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作者:(美国)阿历克斯·哈利(1921-)
类型: 小说
成书时间: 1976年
阿历克斯·哈利出生于1921年,接受了正规的大学教育。他曾经在美国海岸警卫队服役20年,由于他是一个黑人,只能在军舰上当厨师。但是他自强不息,通过多年勤学苦练,成为一名记者和作家,为《读者文摘》等杂志撰写稿件,还为60年代主张暴力斗争的黑人穆斯林运动领袖马尔科姆·艾克斯写过传记。1976年出版的《根》使他一跃而为世界知名的作家。
推荐阅读版本:郑惠丹译,译林出版社出版。
“我”是生长在美国的一个黑人,在这块新大陆上始终找不到归属感。对于从遥远的非洲过来的祖先,我只是从外祖母的口中断断续续地了解一些,于是我开始寻找自己的“根”,沿着祖先的足迹去追寻那家族发展的漫漫长路。
在西非冈比亚河边的一个偏僻的小村里,我遇到了一个史官,他饶有兴趣地向我讲述整个祖谱。他说金特家族起源于一个叫作古马里的国家。当时金特家族的世代传统都是以铁匠为业———史官以“他们征服了火”来解释———妇女们大多制陶或纺纱。后来,家族中有一支子弟迁移到一个叫作毛里塔尼亚的国家。也就是从毛里塔尼亚起,这个家族中的一个儿子卡拉巴·康达·金特,旅行到一个叫作冈比亚的国家。他首先抵达一个叫作巴卡里纳的村落,在那里呆了一阵子后,再迁徙至一个叫作吉法荣的村子,最后才定居在嘉福村。卡拉巴·康达·金特在嘉福村娶了第一位妻子,她是一名曼丁喀族女子,名叫瑟媛。她生下了两个儿子叫约尼和索罗。之后,他又续弦,第二位妻子名叫爱莎,生了一子叫欧玛若。
这三个儿子都在嘉福村长大成人。然后较年长的两位,约尼和索罗,离开该村到别处自建一个村落叫金特·康达·约尼·亚。而最小的儿子欧玛若则留在该村,30岁时娶了一名曼丁喀族女子叫嫔塔·卡巴。大约在1750年至1760年之间,嫔塔·卡巴为欧玛若生了四个儿子,长幼顺序是康达、拉明、苏瓦杜和马地。
至此,史官已连续讲了将近两个小时,而在他所提到的这些人名当中至少已提了50件与他们有关的事件。接着,在提了欧玛若那四个儿子的名字后,他又补述了一个细节———“大约在国王军队抵达的那年”———史官的另一个参考年代———“欧玛若的长子康达外出去砍木头后,就没有人再看到他了。”史官继续他的讲述。
当时的我宛若尊石雕僵在那里,血液似乎也冻结了。他刚才提到的名字对我来说是多么的熟悉。从小时候起,我就在田纳西州汉宁镇外婆家的前廊上一直听到的名字———“那位非洲人一直坚持他的名字叫‘金塔’,他把吉他叫作‘可’,把弗吉尼亚州内的一条河叫作‘肯必·波隆河’。而当他外出去砍木头准备做个鼓时,被俘虏成为奴隶。”
在我伸手在随身的帆布袋里乱搜后抓出一本记事簿时,我把记载着外婆所讲的故事的前几页给翻译看。在快速地略读过去后,他显然相当震惊,于是立刻对史官说,并把记事簿给他看,史官也变得非常激奋。他意识到一位长久漂泊的人终于找到他的归属。我意识到自己是多么的幸运,也想到了在美国有许许多多像我一样渴望追寻祖先脚步的人,还在茫然四顾。于是我决定把自己的家族写下来,让那条根,清晰地显露于繁杂的历史中。
我自己祖先的故事无疑是所有非洲人后代在美国的象征家族史———他们毫无例外地是有位跟康达一样在非洲某个村土生土长的祖先,后来被俘虏、上链拖进奴隶船内,远渡重洋经历了无数的农场与转卖,一生中一直为自由在挣扎与奋斗。
小说从1750年黑人昆塔降生写起,描述了当时非洲黑人部落的奇特风俗和自由生活,以及昆塔被“白鬼子”抓走贩卖到美洲为奴的经过。第二代是昆塔的女儿吉西,她是个千百万遭受蹂躏的黑人妇女的代表。第三代是吉西的儿子乔治。他聪明机灵,能驯养斗鸡,想以此取得报酬来赎出自己的妻子,但贪婪的主人(也即他的生父)背信,他最后用酒灌醉了主人,砸开保险箱,才取得“自由证书”。第四代汤姆经历了南北战争,残酷的现实粉碎了他的幻想,他终于带领全家出去寻求自由的居处。从第五代开始,这个黑人家庭逐渐变为有产者而进入了黑人的上层社会。作为这个家族的后裔,“我”开始寻找。
《根》的主题,美国的黑人奴隶制度问题,是美国历史上持续最长久、争论最激烈、影响最大的一个问题。
自从17世纪初第一艘载着非洲黑人奴隶的船抵达北美海岸以来,奴隶制和对黑人的压迫歧视一直是美国历史上一个永远无法回避的问题。回顾美国文学,以最敏感的黑人问题为题材的作品已形成了一个专门的类别, 《汤姆叔叔的小屋》、《飘》等作品都已经成为这一类别中的名著。这里所提到的《根》从关注人性本身,则较前两者更为突出。《汤姆叔叔的小屋》和《飘》都和当时的历史,尤其南北战争紧密联系在一起。尽管作者本身并不是有意识地参与大时代的环境,但脱离时代背景来谈这两部小说,是贫乏无力的。《根》完全以黑人的生活为主要情节且以黑人为主人公,它更贴近人性的层面。它以独特的叙述方式,从头道来。从一个黑人家族的故事,折射出千千万万个黑人的共同命运。
《根》是美国黑人作家阿历克斯·哈利经过12年的考察研究和寻根探源后,所写的一部历史记传性家史小说。可以说《根》里所谈到的祖谱都是他家族世代小心翼翼地口述传下来的,而且哈利也从史料中证实到许多。因此《根》内的灵与肉是他多年来在三大洲上走遍50多个图书馆及档案资料室,不断地精密查询研究后所凝聚而成的。
谈到写作的目的,他说:“我希望我的书能给所有的黑人一种感受,使他们知道他们是从哪里来的,并且为此而感到骄傲。我们因为缺乏归属感而觉得身为黑人是可耻的,我现在所做的是把我们的‘根’归还给所有的黑人。”同时, “就人们对家谱、传统和口传历史的共同关切来说,这本书的主题是有普遍意义的,他触到了把我们大家都联结在一起的人类本质”。
《根》挖掘了一条美国黑人之根。这条根开始在1750年早春,西非冈比亚河上的嘉福村。这是作者所称由他上推: 代的祖先降生之地,这条根也是所有美国黑人之根的代表和象征。康达·金特在那一段非洲部落的生活是多么淳朴和谐。那播种和丰收季节的歌舞与祈祷、篝火前的长老议事会、森林中的男子成年典礼,这一切都显示着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优雅自如的,是和谐的;而那晨雾荡漾的肯必·波隆河上,独木舟划破了平静的水面,惊醒了狒狒,惊散了野猪,林间百鸟鸣啭,河上苍鹭齐飞,这又是一个多么和谐的自然环境!苦难从他被掠走为奴开始。当第一代黑奴在遥远的异乡受尽凌辱又孤苦无告时,那只能在梦中相见的故土自然也就显得和天堂一样美好。那非洲的根已被注入了深层的含义,是终极追求的代称。根被切断了,又多年以后重新延续。
在60年代疾风暴雨般的黑人解放运动中,黑人问题一度成为美国国内政治生活的中心。此后黑人的地位有所提高。越来越多的黑人参与到政治与文化生活中。黑人急需表现自我,关心自己的过去,追求历史的本来面目。《根》的出现恰好顺应了时代的需要。许多美国黑人将小说看作是他们受尽压迫和英勇反抗的真正历史,从而增强了自尊心和自豪感。事实上70年代末许多美国黑人也掀起了一股寻根热潮。
《根》不仅触动了黑人的心灵,同时也触动了其他生活在美国的移民的心灵。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其统治者白人来自欧洲大陆,原住民印第安人则被驱逐进居留地,文化也几乎荡然无存,来自亚洲、澳洲等地的人们也在漂泊着,彷徨着。人们开始怀念自己的祖先和故土,各民族的后裔都纷纷钻进档案馆、户口统计局去查询自己祖先的身份来历,一些人动手写自己的家史,而指导人们如何探索家庭起源的书也应时上市。
这部小说一经出版就畅销全国,连续十几周名列美国非小说类十大畅销书之冠。几个月后,美国广播公司据此摄制的电视连续剧《根》在黄金时刻播出,亿万观众如痴如醉地守候在电视机旁,创电视收视率的最高纪录。黑人通过它找到归属感,许多白人也通过它更了解自己身边的非洲弟兄,加深了对黑人的了解和同情。因而有人认为《根》是“美国种族关系上极为重要的里程碑”,“把民权运动推上一个更高的水平”。美国报刊载文说:《根》是“一部具有高度社会意义的文献,你可以把它当作一部文化人类学来读”。1977年4月,美国国家书籍奖金委员会把历史特等奖授予了《根》,以表彰这部“非虚构的历史作品”。鉴于《根》的巨大影响力,美国有270所大学采用《根》做教材,许多中学专门开设了《根》的研究课。甚至旅游业也兴旺起来,哈利的祖先在非洲冈比亚居住过的村落,成了游人如织的胜地。
与此同时,也有人对《根》提出了激烈的批评,认为它没有触及今天黑人受压迫的真正根源,转移了黑人运动的方向等等,这些争论涉及到许多学术问题和社会问题,因此也就使小说《根》超出了一本书的范围而成为一个重大的文化事件。其实人们不必苛求一本小说来解决种族歧视、种族压迫这个美国历史上最大的遗留问题,因为几代人都没有根治的问题,到今天也不能依靠阅读小说来解决。哈利在创作之初也无意将《根》当作医治社会问题的良药,他只想完成家族的使命,只想展现一些普通人的命运。因为历史虽然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但整个历史过程是所有相关的人串连而成的。
阿历克斯·哈利;美国;小说;黑人;种族;小说
阿历克斯·哈利评传》;《阿历克斯·哈利传》;《阿历克斯·哈利文集》
阿历克斯·哈利;美国;小说;黑人;种族;小说;世界历史名书;传世经典文学
http://www.lxbook.org/zjzp/american/a_003.htm
http://blog.readnovel.com/article/htm/tid_1154586.html
http://www.pp265.com/book/list/87.ht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