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都的秋》
《故都的秋》:从1921年9月到1933年3月,郁达夫曾用相当大的精力参加左翼文艺活动和进行创作。由于国民党白色恐怖的威胁等原因,他从1933年4月由上海迁居到杭州,居住近三年,这段时间里,过的是一种闲散安逸的生活,并花了许多时间到处游山玩水,写下许多的游记散文。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本文。作者在对北平秋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故都”表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恋之意;“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
郁达夫的文学活动贯穿了从五四运动到抗日战争的几个重要革命时期,从最初表现青年的苦闷开始,逐渐扩大到反映劳动人民的不幸,以至描写革命风暴的到来。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也是一个跟随时代一道前进的作家。他的作品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部分精神面貌。在艺术上,则侧重于表现自我,带有较浓重的主观色彩,既有表现对旧社会的抗争与愤激的直抒胸臆,也有坦率的自我暴露、病态的心理描写、悒郁感伤的心灵倾诉,形成感情意味浓厚的浪漫主义倾向。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我的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来的理由,也不过想饱尝一尝这“秋”,这故都的秋味。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并且又时常多雨而少风;一个人夹在苏州上海杭州,或厦门香港广州的市民中间,混混沌沌地过去,只能感到一点点清凉,秋的味,秋的色,秋的意境与姿态,总看不饱,尝不透,赏玩不到十足。秋并不是名花,也并不是美酒,那一种半开、半醉的状态,在领略秋的过程上,是不合适的。
北国的槐树,也是一种能便人联想起秋来的点辍。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因为北平处处全长着树,屋子又低,所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听得见它们的啼唱。在南方是非要上郊外或山上去才听得到的。这秋蝉的嘶叫,在北方可和蟋蟀耗子一样,简直像是家家户户都养在家里的家虫。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地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着着很厚的青布单衣或夹袄的都市闲人,咬着烟管,在雨后的斜桥影里,上桥头树底下去一立,遇见熟人,便会用了缓慢悠闲的声调,微叹着互答着地说:
北方的果树,到秋天,也是一种奇景。第一是枣子树,屋角,墙头,茅房边上,灶房门口,它都会一株株地长大起来。像橄榄又像鸽蛋似的这枣子颗儿,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沙尘灰土的世界,只有这枣子、柿子、葡萄,成熟到八九分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是一年之中最好也没有的GoldenDays。
1.本文题旨
“故都”两字指明描写的地点,含有深切的眷念之意,也暗含着一种文化底蕴;“秋”字确定描写的内容,与“故都”结合在一起,暗含着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一种境界。题目明确而又深沉。本文通过对北平秋色的描绘,赞美了故都的自然风物,抒发了向往、眷恋故都之秋的真情,并流露出忧郁、孤独的心境。在把握本文主旨时,要注意理解作者思想感情的时代性。社会风云和个人遭际在作者心里投下阴影,以致对故都清秋的“品味”夹杂着一些苦涩。
2.本文结构
文章开头和结尾都以北国之秋和江南之秋作对比,表达对北国之秋的向往之情。中间主体部分从记叙和议论两方面描述故都纷繁多彩的清秋景象:记叙部分采用并列结构,根据“清”“静”“悲凉”的三个层次,逐一描绘故都的自然风物,共有五种景况,即清晨静观、落蕊轻扫、秋蝉残鸣、都市闲人、胜日秋果;议论部分,从喻理的角度,进一步赞颂自然之秋,赞颂北国之秋。首尾照应,回环往复;中部充分展开,酣畅淋漓。
3.情景交融的特点
作者将苦涩的“品味”与生动的景物描写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一种特殊的神韵。他不写故都皇家宫殿、园林,也不写远近郊区众多优美的自然风光,那些景致虽然也代表了故都的特色,但似乎离老百姓生活很遥远。他只是依凭一个普通文化人士的眼光来观察和体验故都之秋,他笔下的秋味、秋色和秋的意境与姿态,都笼罩着一层奇异的主观色彩。例如写“租人家一椽破屋来住着”,“在破壁腰中,静对着”蓝色的牵牛花,从寻常景象甚至破败景象中看出、体验出美来。写“北国的槐树”的落蕊,“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写“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这些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恐怕只有郁达夫这样一个具有平民倾向又饱受颠沛流离之苦的读书人才能体验得到,才能表现得细腻而深刻。最能表现情景一体的是“清”“静”“悲凉”的描述。
“清”“静”,既是对客观景物特点的描写和总结,又是作者内心的感受;“悲凉”,则更多的是作者的主观感受,与景物既有联系又无必然联系(因为感秋可生悲也可生喜,悲者未必从秋景得来)。“清”“静”是大多数散文家能感悟得到和写得出的,未必见得奇妙,而“悲凉”则属于郁达夫一人独有,最见奇妙。总之,本文情意浓厚,以抒发内心感受为主,写景并不像其他作家的散文名篇那样占有很多篇幅。在这一点上可与《荷塘月色》对比,《荷》文写景似用工笔,精描细绘,景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情为景所藏所掩;本文则略于写景,尽力抒情,文情更给人以亲切感、厚重感。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含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
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
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
就是在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再看对枣树的描写:
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节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像,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
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叫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在散文里,那种王渔洋所说的神韵,若不以音律的死律而讲,专指广义的自然韵律……却也可以有;因为四季的来复,阴阳的配合……无一不合于自然的韵律的。”这就是说,自然万物的运动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某种规律和节奏,这便是一种自然的韵律,作为描绘自然风物的散文,自然是可以具备这一美学特征的。郁达夫写《故都的秋》时,正是为“良友”图书公司编选散文二集的前夕,因而这篇作品是较好地体现着这种艺术主张的。
先看作品对秋雨的描写:
在灰沉沉的天底下,忽而来一阵凉风,便息列索落的下起雨来了。一层雨过,云渐渐地卷向了西去,天又晴了,太阳又露出脸来了……
再看对槐树的描写:
像花而又不是花的那一种落蕊,早晨起来,会铺得满地。脚踏上去,声音也没有,气味也没有,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
读了这两段,谁不觉得作者在写诗?在娓娓的叙述之中,创造了无穷的诗意。首先作者选择的事物,具有诗意,其中有动(凉风、落雨、云逝)有静(灰沉沉的天,无声无息的落蕊),亦情亦景。行文像轻轻飘浮的白云,又像叮咚作响的山泉,自然的韵律和音乐的节奏融化在平静细腻的描绘中。王渔洋所说的“神韵”也巧妙地蕴藉在“息列索落”的秋雨中,蕴藉在“微细柔软”的落蕊里,或有声或无声,或状物或寄情,字里行间暗暗地渗透了秋的意味,秋的情调。这是自然界里最美的一种韵律。
诗歌的声韵和节奏,加强了《故都的秋》的音乐美。“江南,秋当然也是有的;但草木/凋得/慢,空气/来得/润,天的颜色/显得/淡……”上面三句,结构相同,动词后面均辅以结构助词“得”,形式整齐划一,有一种整体的美感。作谓语的形容词,“慢”“润”“淡”,表现的都是平淡细腻的意味。它们又都是响亮的音节。“慢”(màn)“润”(rùn)“淡”(dàn)声调相同,前后两字又叶韵,这样读起来声韵铿锵,语势贯通,具有很强的音乐感。托尔斯泰曾经说过:“一个修饰语用得有力,其结果不但被修饰的词,而且连动词甚至插入语也显得十分强劲有力。”(《论创作》)由于《故都的秋》里很多词语具有这个特点(如上文的“润”“淡”等),读起来显得很有节奏。再看下面:“在南方每年到了秋天,总要想起陶然亭的/芦花,钓鱼台的/柳影,西山的/虫唱,玉泉的/夜月,潭柘寺的/钟声。”作者把这些名胜用一个个偏正词组整齐地排列起来,回旋往复,像一串珠玑那样,有着明丽轻快的韵律和节奏。
一切景语皆情语。这篇散文“物”“我”之间完美的交融和统一,显示了作家卓越的艺术才华。它既是对北平秋的客观描绘,又是作者当时心情的折射,在郁达夫大量的写景抒情散文中,是很有特色的一篇。
郁达夫在《故都的秋》一文中,用饱蘸浓情的柔笔,描绘了一幅精彩细腻,典雅质朴,极具神韵,并染上浓厚悲凉色彩的秋色图,表达了对故都之秋(故都)的深切眷恋。
为何有这么浓郁的“悲凉”?为何有这么深切的“眷恋”?有人归因于作者的“故都情结”,有人归因于作者的“个人遭际”,有人归因于作者的“人文素养”。这些解读都中肯,但只是基本的表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原因是,一个被传统文化滋养,又受西洋文化熏陶,有着良知和民族责任感的知识分子,敏感意识到千年古都面对外族的虎视,早晚不保,但又无可奈何的隐痛。隐痛积累多了,久了,就化为了悲凉、落寞。刘勰说:“夫缀文者,情动而辞发。”韩愈有云:不平则鸣。文章终究是作者心底情感的外化。作者痛之切,则化为文;因而,作品中悲凉表象的后面,蕴藏着作者如火的激情。对此,笔者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历史背景:时代风云留给作者的隐痛
此文写作于1937年7月,不妨回顾一下作者写作此文前后,北平的危急状况。此前,1931年发生了著名的“九·一八”事件,日本侵占了东北全境。第二年,日军谋侵热河,发生了热河抗战;第三年,日军先后攻占了山海关、承德及长城各口。此后,1935年,日军侵占了河北、察哈尔大部分地区,平津危急;第二年,日军制造了“丰台”事件并占领了丰台;第三年,月侵占了北平。自“九·一八”事件以后,日本侵略者一天也没有放弃过侵占华北乃至全国的企图,中华千年的文明古都──北平,此时,每一天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郁达夫虽蛰居远离北平的杭州,一样会感受到国事的危急。因而,当他来到北平,触景伤情,写了《故都的秋》,描绘的是“悲凉”景物,流露的是“悲凉”心绪,表达的是对故都的一往情深。这些,正是特定时代的社会风云在作者心灵上投下的阴影,在心里留下的隐痛。
二、文章标题:“故”字的文化含义暗示作者的隐痛
在文章的标题中,郁达夫不用“北平”而以“故都”名之,除表现作品深厚的人文素养,更显典雅,富有诗意外,更表现了作者对将失去的古老都城的眷恋之情。在古代诗文中,“故”字与“园”“乡”“都”“国”结合,构成“故园”“故乡”“故都”“故国”,通常用来表达文人们的一种将要失去或已经失去,想要得到而又不能得到的去国怀乡的无奈之情、惆怅之意。这种情感,从《诗经》 、 《楚辞》 、 《汉赋》 ,到唐诗、宋词、元曲,到现当代文学作品,已经成为古今文学永远吟唱的主题。郁达夫也是激情奔放的浪漫主义文人,面对即将被外族侵占的“故都”,他留连,品味,惆怅,忧伤,对故都的一草一木,一花一石,一人一物,充满了伤感之情,寄寓着深深的眷恋。凡事物失去的即是最宝贵的,失落的即是最悲凉的,这是人的共同心理。文中表达的对故都的几多眷恋,全因一个“失”字。文中的这个“失”字虽是隐藏在情感的后面,但读者可以从情感的脉搏中感觉到,触摸到,从“故都”一词上,引起情感的共鸣。
三、文章结尾:主旨句抒发了作者的隐痛
古人云:“立片言以居要”。在文章紧要的结尾处,作者以“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一句直抒胸臆,向人们宣告:愿以自己的生命来保有“故都的秋天”。这岂只是眷恋之情,这分明是如火般的誓言了。“故都的秋天”还会再来,故都的秋景还会再有,但“故都”却将失去。这个全文的结句既表达了作者对北平的深深眷恋,也表达了他的深切忧虑。后来,他在另一篇散文《北平的四季》中更明切的表达了这种忧虑。他在文中写道:“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日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这篇两年后写的散文吐露的对故都的感情与!故都的秋"是一致的,其写作心境是相同的。
郁达夫是一个慷慨激昂的歌者,又是一个蕴藉含蓄的文人,他对故都秋景刻意描绘,创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秋的意象,这些意象都是作者富有个性特质激情的物化。不管意象组合变化多大,但都是以情为主宰,因此,我们阅读《故都的秋》,应“披文以入情,沿波讨源”,从清静悲凉的景物意象中,读出作者深沉、如火般的激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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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语文网 http://www.chinese001.com/gzyw/rjkbb/bx02/k02.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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