帖
当杀帖总数在12-16时,最多评选1张精华杀帖

五.金钱及计谋

A.金钱

1,金钱从9块钱开始,无上限;
2,每轮每队1篇有效杀贴获得3块钱;
3,每一篇鞭尸帖扣3块钱;
4,每轮每队1篇有效花絮获得1块钱,花絮上限为3块钱;
5,每轮每篇精华帖为杀手所在队赚取7块钱;
6,队伍有权知道本队是否有鞭尸帖,以便计算金钱。

B.药品名称药品价格药品效果

01.葡萄糖|6|如果出刀者五行克中刀者,且本轮开始前中刀者只有1点生命时,出刀者所在队增加12点金钱(出刀者倘若鞭尸,所用药品无效)
02.荧光粉|6|允许主持人在药品使用后私下提示一名敌方杀手五行属性(可提示已死的杀手属性)
03.定魂丹|8|使出刀者攻击伤害减半(如出刀者攻击了相克的属性,伤害减3成为伤害减1.5,倘若再无人下药,0.5的伤害忽略。攻击被克的属性,伤害减2成为伤害减1,被克反弹伤害依然有效)
04.迷魂药|8|出刀者五行属性临时更改,本轮受攻击时仍判断默认五行属性
05.创可贴|9|如出刀者本轮开始前生命值为1,则恢复至生命值2
06.大力丸|9|出刀者攻击效果临时加倍(攻击了相克的属性,如金攻击木,本身伤害3,使用大力丸后伤害6;攻被克的属性,如金攻击火,本身伤害2使用大力丸后成为伤害4,被克反弹伤害随之增加为2)
07.脑心舒|12|使本杀贴可以同时攻击两个目标(两个目标均需在杀文中出现并死亡)
08.理气散|12|药品使用后,永久交换出刀者与一名本队已死杀手的五行属性(需在私下通知主持人交换的对象)
09.筋骨贴|14|如出刀者本轮开始前生命值为1,则恢复至生命值3
10.皮肤康|15|出刀者本轮所受的第一次攻击无效(包括对手使用的攻击性药品,唯一可以抵消皮肤康效果的唯一贴灵)
11.一贴灵|15|使一名对手使用的药品失效(注:一贴灵所针对的是药品使用者,而不是药品使用对象,否则将判无效,一贴灵不能令对手的一贴灵失效)
12.还魂草|25|本轮结束后出刀者所在队可以选择除出刀者外的1名已死亡杀手自用药下轮起以3点生命状态复活(本药品第四轮不得使用。本药品只能是活人对死者使用。)
13.六神汤|30|药品使用后,重新排列本队所有杀手的五行属性(需在私下通知主持人排列的结果)

C计谋的购买

1,每轮每队均可根据需要购买计谋;
2,每轮每队每种计谋限购1个,即每轮每队只能购买不同计谋,同一计谋不能在同一轮购买两个;
3,购买计谋需扣除相应金钱,概不赊帐;
4,第一轮可使用的计谋在第一轮开始前出售,其它轮次使用的计谋只在上轮出售;|
5,计谋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6,计谋交易需由各队领队到哨子处确认;
7,计谋使用一次后即消失,但是因杀帖无效而无效的计谋并不消失,可以被重新使用;
8,每轮购买的计谋只能在当轮投入使用;
9,未使用的计谋下轮起自动作废,所花费金钱不予退回;
10,各队购买的计谋,只能自行使用,不得赠与他队。

《群杀》群杀

D计谋在杀贴里的应用

1,计谋只能跟随杀帖才能生效;
2,使用人需在杀贴最后注明本杀帖请xx服用xx;
3,服用人可以和出帖人,贴杀对象不同。限一人服用;
4,每张杀帖最多只能使用两种计谋;
5,计谋因使用不当导致无效,不影响杀帖的有效性;
6,杀帖无效则计谋随之无效;
7,丧失补发权的无效帖,其使用计谋也永远消失,该计谋不得再次被使用,过期作废;
8,带有计谋的无效杀帖补发时,重新使用原计谋时,不得改变原使用对象(指原中计人、被保护人、服用人等);
9,使用未购买的计谋,视为恶意欺骗,杀帖无效,且丧失补发权。

以下是各计谋使用范例:

本贴使用XXX,目标XXX(和XXX)
[各药品怎么用可以随便编排词汇,只要说明用的什么药品,给谁用的就行,不作硬性要求]
购买重排身份(属性)的六神汤的队伍,需在使用该计谋药之前将新的身份(属性)分配交给哨子,若未即时通知哨子新身份(属性)变化,则通知前的属性依然按原身份(属性)计算。通知后,队员身份(属性)永久改变。

5.因哨子不能时刻在场,对于计谋药的有效性,本规则不赋予哨子提醒义务,各队请自行掌握注意,杀手、领队、军师等各队参加人员应该在杀帖发出前认真地自行审核计谋是否被正确、有效地使用。哨子既没有及时提醒义务,也不保证判决计谋无效后依然有机会补救。哨子对计谋有效与否的判断以战报为准,哨子不保证计谋无效的判决做出后,出帖人依然有足够时间补救,因此各队应谨慎使用计谋。

《群杀》 历届举办者

       

《群杀》《群杀》
一杀举办:热血古龙
二杀举办:金庸茶馆
三杀举办:武侠圣殿
四杀举办:黄易天地
五杀举办:黄易中文
六杀举办:忘川
七杀举办:笔舞红尘
八杀举办:热血古龙
九杀举办:海风休闲
十杀举办:武侠故事

《群杀》 冠军队

       

《群杀》群杀冠军
一杀冠军:金庸茶馆
二杀冠军:武侠圣殿
三杀冠军:黄易天地
四杀冠军:黄易中文
五杀冠军:温泉
六杀冠军:搜狐社区
七杀冠军:热血古龙
八杀冠军:海风休闲
九杀冠军:佣兵
十杀冠军:冰糖

《群杀》 相关资料

       

网络游戏

游戏

武侠

 

《群杀》 参考资料

       

1. 热血古龙 http://www.rxgl.net/bbs/thread-580098-1-1.html
2. 武侠故事 http://www.rfwxgs.com/bbs/dispbbs.asp?boardID=96&ID=26378&page=1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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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内容来源:
热血古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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