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灭论》

《神灭论》_5分词条

(图)《神灭论》范缜的《神灭论》

中国南北朝时期的南朝永明七年(公元489年),在竟陵王萧子良的宴席上,范缜发表了反对佛教因果报应论,主张神灭的言论,随后他又据此进一步写成著名的《神灭论》。此文一出,引发了关于“神灭”的大论战。笃信佛教的梁武帝又对此文展开围剿,最终在理论上无法屈服神灭论的情形下,范缜被钦定为“异端”而流放。无神论并不是今人的创造发明。不少古代思想家文学家写了许多宣传无神论的著作和文章。范缜的《神灭论》,则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名篇之一。

目录 [隐藏]

《神灭论》 作者简介

       
《神灭论》作者及作品简介《神灭论》作者范缜(450—515),字子真,南乡舞阴(今河南省泌阳县西北)人,是南朝齐梁时期最重要的唯物主义者和杰出的无神论者,也是中国哲学史上最有力的反佛教的哲学家。范缜出身寒微,曾跟儒家学者刘瓛学习。由于他勤奋好学,成了“博通经术,尤精《三礼》”的青年学者。他性格正直豪爽,不畏权威,“好危言高论”,讽刺时政。中年步入仕途,历任湖北宜都太守、福建晋安太守、尚书殿中郎等职。在梁武帝时因替王亮辩解,遭到权贵排斥,贬官广州。晚年不知所终。

《神灭论》 成文背景

       
(图)《范缜评传》,潘富恩、马涛著,南京大学出版社《范缜评传》,潘富恩、马涛著,南京大学出版社
在范缜所处的时代,是佛教信仰鼎盛时期。门阀士族封建统治者,为了从精神上奴役人民,巩固自己的统治,大兴佛教,使生产遭到破坏,造成了社会经济危机。在思想领域,传统因果报应观念仍然存在,佛教又极力证明人死神不灭,把所谓善恶之报推到无法验证的遥远的将来。要驳倒佛教的因果报应思想,必须阐明人的形体死亡精神也灭亡的道理。因此,关于神灭神不灭的斗争,是当时思想战线上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在南朝提倡薄葬,人们或多或少地都在思考形神关系问题。这一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推动着思想家们对此进行探讨、研究。范缜的《神灭论》就是这一研究的最高成果。范缜继承和发展了戴逵、何承天、刘峻的无神论思想,反对宗教迷信。他在南齐做官时,对齐竟陵王肖子良 “精信释教”,大讲佛法十分不满,同肖子良进行了面对面的辩论。他的《神灭论》发表后,“朝野喧哗”,肖子良集众僧与他辩论,他没有屈服。肖子良又用高官厚禄对他进行利诱,他则响亮地回答:绝不“卖论取官”,继续坚持反佛斗争,表现了顽强的战斗精神。《神灭论》是充满斗争性、宣传无神论、讨伐佛教唯心主义的战斗檄文。它继承了先秦、两汉以来建立在唯物主义自然观基础上的无神论思想,同时克服了它们的理论缺陷,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较为正确地解决了形神关系问题,在理论上达到了中国古代无神论的顶峰,奠定了反佛教的理论基础,确立了范缜在中国哲学史上不朽地位,集中反映了范缜哲学思想的核心。范缜的主要哲学著作除《神灭论》以外,还有《答曹思文难神灭论》,保存在《梁书》《南史》《弘明集》中。这里的选文,依据《弘明集》本。

《神灭论》 简析

       


 

(图)《神灭论》节选 

范缜和众僧侣辩论

《神灭论》自设宾主,“问曰”为宾,代表反面意见。“答中国哲学名著选读曰”为主,代表作者正面主张。这是南北朝时期流行的辩论文的体裁。全文可分四段。

第一段,从“或问:‘子云神灭,何以知其灭也?’”至“岂容形亡而神在?”范缜在这段提出了两个重要命题,一个是“形神相即”,另一个是“形质神用”。关于“形神相即”,他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这说明了精神和形体不可分离,它们不是并列各自独立的两个东西,所以范缜又把它们叫“形神不二”,也叫形神“不得相异”,这都是指形神不得分离,二者是“名殊而体一”,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不可分离的统一体。

而且范缜把形看做神的基础,神随形存,神随形谢,在形神不可分离的统一体中,形体是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这在人类认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唯物主义形神一元论,是荀子以来唯物主义形神关系的重大发展。


“形神相即”的观点,是和佛教神学“形神相异”、“形神非一”观点直接对立的。佛教认为神可以脱离形而独立存在,这是神不灭论的出发点。为了彻底击破论敌,范缜从物质与精神关系中概括出“质用”范畴,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形质神用”的学说。他以质与用的关系,来说明形体和精神的关系。他认为,实体(质)具有作用,是不依靠作用而存在的;作用是实体的表现,是依附实体而存在的。具体从形体与精神来说,形体是精神赖以产生的本体,精神是形体的作用和功能,精神和形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又相互区别的对立统一关系。因此,作为本体的形体死亡了,作为作用和功能的精神也必然随之消灭。为了说明形质神用的关系,范缜用了刃利喻形神的新比喻,比较科学地说明了形体与精神的特征和两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范缜这种形神一体、质用不同的观点,克服了以前的唯物主义者把形神视为“精粗一气”的缺陷,在形神关系问题上作出了最重大的贡献。

第二段,从“问曰:‘刃之与利’”至“物之理也。”在这里,佛教徒用“质同”、“用异”的诡辩来反对“形质神用”的观点。范缜对此以特定的形质产生特定作用的观点作了辩证分析:“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这肯定了物的多样性及不同的质表现有不同的作用。木的质不能产生精神作用,活人的质才有精神作用,精神现象是活人的形体(质)所特有的属性,并不是所有物质都具有精神作用。因此,不能因为人有知而木无知,就证明“知”与“质”没有联系,世界上没有脱离物质而存在的精神和灵魂。有什么样的质,就有什么样的用,质发生变化,用也发生变化。人死了,形质起了质的变化,所以死人的骨骼如同木头的质那样,也不会有精神作用,正象活着的花木能结果而枯木凋谢一样。枯死的树不能再变为活树,死人也决不能再变为活人。质死而不可复生,精神作用也是灭而不再存在的。这是从变化的观点出发,更具体地阐发了“形质神用”这一命题。

第三段,从“问曰:‘形即是神者’”至“则吾未知也”。在这段,范缜针对佛教徒“虑体无本”、“形神异”的神学思想,提出了“心为虑本”的重要观点。他认为,人的精神现象可分为“知”和“虑”,即知觉和思维两部分。这两者有程度上的差别,“浅则为知,深则为虑”,但它们没有本质的不同,“知即是虑”,知觉和思维同是精神现象的组成部分,他反对把“知”和“虑”割裂开来。但如何解释知觉与思维的差别呢?范缜认为,知觉和思维的区别,是由人的各部分生理器官决定的。手、耳等感觉器官决定了感知作用;心脏这种思维器官决定了人的思维作用。生理器官不同,它所产生的精神作用也就不同,精神必须依赖于生理器官。这表明,所谓“形神相即”,是和这个器官相即;所谓“形质神用”,说的是这个器官的质,把神再一次归结为人体某个特殊器官的功能,给人们研究精神活动指出了一个正确方向。但他把心脏看成是思维器官,这是历史的局限。又由于他不了解思维是社会的产物,更不懂得物质器官本身也是社会的产物,所以他用生理现象去说明社会现象,解释人的社会差别,得出了“圣凡不同器”的错误结论。

第四段,从“问曰:‘知此神灭’”至“用此道也”。上述各段,范缜通过对神不灭论的批判,阐述了神灭的理论。那么知道了神灭的道理有什么意义和作用呢?范缜在本段通过对佛教罪状的具体揭露,对此问题作了回答,并提出废除佛教,崇尚自然的主张及理想社会,表明了他的反佛教的理论是建立在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基础之上的。

《神灭论》 立论由来

       
(图)《神灭论》节选 

《神灭论》节选

佛法自东汉时传入中国后,具有真信的人,固由于对佛法理论的契会,不信的人,却也各持有他们反对的理由。在晋时即已有用神灭的理论来攻系佛教生死轮回之说的,慧远法师还作过形尽神不灭的反驳,他说:请为论者验之以实,火之传于薪,犹神之传于形,火之传异薪,犹神之传异形,前薪非后薪,则知指穷之术妙,前形非后形,则悟情数之感深。惑者见形朽于一生,便以为神情俱丧,犹睹火穷于一木,谓终期都尽耳。此曲从养生之谈,非远寻其类者也。及至齐梁之际,范缜更著神灭论,他主要的论点是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刀,形之于用,犹刀之于利。利之名,非刀也。刀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刀,舍刀无利,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梁书范缜传云:初缜在齐世,尝侍竟陆王萧子良,子良精信释教,而缜盛称无佛。此论出,朝野喧哗,子良集僧难之而不能屈。这个故事,胡适在其命题为不朽的一篇文中,曾对范缜的立论赞扬过一番,他说:‘宋朝的司马光也说: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虽有剉舂磨,亦无所施!但是司马光说的形既朽灭,神亦飘散,还不免把形与神看作两件事,不如范缜说的更透切。范缜说人的神灵,即是形体的作用,形体便是神灵的形质,正如刀子的形质,刀子的利钝是作用,有刀子才有利钝,没有刀子便没有利钝,人有形体,方才有作用,这个作用,叫做灵魂。若没有形体,便没有作用了,也没有灵魂了。近世唯物派的学者也说:人的灵魂,并不是什么无形体独立存在的物事,不过是神经作用的总名,灵魂的种种作用,都即是脑部各部份的机能作用,若有某部被损伤,某部作用即是废止。人幼年时,脑部不曾完全发达,神经作用也不能完全。老年人脑部渐渐衰耗,神经作用也渐渐衰耗。这种议论的大旨,与范缜所说神者形之用正相同,但是有许多人总舍不得把灵魂打销了,所以咬住说:灵魂另是一种神秘玄妙的物事,并不是神经作用,这个神秘玄妙的物事,究竟是什么,他们也说不出来,只觉得总该有这么一种物事。既是神秘玄妙,自然不能用科学试验来证明他,也不能用科学试验来驳倒他。既然如此,只好用实验主义的方法,看这种学说实际的效果如何,以为评判的标准。依此标准看来,信神不灭论的固然也有好人,信神灭论的也未必全是坏人。即如司马光、范缜、赫胥黎一类的人,说不信灵魂不灭的话,何尝没有高尚的道德。更进一层说:有些人因为迷信天堂、天国、地狱、末日裁判、方才修德行善,这种修行完全是自私的,也说不得是真正道德,总而言之:灵魂不灭的问题,于人生行为上实在没有什么重大影响,既没有实际的影响,简直可说是不成问题。

《神灭论》 主要内容

       

1、“形神相即”

 范缜首先肯定形神不可分离。他说:“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即”是不分离的意思。认为形和神之间的关系是“名殊而体一”,即形和神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统一体。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形体存在,精神才存在;形体消亡,精神也就消亡了。这是范缜主张神灭的第一条理由。

 2、“形质神用”

 为了进一步论证形神关系,范缜又提出了“形质神用”这个前人没有提出过的崭新命题。他说:“形者神之质,神者形之用。”所谓“质”,就是实体、本质的意思;“用”是指功用、作用。引申之,“质”指主体,“用”指主体的派生物。所谓“形质神用”,就是说形是实体,是神的主体;神是形的作用,是由形派生出来的东西。神既然是形派生出来的,只是形的作用,那么它决不能脱离形这个主体而单独存在。

 为了进一步说明精神必须依赖于形体的道理,范缜用了一个十分通俗的“刃”、“利”之喻,他说:“神之于质,犹利之于刃;形之于用,犹刃之于利。利之名非刃也,刃之名非利也。然而舍利无刃,舍刃无利。未闻刃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应该说,这个比喻是很恰当的,它既说明了形神是不可分离的,又正确地处理了物质实体和它的属性的关系。

3、不同的质有不同的用

针对范缜“形质神用”的观点,有神论者用“质同”“用异”的诡辩来反驳,他们说:“木之质,无知也;人之质,有知也。人既有如木之质,而有异木之知,岂非木有其一,人有其二耶?”(树木的实体没有知觉,人的实体有知觉;人有和树木一样的实体,又有树木所没有的知觉,岂不是说树木只有一种特性,而人有两种特性吗?)

范缜回答说:“今人之质,质有知也。木之质,质无知也。人之质非木质也,木之质非人质也。安在有如木之质而复有异木之知?”范缜把人质和木质作了区别,人的质不同于木的质。人质有知,木质无知。他强调了有知和无知是由不同的物质实体决定的,从而肯定了不同的质有不同的作用,精神是人这种物质实体特有的功能。

但是,对方又发难说:既然只有人的形体才有知觉作用,那么人死后形体还存在,就应当还有知觉,可见灵魂并不随形体死亡而消灭。对此,范缜回答道:

活人的质和死人的质是不同的,生者的形体变为死者的骨骼,是有质的变化的。但变化也有程序,突然发生的,消失得也快;渐渐生长的,消失得也慢,这是事物本身的规律。人是渐渐生长的,所以人死后形体消失得很慢。但尽管如此,死人的形体和活人的形体还是有质的区别的,这就好象活的花木能开花结果,而死的枯树不能开花结果一样。树木是先活后枯,枯树不能再变成活树,人也是这样,活人要死,死了就不能再活了。所以说活人的质和死人的质是不一样的。死者的骨骼有如同木头那样的质,所以与木头一样,没有知觉;活着的人之所以有不同于木头的知觉,那是因活人的质与木头的质是不同的。这里范缜进一步把精神归结为活人的形体所特有的属性。

4、人的生理器官是精神活动的基础

有神论者又问:手也是形体,那么是不是有精神,可思虑呢?

范缜回答时,把精神作用分为两类,一类是能感觉痛痒的“知”(即知觉、感觉),一类是能判断是非的“虑”(即思维),并指出它们在程度上有深浅的不同,“浅则为知,深则为虑”,但“知”和“虑”都是人的形体的统一的精神活动的两个方面。然而“人体唯一,神何得二”?他认为,“知”和“虑”所以有差别,是因为它们依靠的人体器官不同,手能知痛痒,但不能判断是非,而“是非之虑,心器所主”。这里范缜强调了人的生理器官是精神活动的基础。

《神灭论》 四大论点

       

神灭论中,范缜以刀来比人的形体,以刀的锋利来比人的精神,这是根本上不适合于设喻的,因为人的形体在没有死亡以前,都是活动的,而精神却是有时活动,有时静止的。但刀的形体始终是静止的,而刀的锋利也是如此。而且刀的锋利必然要依靠刀体而有,但人们的精神却是独立的,主要的,试以下列四点理由来作证明:

一、刀的锋利不能操纵刀体的行动,人们的精神却是人体的行动的主使者。如人们用手作事,用脚走路,用口讲话,无一不是受了精神的主使。

二、刀的锋利不能离开刀体而独立存在,人们的精神离开人体而能独立存在是不成问题的。如人们聚精会神作了一篇好的诗歌,寄给远处的朋友阅读,或留给后人欣赏,但当作者写出了那篇诗歌之后,可说与他的身体丝毫不发生关系了,然而作者喜怒哀乐的精神,却永远盘绕在字里行间,能使读者对之永远发生共鸣的作用。如李白、杜甫的形体,虽早已化为尘土,但是他诗歌里的精神,依然活跃在人们的心中。这就可证明范缜所说‘未闻刀没而利存,岂容形亡而神在’的比喻之乖谬!

三、刀的锋利既不能离开刀体而去有所活动,人的精神却可离开人体到很远的地方去自由活动。古今来像这类例证太多了,且举一个不信仰佛法,该是同情于范缜神灭论的宋朝大文豪欧阳修亲自向苏东坡说的,他的同年丁宝臣,梦与他同游黄牛庙的故事为证。这个故事见于苏东坡书欧阳公黄牛庙诗后一个跋文里。原文录下:‘右欧阳文忠公为峡川夷陵令日所作黄牛庙诗也。轼尝闻之于公:予昔以西京留守为馆阁校勘时,同年丁宝臣元珍适来京师,梦与予同舟沂江入一庙中,拜谒堂下,予班元珍下,元珍固辞,予不可,方拜时神像为起鞠躬堂下,且使人邀予上,耳语久之,元珍私念;神亦如世俗待馆阁乃尔异体耶?既出门,见一马只耳,觉而语予,固莫识也。不数日,元珍除峡州判官,已而余亦贬夷陵令,日与元珍处,不复记前梦云。一日,与元珍沂峡谒黄牛庙,入门惘然,皆梦中所见。予为县令,固班元珍下,而门外镌石为马,缺一耳,相视大惊!乃留诗庙中,有石马系祠门之句,盖私识其事也。元丰五年,轼谪居黄州,宜都令朱君嗣先见过,因语峡中山水,偶及之,朱君请书其事与诗,当刻石于庙,使人知道退出处皆非人力,如石马缺一耳,何与公事,而亦前定,况其大者!公既为神所礼,而犹谓之淫祀,以见其直气不阿如此,感其言有味,故为录之。正月二日眉山苏轼书。’像上面所述丁宝臣作梦与欧阳修同游黄牛庙的故事,当丁宝臣作梦时,他的形体是同欧阳修在西京,而他的精神却去了千百里外的巫峡黄牛庙去梦游,不久果然他们都去那里作官,就同去黄牛庙游览,所见真实的情状,一一相符。这个故事,了解佛理的人,当然知道他们同是受了业力的驱使,必然不免有此一行。惟丁宝臣自己的业识敏感特别快速,故先去梦游了。但相信唯物的人,既不相信精神离开形体能独立活动,也只能咬定这种梦境是偶然的巧合了。然实际上那里能够巧合到连所见的石马缺了一只耳朵都是相同的呢?

四、刀的锋利即是在刀体的尖锐处,自然没有脱出刀体的范围。人的精神是不是附著于人的形体的某一部份呢?是否可能脱离人体的范围呢?虽依据近世唯物派的学说,是说人的灵魂并不是什么无形体独立存在的物事,不过是神经作用的总名,灵魂的种种作用,都即是脑部各部份的机能作用,若有某部被损伤,某部作用即是废止。人幼年时脑部不曾完全发达,神经作用也不能完全。老年人脑部渐渐衰耗,神经作用也渐渐衰耗。但佛法上的解释是不同的,佛法上的论理,是人们的精神并不是形体的附属品,他是完全独立的,所以精神既可通过人们形体发生作用,亦可脱离形体去另作活动。人们的精神即是佛法法相宗所说的识,也是十二因缘里的识,应该向佛法以上两门去探讨。人的形体譬如一个灯盏,人体里的血液和神经脉络譬如灯油和灯芯,人的精神譬如就是个火种。一盏灯的作用是要他放光照明,但放光照明有待于火种之传接。一个人的作用,是要他作业活动,但作业活动有待于精神之入主。所以一盏灯虽具备有灯盏灯油和灯芯,倘没有火种的传接,还是不能达到放光照明的作用,实际上也不能算是灯了。一个人虽具备有躯体血液和神经脉络,倘没有精神的入主,还是不能达到作业活动的作用,实际上也不能算是人了。还有火种这个东西,其本质是到处流行著的,只要某场合具备他的生相(光和热)的寄生条件,他便马上出现,倘使这种条件消失了,他的生相(光和热)也便马上熄灭,但读者应知火种的生相(光和热)的出现和熄灭,并不等于火种本质的生和灭与有和无。因为火种的本质是始终不生不灭,永久存在著的,火种的生相(光和热)发现与否,是视构成发现的条件已否具备而已。譬如空中的阴阳电相触,又如以铁击石,磨擦火柴等等,都是构成火种的生相(光和热)发现的条件。反之,若阴阳电不相触,铁石不相击,火柴不磨擦,即是未构成火种生相(光和热)发现的条件,火种也就不出现了。但火种虽未出现,而其本质依然是遍处潜藏著的。精神也是如火种一样,当他的寄生条件已具备时,他的生相(喜怒哀乐与种种活动)也就出现了。但当人体幼年时脑部不曾完全发达,即是他的生相的寄生条件未曾全部构成,表现上自然就受有限制。老年时脑部渐渐衰耗,也即是他的生相的寄生条件渐渐毁损,表现上自然也渐渐失灵。乃至人体损坏,缘气全部断尽,更即是他的生相的寄生条件全部消失,他的生相自然也就整个隐没了。但这个精神生相的隐没,并不就是精神本质的毁灭。因为精神的本质,也如火种的本质一样是永不毁灭的。

《神灭论》 评价

       

钱钟书《管锥编·全梁文卷四五》:“范缜《神灭论》。按精思明辨,解难如斧破竹,析意如锯攻木,王充嵇康以后,始见斯人。范氏词无枝叶,王逊其简洁,嵇逊其晓畅,故当出一头地耳。”

《神灭论》 影响

       

为了肃清《神灭论》的影响,梁武帝下了一道《答臣下神灭论》的敕书,让王公大臣们传阅《神灭论》,然后写文章批驳范缜;同时,统治集团又动员了王公、权贵、僧侣六十多人,发表了七十多篇文章来围攻范缜。

但是,不管是华而不实的文人还是确实有真才实学的学者,他们的文章都在范缜完善的《神灭论》之前一败涂地。当时范缜号称“辩摧众口,日服千人”,一时声名鹊起,不仅没有被驳倒,反而加快了《神灭论》的传播,使其影响更为深远。

口诛笔伐的同时,竟陵王萧子良又以高官厚禄引诱范缜放弃自己的观点。萧子良的幕僚引诱范缜说 “神灭既自非理,而卿坚持之,恐伤名教。以卿之大美,何患不至中书郎,而故乖剌为此,可便毁弃之。”范缜闻听大笑,“使范缜卖论取官,已至令仆矣,何但中书郎邪?”

虽然范缜的《神灭论》在当时是对国教的不敬,但是,梁武帝在范缜辩论胜利之后并没有因此处罚范缜,仍然保留了范缜的一切官职,而且没有禁止《神灭论》的传播。

范缜的《神灭论》是中国古代唯物主义思想的代表著作,虽然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例如用儒家的唯心观点来批驳佛教的唯心观点,但是仍然是一部思想深刻、逻辑严谨的伟大作品。

《神灭论》 参考资料

       
[1] 科学网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19924
[2] 内乡亲民网 http://www.neixiang.gov.cn/qm/ReadNews.asp?NewsID=517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其他内容来源:
科学网
内乡亲民网
被引用: 《神灭论》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哲学著作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3人协作

相关词条

沈约
三教论衡
神灭神不灭之争
范缜(约450~约515)
形神合一
等价连城
神灭论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