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
《法人》杂志:中国惟一一本经济法律领域的新闻杂志。
主办:法制日报社
国内统一刊号:CN11-5193/D
邮发代号:2-886期
顾问委员会:江平、曹凤歧、朱少平、梁慧星、王保树、郑成思、王卫国、魏加宁、李曙光、陈志武、朱伟一
总编辑:张新庆
副总编辑:张庆瑞、李智平
执行主编:陈杰人
设计部
美术总监:贺洪志
电脑制作:郑昕彦
广告部
广告总监:刘兰清
发行部
发行经理:滕超
印刷: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
《法人》杂志:中国惟一一本经济法律领域的新闻杂志。
《法人》杂志是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中国唯一的高档经济法律月刊。其定位于以法律的角度解读经济,辨析市场与法制的关系,倡导以法的精神管理社会,经营财富。同时为企业经营决策者提供经济活动中的法律支持,是一本经济法律类新闻杂志。
《法人》杂志将借助法制日报的强大资源,将深入到各个法律经济事件的内核,提供独家的新闻资源和权威观点,坚持宪法至上、公信力至上、影响力至上的原则。
《法人》杂志将把自己打造成一份辨析市场与法治关系的高档法律杂志;一本企业经营决策者不可缺少的法律手册;一家促进经济审判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权威媒体;一扇广开视野率先关注世界规则的国际窗口;一条直通立法殿堂表达建议的畅通渠道。
“西丰事件”:司法该如何介入舆论监督事件
无法忍受法制日报在“西丰事件”中软弱、窝囊、甚至无耻行经,《法人》杂志社总编辑王丰斌愤然辞职。新任总编辑肖黎明(武大毕业,30岁左右,原法制日报经济部副主任)2008年1月28日已经正式上任。
在“西丰事件”中,王丰斌“未经法制日报社许可”,以“《法人》杂志总编辑”的名义向媒体发表声明,这是自“西丰事件”以来,从法制日报大院发出惟一的声音,这“声音”惹怒了法制日报的当权者,王丰斌不愿意就“声明”事件向法制日报的当权者承认错误,所以愤然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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