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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甲午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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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日甲午战争 |
1896年12月,德国正式向清政府提出要租赁胶州作为“储煤站”,遭到清政府的拒绝。1897年1月再次提出,同样遭到拒绝。由于沙俄也想染指胶州湾,为了不引起沙俄的反对,德皇于同年8月访俄,以支持沙俄强占中国大连湾为条件,与沙俄达成谅解。于是德国便开始寻找武力强占胶州湾的借口。11月1日,两名德国传教士在山东曹州(今菏泽)巨野遇害。德皇威廉二世在得知这一消息的当天,(11月6日)就下令德国远东舰队从吴淞口驶往胶州湾。11月14日,德国舰队驶入胶州湾,15日占领了胶州城。同日就巨野教士案提出六项要求。对德国的侵略行为,清政府竟宣布“断不动兵”,一味退让。德国最后直接提出要租借胶州湾。德国与其他帝国主义列强暗中交易,在分赃的基础上得到了英、法、日、俄等国的默许。清政府乞求各国调解胶州湾问题,结果一无所成。在德国的威胁和讹诈之下,清政府被迫屈辱妥协。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3月6日,由李鸿章、翁同龢代表清政府,与德国驻华公使海靖签订了中德《胶澳租界条约》。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包括胶澳租界、铁路矿务及山东全省办事之法三端,共10款,主要内容有:
(1)胶州湾及湾内各岛租与德国,为期99年。租期内胶州湾归德国管辖,德国得以制定章程约束它国(包括中国)之来往船只。
(2)胶州湾沿岸潮平100里内,划为中立地区,德国官兵有权自由通行,清政府在该区域内“派驻兵营、筹办兵法”,须先与德国会商办理。如德国须整顿水道等事,中国不得阻拦。
(3)中国允许德国在山东筑铁路两条,一条由胶澳经潍县、青州、博山、淄川、邹平等处通往济南,一条由胶澳往沂州经莱芜县至济南。德国并有权开采铁路沿线30里内矿产。
(4)山东省内任何工程须用外国人员、资本、器材时,首先应与德国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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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州半岛 |
山东曹州府教案现已商结,中国另外酬德国前经相助之谊,故大清国国家、大德国国家,彼此愿将两国睦谊益增笃实,两国商民贸易使之格外联络,是以和衷商定专条,开列于下:
第一端胶澳租界
第一款大清国大皇帝欲将中、德两国邦交联络,并增武备威势,允许离胶澳海面潮平周遍一百里内,系中国里,准德国官兵无论何时过调,惟自主之权,仍全归中国。如有中国饬令设法等事,先应与德国商定,如德国须整顿水道等事,中国不得拦阻。该地中派驻兵营,筹办兵法,仍归中国,先与德国会商办理。
第二款大德国大皇帝愿本国如他国,在中国海岸有地可修造、排备船只,存栈料物、用件整齐各等之工,因此甚为合宜,大清国大皇帝已允将胶澳之口,南北两面,租与德国,先以九十九年为限。德国于所租之地应盖炮台等事,以保地栈各项、护卫澳口。
第三款德国所租之地,租期未完,中国不得治理,均归德国管辖,以免两国争端。兹将所租各段之地开列于后:一、胶澳之口北面所有连旱地之岛,其东北以一线自阴岛东北角起至劳山湾为限;二、胶澳之口南面所有连旱地之岛,其西南以一线自离齐伯山岛西南偏南之湾西南首起往笛罗山岛为限;三、齐伯山、阴岛两处;四、胶澳之内全海面至现在潮平之地;五、胶澳之前防护海面所用群岛,如笛罗山、炸连等屿。至德国租地及胶澳周遍一百中国里界址,将来两国派员查照地情,详细定明。在胶澳中国兵、商各船与德国相交之国各船,德国拟一律优待;因胶澳内海面均归德国管辖,德国国家无论何时,可以定妥章程,约束他国往来各船;此章程,即中国之船,亦应一体照办,另外决无拦阻之事。
第四款胶澳外各岛及险滩,德国应设立浮桩等号,各国船均应纳费,中国船亦应纳费,为修整口岸各工程之用;其余各费,中国船均无庸纳。
第五款嗣后如德国租期未满之前,自愿将胶澳归还中国,德国所有在胶澳费项,中国应许赔还,另将较此相宜之处,让与德国。德国向中国所租之地,德国应许永远不转租与别国。租地界内华民,如能安分并不犯法,仍可随意居住,德国自应一体保护;倘德国需用地土,应给地主地价。并中国原有税卡设立在德国租地之外惟所商定一百里地之内,此事德国即拟将纳税之界及纳税各章程,与中国另外商定,无损于中国之法办结。
第二端铁路矿务等事 
胶州地图
第一款中国国家允准德国在山东盖造铁路二道:其一由胶澳经过潍县、青州、博山、淄川、邹平等处往济南及山东界;其二由胶澳往沂州及由此处经过莱芜县至济南府。其由济南府往山东界之一道,应俟铁路造至济南府后,始可开造,以便再商与中国自办干路相接。此后段铁路经过之处,应于另立详细章程内定明。
第二款盖造以上各铁路,设立德商、华商公司,或设立一处,或设立数处,德商、华商各自集股,各派妥员领办。
第三款一切办法,两国迅速另订合同,中、德两国自行商定此事;惟所立德商、华商公司,造办以上铁路,中国国家理应优待,较诸在中国他处之华洋商务公司办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专为治理商务起,并无他意,盖造以上铁路,决不占山东地土。
第四款于所开各道铁路附近之处相距三里内,如胶济北路在潍县、博山县等处,胶沂济南路在沂州府、莱芜县等处,允准德商开挖煤斤等项及须办工程各事,亦可德商、华商合股开采,其矿务章程,亦应另行妥议。德国商人及工程人,中国国家亦应按照修盖铁路一节所云,一律优待,较诸在中国他处之华洋商务公司办理各事所得利益,不使向隅。查此款亦系专为治理商务起见,并无他意。
第三端山东全省办事之法
在山东省内如有开办各项事务,商定向外国招集帮助为理,或用外国人,或用外国资本,或用外国料物,中国应许先问该德国商人等愿否承办工程,售卖料物。如德商不愿承办此项工程及售卖料物,中国可任凭自便另办,以昭公允。
以上各条,由两国大皇帝批准,中国批准之约到德国柏林之后,德国批准之约交给中国驻德国大臣收领,作为互换之据。
此专条应缮四份,华文、德文各二,由两国大臣画押盖印,各执华、德文一份,以昭信守。
大清光绪二十四年二月十四日
大德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三月初六日
大清钦命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一等肃毅伯李,总理各国事务大臣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翁;大德钦差驻扎中华便宜行事大臣海。
附注
本条约见《光绪条约》 ,卷51,页19-23。德文本见《海关中外条约》 ,卷2,页208-214。
本条约又称《德租胶澳专条》。
本条约于一八九八年七月十七日在柏林交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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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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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会晤 |
有关此次访问,史丹泽大使总结了三点——
首先,此次访问无疑将加强两国高层领导人之间的联系。大使说,与去年5月默克尔总理第一次访华相比,此次访问的性质已经不同。自2004年5月中德两国宣布要在中国与欧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内建立“具有全球责任的伙伴关系”以来的3年中,两国总理已经8次通电话,而默克尔此次访华已是3年来两国最高领导人第6次访问对方国家。史丹泽大使还表示:“这3年正好也是我当驻华大使的3年,我很清楚地看到,中德两国关系已经深化并向着越来越积极的方向发展。”
其二,默克尔此番访华也将增进两国在文化、社会、经济等各领域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史丹泽大使透露,德国要在从今年8月开始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结束的3年时间里,举办一个名为“德中同行”的大型双边交流活动。德国方面希望用3年时间向中国公民展示一个“现代的、面向未来的、对全球都持开放态度的”德国,同时也想吸引更多的中国人到德国去旅游、访问、交流。之所以举办这个活动,史丹泽大使解释说,是希望不仅能在北京、上海等中国的大城市展示德国的方方面面,也希望让中国其他城市乃至中国各地的人都能借机全方位地了解德国。所以,活动的第一站定在南京,而不是首都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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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德关系 |
其三,默克尔此次访华将使两国的合作领域更加宽广。史丹泽大使这样评价当前的中德关系:“目前,两国关系的发展符合双方利益,而且气氛非常友好。可以说,两国现在已经没有政治、经济方面的障碍。两国还有很多共同的合作项目、活动,涉及很多领域,为落实这些活动,双方也都作出了很大努力。”
通常情况下,一国元首进行国事访问时都会率领庞大的经济代表团,借机签上大宗的经贸合同。史丹泽大使今天表示,“此次陪同默克尔总理访华的代表团成员中确实有很多经济界的代表,他们大都来自德国的大企业,比如巴斯福。双方此次很可能会签署一些经济方面的合作协议。默克尔此次访华,在经济方面有很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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