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由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主办、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双月刊,是颁布地方性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刊物。省人民政府、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立法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是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地方立法议案,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的地方立法议案必须签署。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应当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签署;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应当由省长签署;省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应当由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签署。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主要登载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人事任免以及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和我省与外国友好城市缔结的协议及检查法律、法规在我省贯彻实施情况的 报告等,是刊登地方性法规标准文本、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刊物。《公报》全年七期,订阅方便。
[1]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http://www.cnki.com.cn/Article/CJFD2007-SDCW20070204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