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_4分词条
摘要:

中国13亿人,人人都是消费者。我国改革开放催生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消费者”,催生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也造就了一张忠实记录、传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全国3•15权威媒体、中央级消费大报——《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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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简介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者报》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惟一一张以广大消费者作为读者对象的全国性报纸。对开大报、彩色印刷,每周一、三、五出版。内容主要涉及消费维权消费引导两大领域。于1985年10月7日正式创刊。 在国家工商总局内,《中国消费者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局、中国消费者协会并称“三消”,如同一个紧握有力的拳头,共同形成我国消费维权事业的中坚力量。

20年来,中国消费者报发表过许多有深度、有影响的独家报道,被全国多家媒体转播、转载,在社会上和新闻界的影响和地位不断提高。中国消费者报有记者服务站30个,记者站长均为各省消协的秘书长兼任。


《中国消费者报》 办报宗旨

       


维护消费者权益,引导消费者合理消费。积极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经常反映各地执法部门和消费者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情况,反映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呼声和要求,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日常消费需求,进行各种知识宣传,充分报道市场动向和各种商品和服务信息。

《中国消费者报》 基本信息

       

国内统一刊号CN11-0042
邮发代号1-107
国外代号 D1087
社长、总编辑:李学寅

出版时间 每周一至五出版

 

《中国消费者报》 特色

       

四大方面的独特优势:
一、品牌优势,《中国消费者报》本身是一块金字招牌,13亿中国人,人人都是消费者,从这个意义上说,她拥有其他媒体所不

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者报

能替代和超越的优势。

二、资源优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全国各省、地、县、乡均设有12315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投诉;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各省、地、县以及乡镇村都设有相关组织,并与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及国际消费者组织,有着最密切的关系;本报在全国各地设有30多个地方记者站,因此,在消费领域中我们最具权威性。

三、管理优势,报社拥有现代化办公大楼,采编办公自动化,管理规范、严谨,并且拥有社外各相关方面的智囊团。
中国消费者报社《旅游驿站》每周五出版,为旅游单位出谋划策,为旅客(旅游消费者)提供出行参考,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引导游客科学旅游消费。为广大游客、旅行社及旅游景区的沟通,架设桥梁。

四、工商主办:由国家工商局主管、中国消费者协会主办的一张专门为消费者服务的全国性报纸。1985年10月7日正式创刊。创办以来,受到无数企业的关注,成了真正的“打假英雄”,虽然最近因为“牙齿黄金"此事有些失实报道,输了官司,但它不能改变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中国消费者报永远是大家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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