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合并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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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韩合并条约》 |
Treaty of Mergence Between Japan and Korea
日本吞并朝鲜的条约。1910年8月22日,日本胁迫朝鲜总理大臣李完用签订。通过该条约 ,日本实现所谓日韩合并。条约规定:朝鲜国王将 一切统治权完全而永久地让给日本天皇;日本天皇接受这种转让, 并将朝鲜完全并入日本帝国,朝鲜国王及其后 裔和皇族,以及为签订这一条 约建有“功勋”的“有功者”,享有“表彰、威严及名誉”的待遇,并供给充分的生活费和赏金;胁迫朝鲜人民“遵守法规”,忠于“新制度”。日本在朝鲜设总督府。朝鲜完全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
1910年8月22日 《日韩合并条约》签订 朝鲜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1910年8月22日,日本伊藤博文政府迫使朝鲜政府签订《日韩合并条约》。条约的签署标志着日本正式吞并朝鲜,朝鲜终于沦为日本的殖民地。
《日韩合并条约》全文共8条,其主要内容是:朝鲜将其全部主权永久地让与日本;日本对朝鲜王室给予“尊重”;日本将其控制朝鲜外交大权的“统监府”改为“总督府”,总督直属日本天皇,并由其负责掌管朝鲜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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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韩合并条约》史料 |
侵占、奴役朝鲜并将其变成殖民地是日本帝国主义的长期的扩张侵略目标。20世纪初期,日本帝国主义大大加速了吞并朝鲜的进程。1904年2月23日,朝鲜被迫与日本签订不平等的《韩日议定书》,其主要内容是:朝鲜承认日本在朝拥有军事行动自由权;日本有权干涉朝鲜内政;未经日本同意,朝鲜不得同第三国签订与前述内容相悖的任何条约。
同年8月22日,日本强迫朝鲜签订了第一个《韩日协约》。协约使朝鲜的财政、外交大权实际上落入日本人之手。1905年11月9日,日本特使伊藤博文赶赴汉城,逼迫韩国表态。11月18日,韩国被迫签订《日韩保护协约》。1907年7月,日本又迫使朝鲜与之签署了第二个和第三个《韩日协约》(分别又称为《乙巳保护条约》和《丁未七款条约》)。依照条约,朝鲜内政、外交大权均直接由日本人负责,各国外交官员均须从朝鲜撤离,日本在汉城设立“总督府”等等。
日韩合并条约签订后,日本帝国主义对朝鲜进行了长达35年的极为残暴的殖民统治,引起了朝鲜人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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