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宪法》

《德意志帝国宪法》_4分词条

《德意志帝国宪法》《德意志帝国宪法》
目录 [隐藏]

《德意志帝国宪法》 通过

       

 

北德意志联邦的建立只是德国统一的第一步,1870年普法战争普鲁士战胜法国,又消除了南部各邦和北部统一的障碍。1871年1月,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宣布自己为德意志帝国皇帝,4月帝国国会通过了《德意志帝国宪法》,实现了德国的统一。

《德意志帝国宪法》 特点

       

《德意志帝国宪法》是在俾斯麦一手包办下由《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修改而成,共14章78条。其特点如下。

1帝国中央权力非常广泛

2具有专制主义性质

3肯定了普鲁士在全帝国的支配地位

4军国主义条款占重要地位

《德意志帝国宪法》 意义

       

这部宪法巩固了德国的统一,对德国经济的发展有一定的意义,对日本宪法有很大的影响

附图

上传图片 

互动百科的词条(含所附图片)系由网友上传,如果涉嫌侵权,请与客服联系,我们将按照法律之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www.hudong.com

被引用: 本词条已被如下媒体引用 我来补充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外国法制史
法律

讨论区

更多>>

编辑者

共1人协作

相关词条

普鲁士
国会
普法战争
议会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澳大利亚联邦宪法
五胡十六国
罗马帝国
腓特烈·威廉
保加利亚危机
更多

Copyright © 2005-2009 hudong.com Ltd. All Rights Reserved. 互动在线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