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风·扬之水》
《王风·扬之水》出自《诗经·国风·王风》。这是一首怀念妻子的山歌,远征戍边的丈夫为着国家的事业,为着自己的仕途,不愿象那薪柴、牡荆、菖蒲一样枯守在家中,枯守在妻子身边。而愿象那激扬之水,四处流淌。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不爱妻子,而是他的妻子嫌边地艰苦而不愿跟着他。他希望妻子在每次远征时都跟着他,或者等他在边地安排好以后她便来与丈夫相会。直到现代,大多数有志气的男人都会选择国家使命和自己的前途,不惜一切去南征北战。但他们同样热爱自己的家庭,自己的妻子。而没有志气的男人则只能做薪柴、牡荆、菖蒲,枯守在家中,消耗自己的一生。女人则不同,她们需要的是一个安定的家庭,稳定的生活,对于男人们的南征北战,她们有的理解也支持,有的不理解也不支持,但她们有一个共同点,即无奈。理解也支持的妻子会经常长途跋涉去看望丈夫,不理解也不支持的妻子则会怨天尤人,埋怨丈夫。这种风俗习惯一直沿袭到今天。
扬之水,不流束薪。
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申。
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楚。
彼其之子,不与我戍甫。
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扬之水,不流束蒲。
彼其之子,不与我戍许。
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激扬之水,飘不动被捆束的薪柴。
留在家乡的妻子呀,不来与我守申地。
我怀念你呀怀念你,何月才能来到我身边。
激扬之水,飘不动被捆束的牡荆。
留在家乡的妻子呀,不来与我守甫地。
我怀念你呀怀念你,何月才能来到我身边。
激扬之水,飘不动被捆束的菖蒲。
留在家乡的妻子呀,不来与我守许地。
我怀念你呀怀念你,何月才能来到我身边。
1.束:《易·随·上六》:“拘束之,乃从维之:王用亨于西山。”《论语·述而》:“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诲焉。”《庄子·秋水》:“曲士不可以语於吾道者,束於教也。”《荀子·劝学》:“强自取柱,柔自取束。”《玉篇·木部》:“束,约束。”《集韵·遇韵》:“束,约也。”这里用为约束、限制之意。
2.薪:《周南·汉广》:“翘翘错薪。”《诗·小雅·无羊》:“以薪以蒸。”《周礼·委人》:“薪蒸材木。”《礼记·月令》:“收秩薪柴。”《礼记·曲礼》:“某有负薪之忧。”《管子·轻重甲》:“农夫得居装而卖其薪荛。”《说文》:“薪,荛也。”这里用为烧火的木柴之意。
3.曷:(he和)《易·损·辞》:“损,有孚,元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书·盘庚上》:“汝曷弗告朕。”孔传:“曷,何也。”孔颖达疏:“曷何同音,故曷为何也。”《诗·召南·何彼襛矣》:“曷不肃雝?王姬之车。”《邶风·雄雉》:“道之云远,曷云能来?”《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知其期,曷至哉?”《诗•小雅•四月》:“相彼泉水,载清载浊。我日构祸,曷云能穀?”《说文·曰部》:“曷,何也。”这里用为代词,相当于“何”,表示疑问之意。
4.楚:植物名。《诗·郑风·扬之水》:“扬之水,不流束楚。”《秦风·黄鸟》:“交交黄鸟,止于楚。”《礼记·学记》:“夏楚二物。”《仪礼·乡射礼》:“楚扑长如笴。”《说文》:“楚,丛木也。一名荆。”《汉书·汉延寿传》:“民无箠楚之忧。”这里用为牡荆之意。
5.蒲:植物名。《陈风·泽陂》:“有蒲与荷。”《诗·小雅·鱼藻》:“鱼在在藻,依于其蒲。”《周礼·泽虞》:“共其苇蒲之事。”《周礼·大宗伯》:“男执蒲璧。”《礼记·中庸》:“夫政也者,蒲卢也。”《说文》:“蒲,水草也。可以作席。”这里指为植物菖蒲或是香蒲之意。
这是一首将士久役思归的抒情诗。此诗与《诗经》中的其他大多数抒情诗篇的不同之处在于:在抒情的同时为读者提示了重要的历史信息——戍守及其地点:申、甫、许。戍守与怀念因为“彼其之子”被联系在一起,构成文本的结构主体,贯穿全诗。那么,抒情主人公为何离家远戍,不能与家人团聚?其戍守之地在当时社会有着何重要地位?本着这样的疑问,在检讨历代学者对此诗本事的探寻基础上,补充相关的历史叙述材料,进而确认此诗本事。
一、前人的诗本事研究:周衰时的被动防御
对于《王风·扬之水》本事的讨论,前人主要有两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为抵御楚国侵扰,周平王派兵戍守以申为主的南方各国。代表人物主要有郑玄和崔述:郑玄:怨平王恩泽不行于民,而久令屯戍不得归,思其乡里之处者。言周人者,时诸侯亦有使人戍焉。平王母家申国,在陈郑之南,迫近强楚,王室微弱而数见侵伐。王是以戍之。崔述《读风偶识》:申与甫、许皆楚北出之冲,而申倚山据险,尤为要地。楚不得申,则不能以凭陵中原,侵扰畿甸。是以城濮还师,楚子入居于申;鄢陵救郑,子反帅师过申。申之于楚,犹函谷之于秦也。宣王之世,荆楚渐强,故封中伯于中以塞其冲。平王之世,楚益强而渐弱,不能自固,故发王师以戍之耳。
第二种观点认为:楚国在周桓王九年(公元前711年)时开始对周王朝构成威胁,于是,周王朝派兵戍守申等南方诸国。代表人物有季本。季本《诗说解颐》:今观《采芑》诗,宣王时楚已强盛,但命方叔徂征而蛮荆来威,迄于平王楚犹未敢为患,直至桓王十年,蔡侯郑伯会于邓而始惧楚事。在《左传》桓公二年,则此时楚始为患,而申与甫、许皆与邓相邻之国,且近于周,遣兵往戍,理宜有之。但不当为平王事耳。至谓申为平王母家而戍之,则尤臆说矣。《集传》序申侯与犬戎攻宗周弑幽王之事,而责平王忘亲释怨之罪。此信旧说之过也。
第一种观点是自《毛诗序》以来流传最广的观点。大家争论的焦点在于周平王出兵的动机。大多数经学家认为周平王出兵的主要原因是为了保护母家申国;并着力批评周平王不顾申侯与缯、西夷犬戎攻杀幽王,并迫使周王室东迁的家仇国恨,而只考虑母家申国的安危。以崔述为代表的疑古派则认为,周平王戍守申国的主要原因是荆楚逐渐强大并威胁到了周王朝的安全。第二种观点将周王可能戍守的时间认定为周桓王时期,主要理由是“此时楚始为患”,亦有一定的道理。
上面两种观点虽在具体戍守时间上有差异,但亦有相同之处,即:它们首先假定只有在周王朝衰弱、并且荆楚强大之后,周人才会出兵戍守申、甫、许等南方诸侯国;它们把主要的敌人预设为楚国。传世文献也支持这个假设。《今本竹书纪年》记载在周平王时期,周人戍申。但这种假设并不能排除周人在其强盛时期戍守这些国家的可能性。
二、诗本事新考:周人经营汉淮平原的进攻与防御。
周人无疑是为防御南夷而戍守申、甫、许。但对《王风·扬之水》本事的考证还应该考虑两个问题:一是申、甫、许等国于哪一年始封于南方,成为周王朝的屏障,周人又是在什么时期对其进行戍守的;二是申、甫、许等国在哪个时期衰亡。在此基础上,再讨论周人派兵戍守的问题。本文首先就第一个问题进行考察。
前人通过周代封国的溯源研究,为我们提供了这些诸侯国的姓氏、始封、迁移的历史描述。顾栋高的《春秋大事表》和杨伯峻的《春秋左传注》,从周武王开始,周人便在南方分封诸侯。如周穆王时已有吕侯,宣王时封申叔于谢。但这种封国的溯源研究并不能明确说明这些诸侯国的始封与迁徙的具体地点,更不能以此说明周人对这些诸侯的戍守情况。
与传世文献不同,金文则对当时社会个别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有着详细而确切的记载。根据金文中的记载,康王时期,申、甫、许等南方诸侯国已经出现在汉淮平原,还有周人戍守和巡省这些诸侯国的记载:关于甫国(即吕):班簋记载成王时期的毛公执掌江淮之间的鲧、蜀、巢诸国,周王令其率本族士兵平定东方,同时派吕伯与吴伯出城护卫毛公。因此,吕国于成王时就已出现在江淮之间。关于周人戍守申、甫和许国:与相关的十器记录了周康王时期周人派兵巡省和戍守申、甫、许等南方诸国的具体情况。此铭文所提到四个专名词:作器者、作器者的上司师雍父、作器者所使之国——甫、作器者及其上司所戍之地——古自,陈梦家先生将与此四名之一相联系的十器综合起来研究,指出师雍父6月戍在许,并派遇使于甫(此铭中的“寘”即是“甫”)。在11月的时候,师雍父巡省道国,并至于甫。
综上所述,在周成王时,吕已在周人平定江淮平原的战役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康王时期,周王朝即派兵戍于许,并派“使”巡省道、申等南方各诸侯国。这些行动说明这些国家在军事上能够相互支持,遣使派兵往来十分便利。从地理上看,申、甫、道、许等国成品字阵地,互为犄角,在当时战略要地管和成周洛阳的南方形成重要的防御地带。可以看出,它们从西周初年起就是周王朝在南方的重要军事要塞。周王朝通过不断地对这些诸侯国进行戍守、巡省和封赏,以强化这些南方诸国的军事地位。传世文献与金文的记载可能只是其中的几次,但这种不一致的记载正说明了周王朝持续派兵戍守的可能。
现在回答第二个问题。公元前770年,诸侯立平王于申,申侯和许文公都曾参与。因此,在东周初年,申和许是周王朝比较倚重的诸侯。这种情况说明此时申、许国力自然不弱。周王室虽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但仍然为天下共主。因此,周平王也有能力会对这些南方诸侯国进行戍守。比如,《竹书纪年》记载在公元前735~前731年间,周平王鉴于楚国对申国的入侵,派兵戍申。但随着东周与申、许等国的衰弱而其他诸侯国的强大,这种局面就被打破了。公元前712年,鲁公、齐侯与郑伯侵入许国。诸侯入侵许国意味着东周王室与申、许的关系彻底被瓦解。在齐楚争胜的情况之下,周王室已经无力戍守这些国家。
关于周平王派兵戍守申国,抵御楚国入侵的问题。正如前面已经指出的:首先,楚国并不是周人长期戍守南方各诸侯的主要原因。周人派兵的出发点是与汉淮平原的异族争夺资源。正是中原诸侯之间的争斗使楚国能够逐渐强大,并向北扩张。其次,军事进攻与战略防御并不矛盾。周人并不是只有在处于劣势才开始戍守申等诸侯国,在其处于攻势时,就不派兵戍守。周人与南方异族对资源的持续争夺没有取得绝对的胜利,这种长期的你争我夺正是《扬之水》出现的主要原因。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周人建国之初便控制了南方的若干重要据点,周成王时吕国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至少在周康王时,周人即派兵戍守申等南方诸侯国。相关传世文献和相关金文材料说明从周文王经营汉淮平原开始,周人就有可能在南方封建诸侯并派兵戍守。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东周初年,并不晚于公元前712年。这就是《王风·扬之水》创作的本事。
三、戍守与战争的深层原因:周人与南方族群对资源的争夺。
但问题并没有结束。众所周知,在周幽王时期,周王想通过改变王位继承人的手段削弱以申国为首的姜姓诸侯国,从而引起了姜姓诸侯国的不满。他们联合渭水的其他姜姓族群攻入宗周,迫使周平王迁都洛阳。那么,周人与申、许等南方诸侯国之间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必须不断与其修好、不断封赏与派兵戍素?而这样的军事行动又为何让周人如此难以释怀?除了防御南夷之外,是否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原因?周人与南方异族对资源的争夺正是回答这些问题的关键。
西周时期是中国青铜时代的重要发展阶段,此期青铜器数量之大,远远超过前代。现代科学史研究表明,商周中原、长江中下游和巴蜀地区的青铜器所使用的矿料都属于同一来源。考古资料表明,周人与南夷的战争与当地盛产铜矿有关。申、吕的东方和南方,楚国的东方,淮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的两岸,皆有铜矿采冶遗址留存。这些地区的铜矿开采从西周一直持续到汉代。从西周初年开始,周王朝为了保障国内对铜的需求,不断征讨南夷,向其索要贡赋。1974年在陕西武功出土的驹父簋盖,生动地说明了周宣王向南夷索取贡赋的情形。
据记载,周王十八年正月,“南仲邦父命驹父簋南诸侯率高父,见南淮夷”,淮上大小族群无敢不奉王命,“不敢不敬畏王命”,“厥献厥服”。从西周建国到西周晚期,为了保障铜矿的充足供应,周人必然会与南方异族发生争斗。与此同时,周人也必须派兵戍守申等南方诸侯国。
从建国之初至东周初年(不晚于公元前712年),周人为了争夺资源,与南方异族进行了长期的斗争。在这个过程中,周人不断向南方派兵与其发生战争,并对军事要塞进行戍守。申、甫、许等诸侯国与南方异族的邻近,是周王朝争夺铜矿的前沿战略据点。对申、甫、许等军事要地的长年戍守只是周人向南的军事行动之中很小的一部分。上述这一时段的军事行动也催生了《王风·扬之水》这样的动人而哀怨的诗歌。当然,对此诗创作年代的进一步推定还需要结合词汇、体裁、礼制、音乐等制约条件进行综合考察,限于篇幅与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此暂时只将《王风·扬之水》系于上述这一段时间之内。
朱熹曰:“扬,悠扬也,水缓流之貌。”
范处义曰:“楚轻于薪,蒲轻于楚,以喻王益微弱,不特不能令大国,亦不能令小国矣。申,平王之母申后之家,在陈、郑之南,迫切于楚,故戍守之也。”“甫也,许也,与申同为姜氏,亦平王之母党也。‘彼其之子’,指诸侯而言,谓当戍而不往者。”王应麟引《大雅·崧高》“维申及甫,维周之翰”,曰“申、甫之地,为形势控扼之要”。又引《左传·成公七年》楚子请申、吕以为赏田事,曰“楚得申、吕而始强,兹所以为周室之屏翰欤”。按甫即吕。又,蒲,毛传曰“草也”,郑笺则曰蒲为蒲柳。当以毛说为是。“不流束蒲”,是极言其微也。又“束薪”云云,《诗》多用来拟喻婚姻,而婚姻也常常是政治力量的结缘,用在“扬之水”之喻中似乎也有这样的含义。
可以引来与这一首诗作对比的,有《秦风·无衣》: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此诗很能够代表秦地风气。班固讲汉事,犹引《无衣》,曰“其风声气俗自古而然,今之歌谣慷慨,风流犹存耳”(《汉书·赵充国辛庆忌传》)。许谦说此诗云:“平居暇日,情意之孚,恩爱之接,固已彼此交得欢心,一旦同在战阵,昼识面貌,夜记声音,而左提右挈,协心力战,可以扬威而制胜,不幸而败,亦争取为死,此王者之兵所以无敌也。”《无衣》固奉王命而出征,但彼时秦乃将兴将盛之邦,本当有如此义勇之气,若《王风·扬之水》,则是一个国事日坏的局面,虽王命,而无力已如“扬之水”。
诗序曰:“《扬之水》,刺平王也。不抚其民而远戍于母家,周人怨思焉。”此说大抵可据。姜炳璋曰:“申、许为中国门户,楚不得申、许,北方未可窥也。今用重兵扼之,未始非东迁后之要务,然申于晋、郑诸国为近,而于周差远,平王既不能正申侯之罪,号令四方,复遣京旅远戍仇国,只觉侯国之民安堵如故,而王畿之民奔走不逞,更代无期,归期莫卜,戍者所以怨也。”戍申、戍甫、戍许,本是固边之策,或曰王畿之民不当远戍,也不是没有道理,但怨声之出,关键似乎仍不在此,是国人对国事失望,对国君失掉信心,乃所以有从军之怨也。秉国者失去国人的信任,又如何可以号令天下。故也可以说,有《扬之水》之怨,而王室不能不微了。
“扬之水,不流束薪”,比也。欧阳修以为:“曰激扬之水其力弱不能流移于束薪,犹东周政衰不能召发诸侯,独使国人远戍,久而不得代尔。”邓翔曰:“王者下令如流水之源,所以裕其源者,盖有道矣,故势盛而无所不届。今悠扬之水至不能流束薪,何足以用其民哉。”如此解释,不惟说此诗通,用以说同题的《郑风》和《唐风》,也大抵合于诗意,即它是用来拟喻势力微弱。至于“扬之水”之扬,曰“激扬”,曰“悠扬”,似乎都不错,但是就诗意而推敲,则仍以“悠扬”之释为切。
当然这里很可能还有音调相同的一面。刘玉汝曰:“《诗》有《扬之水》,凡三篇。其辞虽有同异,而皆以此起词。窃意诗为乐篇章,《国风》用其诗之篇名,亦必用其乐之音调,而乃一其篇名者,所以标其篇名音调之同,使歌是篇者即知其为此音调也。后来历代乐府,其词事不同,而犹有用旧篇名或亦用其首句者,虽或悉改,而亦必曰即某代之某曲也。其所以然者,欲原篇章之目以明音调之一也。”“以此而推,则《诗》之《扬之水》其篇名既同,岂非音调之亦同乎。”
“王风”是东周王国境内的歌谣。公元前771年,西周西北部的犬戎(古族名,战国以后称为匈奴)杀死周幽王(姬宫理),灭了西周。公元前770年,周平王(姬宜臼)东迁洛邑(在今河南洛阳市洛水北岸),史称东周,疆域在今洛阳市一带。东周虽已不能统辖诸侯,但名义上还是中国的王。故其境内之歌谣称为“王风”。
从本诗表层语意上看,《扬之水》是一首戍卒思妇的情诗,表达了不堪征战、戍边之苦的战士对妻子的刻骨相思。从深层意蕴上看,它又是一首政治抒情诗,蕴涵着人民对连年征伐、不得和平安定生活的怨恨。
诗的第一章开头两句说:大河流水荡悠悠,难载束薪我心愁。扬:形容水流激荡的样子。朱熹曰:“扬,悠扬也,水缓流之貌。”束薪:成捆的荆条。在诗经中,束薪多比喻牢固的夫妻关系,后引申指婚姻。闻一多《诗经通义》“邶风”条中说:“析薪、束薪,盖上古婚礼中实有之仪式,非泛泛举譬也。”当代著名的《诗经》研究专家蒋立甫先生则认为:“风诗中‘薪’常连及男女婚事,如《汉广》:‘翘翘错薪’;《南山》:‘析薪如之何’;《东山》:‘烝在栗薪’等。这大约与当时婚礼的风俗习惯有关。下二章‘束刍’、‘束楚’同此。”据说,过去有的地方,嫁娶的时候,男家把柴用红绒缠绕着送到女家;女家则把炭用红绒缠绕着回赠男家。先秦时代,民间男女合婚时,男家送到女家的聘礼,除羔、雁之外,定有薪柴之类的象征物品。汉代婚礼中,用蒲、苇、卷柏、女贞等。卷柏、女贞固然属于“薪”类,无可怀疑;蒲、苇亦归于先秦时代的“薪”的范畴,故《王风·扬之水》首章云“扬之水,不流束薪”,次章则言“扬之水,不流束楚”,而末章说“扬之水,不流束蒲”,以“薪”、“楚”和“蒲”对举,可见它们都可以称为薪类。以蒲与苇为聘礼,是取其滋生快速且多的特点,以喻子孙繁衍,家道昌盛;蒲、苇二物坚韧耐久,以祝愿夫妻二人白头到老,永不分离。在这个意义上讲,诗歌开篇用“束薪”这一意象表达了爱的忠贞。若从社会学角度看,这两句又有另外的阐释,恰如欧阳修所认为的,“曰激扬之水其力弱不能流移于束薪,犹东周政衰不能召发诸侯,独使国人远戍,久而不得代尔”,这两句是委婉地表明:周天子政令烦急,王畿之民疲于奔命;君王不能流惠于民,国人怨声载道,这是对周的衰政的指斥。
接下来的两句直抒胸臆:可怜家中的妻子,不能相聚在边关。“彼其之子”,即那个人,指妻子;“申”,地名;“不与我戍申”,就是说不能和我一起在边关。郑玄《毛诗正义》曰:“申国在陈、郑之南,迫近强楚,王室微弱,而数见侵伐,王是以戍之。”《竹书纪年》载有周平王三十三年(前七三八)“楚人侵申”和三十六年“王人戍申”的事。周平王母家申国邻楚,数被侵伐,因遣戍守申,使人民家室离散,国人作诗讽之。这两句是从戍卒的心理角度来写。
尾二句说:怀念妻子情绵绵,何日才能聚相守!反复叠用“怀哉”一词,极言思念之切,忧痛之深。结句用“曷……哉”的设问句式表达了戍卒内心的怨怼。
诗的二、三两章只变换了4个字:“楚”、“甫”、“蒲”、“许”。这是重章叠唱手法的运用,反复渲染“我”的惆怅与伤感。“甫”、“许”与“申”一样都是地名,甫、许,与申,同为姜氏,是平王之母党。戍申、戍甫、戍许,是固边之策,本是侯国之责,王畿之民不当远戍,而周天子国势日颓,号令四方已捉襟见肘,此种情形下,王畿之民奔走戍边,更代无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束楚”、“束蒲”与“束薪”一样都是代指荆条,郑笺则曰蒲为蒲柳。另外一种观点,蒲是一种草,如,毛传曰:“蒲,草也”。《诗经》的重章叠句,大都并非简单重复,而是在语意上有递进或加深。从“不流束薪”至“不流束蒲”,其实是暗示了周天子国势的式微。范处义《诗补传》曰:“楚轻于薪,蒲轻于楚,以喻王益微弱,不特不能令大国,亦不能令小国矣。”这是一种政治学的解读。“束薪”、“束楚”、“束蒲”等植物,在《诗经》多用来拟喻婚姻,而婚姻也常常是政治力量的结缘。
“怀哉怀哉,曷月乎还归哉”一句反复出现三次,既有戍卒对家人的焦灼相思,又有不能及早与家人团聚的怨愤。
此诗三章句式完全相同,每章都在同一个地方换用两个韵,结构整齐,音韵和谐,节奏缓慢,适合抒发忧郁、沉重的心情,以水喻愁绪,每章的一、三句与尾二句的句式完全相同,能收到一唱三叹的效果,将戍卒的念妻盼归之情表达得更深厚更强烈。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至春秋中叶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所以又称《诗三百》。汇集了从西周初年到春秋中期五百多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原三百十一篇),是西周初至春秋中期的诗歌总集,与《尚书》、《礼记》、《周易》、《春秋》合称为五经。古者《诗》三百余篇,及于孔子,去其重……”(《史记·孔子世家》),据传为孔子编定。《“最初称《诗》,被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也称《诗三百》。他开创了中国古代诗歌创作的现实主义的优秀传统。《诗经》里的内容,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
《诗经》所反映的社会生活内容十分丰富,它包括天文地理,政治经济,祭祀典礼,战争徭役,定都建国,燕飨欢聚,狩猎耕耘,采摘渔牧,君王贵族,将军大夫,君子淑女,农夫商贾,思妇弃妇,游子隐逸,初恋思慕,闺怨春情,幽期密会,洞房花烛,迎亲送葬,怀人悼亡,草木鱼虫,飞禽走兽,莺啼马鸣,风萧雨晦,波光山影,火山地震,祈祷祝愿,占卦圆梦等等,其信息量之大,文献价值之高,令人惊叹。可以说,一部《诗经》立体地再现了生存环境、事态人情,是当时社会生活的多方位、多角度的反映,其内容在世界古代诗歌作品中是独一无二的,远比印度的《吠陀》与基督教《圣经》中的诗篇要广泛得多。它的主题已不限于宗教性的,或仅仅表达一种虔诚的感情,它也不像荷马史诗只谈论战争与冒险,它歌唱的是人的生活,人的感情,用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诗说:“卑俗的山歌俚曲,现今日常熟悉的事情,天然的悲苦和伤逝,过去有过,以后还会有。”(选自《孤独的割麦女》)在如此自然,如此朴素,如此亲切地表现普通人民的心声和感情方面,很少有别的诗集堪与《诗经》相提并论。
| 《周南·卷耳》 | 《周南·樛木》 | 《周南·芣苢》 | 《周南·汉广》 |
| 《召南·采蘋》 | 《邶风·燕燕》 | 《邶风·击鼓》 | 《邶风·雄雉》 |
| 《邶风·式微》 | 《卫风·硕人》 | 《卫风·河广》 | 《卫风·考槃》 |
1、http://www.literature.org.cn/Article.asp?ID=19632
2、http://www.ptsfjw.com/index2/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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