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村上春树第一本只写自己的书。如这般围绕一个主题,从正面书写自己,几乎从未有过。在长达四分之一个世纪里,日日都坚持跑步,各色各样的思绪从心底涌起……最不样的村上文字《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他以文字名满全球。
他的“蓝调”令万千人神迷忧伤。
文字是他的符号,“跑者蓝调”何尝不是?
不再是浮华迷茫,不再是旖旎感伤,不再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写了几十年“别人”的文字,他第一次只写自己:小说之外、故事之外、文字之外,均是不施雕琢娓娓道来,清淡如云,宁静如水……
村上春树(1949- )日本小说家。生于兵库县。1973年毕业于早稻田大学文学系戏剧专业。在校期间曾参加过学潮运动。毕业后经营了七八年的爵士乐酒吧,接触并了解了社会各类人物。参大量阅读西方现代作家的作品,并翻译出版了《雷蒙-卡佛全集》等十几部译作。
1979年发表处女作中篇小说《且听风吟》,获第22届《群像》新人文学奖。1980年创作长篇小说《去中国的慢船》,描写一位结识过三位中国人,对中国文化有浓厚兴趣的主人公,等待去中国的心情,有浓厚的虚无色彩。1981年任《早稻田文学》杂志编委。已出版长篇小说《1973年的弹球游戏机》(1982),《寻羊冒险记》(1982),《挪威的森林》(1987),《青春的舞步》(1988),《世界末日与冷酷的仙境》(1985)等,还有大量的短篇小说。其中《挪威的森林》尤其受青年读者的喜爱。其作品一般都以第一人称的方式写作,带有强烈的自述性,主要情节均围绕“我”展开。描写物质高度发达的日本社会里青年一代的苦闷和颓唐。他们都是物质产品的不知餍足的消费者,一般都设置一个“失落--寻找”的情节,荒诞而又滑稽。煞有介事而又毫无意义,其人物特点是平面化,符号化,无性格化,非理性化。村上春树被认为是日本典型的后现代派作家。
前言 作为选择对象的磨难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谁能够笑话米克·贾格尔呢?
第二章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人是如何成为跑步小说家的
第三章 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个42公里
第四章 2005年9月19日东京
我写小说的许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着道路跑步时学到的
第五章 2005年10月3日马萨诸塞州剑桥
即便那时的我有一条长长的马尾辫子
第六章 1996年6月23日北海道佐吕间湖
已经无人敲桌子,无人扔杯子了
第七章 2005年10月30日马萨诸塞州剑桥
纽约的秋日
第八章 2006年8月26日神奈川县海岸的某座城市
至死都是十八岁
第九章 2006年10月1日新潟县村上市
至少是跑到了最后
后记在世界各地的路上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爱岛
今天是二○○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爱岛。北部海岸。晴空万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纤云也无。此时甚至连云彩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来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着凉快的时候伏案工作,比如说此刻便在写这篇文章,关于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现在是夏天,当然很热。夏威夷每每被说成四季常夏,但毕竟位于北半球,四个季节大体一应俱全,相对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热,不过与马萨诸塞州的剑桥那为红砖和混凝土重重包围、犹如拷问一般的闷热相比,此地的舒适简直有如天堂。空调根本不需要。只需打开窗户,凉爽的清风便自己吹进屋子里来。剑桥的人听说我要在夏威夷度过八月,都众口一词地表示惊讶:“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赶到那么炎热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们并不知道,打东北方从不间断地吹来的贸易风(信风),让夏威夷变得何等凉爽;他们也不知道,在鳄梨树那风凉的树荫下安闲地读书,兴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湾里游泳,这样的生活,让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后,依然每天跑步。除非万不得已,一天也不间断地坚持。自打重新开始这样的生活,马上就两个半月了。今天早晨将录制了“满匙爱”乐队的《白日梦》和《满匙爱之歌》两个专辑的MD放进了随身听,一面听着它,一面跑了一小时十分钟。
现在是坚忍地累积奔跑距离的时期,所以眼下还不必介意成绩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时间累积距离。想跑快点就适当地加速,不过就算加速也为时甚短,只想将身体感受到的愉悦尽量维持到第二天。其要领与写作长篇小说一般无二。在似乎可以写下去的地方,果决地停下笔来,这样第二天重新着手时便易于进入状态。欧内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说过类似的话:持之以恒,不乱节奏,对于长期作业实在至为重要。一旦节奏得以设定,其余的问题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让惯性的轮子以一定的速度准确无误地旋转起来,对待持之以恒,何等小心翼翼亦不为过。
跑步途中,下了一场短暂的雨,那是一阵让身体恰到好处地冷却下来的雨。厚厚的云层从海面上飘来,遮蔽了头顶的天空,下了一阵细细的雨,便仿佛“俺还有急事要办”似的,就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来不及回眸一顾。于是那永恒的、毫无遮拦的太阳,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这简单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难解之处和含混模糊,既无比喻亦无象征。途中遇到几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数大致相当。这些脚踏大地、气宇轩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盗在身后追赶他们似的。也有双眼半睁半闭、一边跑步一边呼哧呼哧喘气、两肩无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许是一周之前刚刚检查出了糖尿病,主治医师竭力劝告他们每天坚持体育锻炼。而我,大概居于两者之间。
“满匙爱”,乐队的音乐百听不厌,是那种不无谓地夸大自己的音乐。当我潜心倾听这令人心平气和的音乐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发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点点滴滴地苏醒过来。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制作我的传记影片(仅仅想象一下便觉得毛骨悚然),则是在剪辑阶段势必全部删除的事情。“这个小插曲删掉也无碍,虽然还不错,不过太普通啦。”恐怕别人会这么说。没错,就是这种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却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忆。也许我在回忆这种种琐碎时,会不知不觉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严肃。于是,在这些比比皆是的鸡零狗碎的尽头,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滞留在这考爱岛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时,我不时觉得,自己不过是一根被冲上海滩的漂流木。从灯塔方向吹过来的贸易风,摇曳着蓝桉树的梢头,沙沙作响。
自从今年五月末,开始在马萨诸塞州的剑桥生活以来,跑步便再度成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当认真。非要举出具体的数字加以说明,便意味着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说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来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会下雨,有的日子会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还有觉得身子疲惫实在不想动步的时候,所以预先设定了一天“休息日”。于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个月大约二百六十公里,于我而言,这个数字便大致成为“跑得认真”的标准。
六月份,一如这个计算标准,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离开始增长,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连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当然,并不是说每天都一点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时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来是每天十公里罢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时大致相当于十公里。在我来说,这个水平就是相当“认真”地跑了。来到夏威夷之后,也保持了这个一天十公里的节奏。接连不断地跑这么长的距离,是许久不曾有过的事情。
新英格兰的夏天,远比不曾体验的人想象的难熬得多。虽然也有凉爽的时光,不过令人难以忍受的炎热日子随即到来了。有风儿吹拂的时候,还算好的。一旦风儿停息,从海上便飘来雾一般的湿气,犹如潮湿的薄布缠裹住人。顺着查尔斯河河滨跑上一个小时,就仿佛用水桶泼过水,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湿。因为日晒,皮肤火辣辣地痛。头脑变得朦胧恍惚,无法完整地考虑任何一件事情。可是当你不顾一切地坚持跑完,便觉得仿佛所有的东西都从躯体最深处挤榨了出来,一种类似自暴自弃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为什么从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认真地”跑步了?可以举出几项理由。首先,人生逐渐变得忙碌,日常生活中无法自由地抽出时间来了。并不是说在年轻的时候,时间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没有如此繁多的琐事。不知何故,琐事这玩意儿似乎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马拉松移向了铁人三项比赛的缘故。众所周知,铁人三项赛除了跑步,还包括游泳和自行车两部分。我本来是一个长跑者,对跑步并不感到惧怕,可是想掌握其他两项比赛的技巧,则必须经过相应的训练。我从基础开始,矫正了游泳的姿势,学会了骑自行车的技巧,还重新锻炼了肌肉。这是费时费力的功课,因此削减了用于跑步的时间。
然而,我变得不太热衷于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还是我从某个时刻开始,对“跑步”有些厌倦了。我从一九八二年的秋天开始跑步,持续跑了将近二十三年,几乎每天都坚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马拉松——算起来,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还在世界各地参加过无数次长短距离的比赛。跑长距离,原本与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乐。跑步,在我迄今为止的人生中养成的诸多习惯里,恐怕是最为有益的一个,具有重要意义。我觉得,由于二十多年从不间断地跑步,我的躯体和精神大致朝着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强化。
我不能说是一个适合团体竞技的人,好也罢坏也罢,生来便是如此。参加足球或棒球这类比赛——除却孩提时代,这样的经历几乎为零——总是隐隐感到不快。这也许和我没有兄弟姐妹有关,和别人共同参与的赛事,总是难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网球这样一对一的比赛,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欢的运动,可是一打比赛,不论是输是赢,我总是难以从容不迫。格斗技也非我所长。
诚然,我并非毫无争强好胜之心。不过不知何故,跟别人一决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胜负成败。这一性格在长大成人后也大致未变。无论何事,赢了别人也罢输给别人也罢,都不太计较,倒是更为关心能否达到为自己设定的标准。在这层意义上,长跑方是与我的心态完全吻合的体育运动。
跑过二趟全程马拉松便会明白,在比赛中胜过或负于某个特定的人,对跑者来说并不特别重要。倘使成了夺冠的热门选手,超过眼前的竞争对手便成为重要的课题;然而对于普通的市民参与者来说,个人的胜负并不是重大话题。也许不无参赛动机就是“我可不愿输给那小子”之类的人,这种动机大约足以成为练习的动力。然而,那位竞争对手因故不能参加赛事的话,此人的参赛动机势必将告消失或者减半,那么他作为一个跑者,就不可能长期坚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许多人都事先设定个人目标——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时间之内跑完全程——然后再去挑战赛事。假如能在这个时间内跑完全程,就算“达成了某项目标”;如果未能跑出预定的成绩,就是“未能实现某项目标”。即便未能在预想的时间内跑完全程,只要有了业已尽力的满足感,或是为下次比赛奠定了些基础,抑或有了某种类似重大发现的东西,大约也算大功告成吧。换言之,在跑完全程时,能否感到自豪或类似自豪的东西,对于长跑选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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