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诰》

《明大诰》_4分词条

目录 [隐藏]

《明大诰》 《明大诰》

       

 

《明大诰》 正文

       
  中国 明代法典、案例文件汇编。明太祖朱元璋编纂,亦称《御制大诰》。全书分四编,洪武十八年(1385)至二十年先后纂成。计有《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四编合计236 条。各条下列诏令、训示和案例总计达万件。各编首载御制序言。《大诰》、《大诰续编》后有翰林学士刘三吾撰写的跋文。序和跋着重阐述颁布的目的和意义,"欲效成周《大诰》之制以训化之,乃取当世事之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著为条目,大诰天下"。为了广泛推行这部法典文件汇编,朱元璋"令天下生员兼读诰律","诏令各处官民之家传诵大诰三编",甚至要求"一切官民诸邑人等,户户有此一本",并在司法审判中也依是否存有大诰作为量刑轻、重的先决条件。
  该书内容广泛,刑事案例是其中的主要部分,包括凌迟、枭首、诛族和弃市等各种判例,此外还有朱元璋制发的诏令、训示,集中反映了明初社会的政治制度、阶级关系、社会弊病等各个方面,体现了朱元璋的治世思想、措施和手段。所辑录的材料,为《明史》《明实录》等官书和有关野史中所少见。当时曾广泛刊行,但流传下来的极少。现北京图书馆有明刊本。

 

《明大诰》 配图

       

 

《明大诰》 相关连接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被引用: 《明大诰》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2人协作

相关词条

汉谟拉比法典
沈万山
刘伯温
刘基
《中国法制史》
刘基故里
大明王朝
法律文化
民法大全
兵书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